人物故事 「編外法官」的「三字訣」

在子長縣人民法院有這樣一個人,他不是法官,卻像法官一樣每年調解200多個案子;他不是法官,卻一樣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備受尊重。他叫強雙林,一位從事訴前調解二十餘年的“編外”法官,一位獻身司法、默默奉獻的調解能手,一位群眾交口稱讚、同事佩服的“老強”。

從事調解25年,老強累計成功調處各類糾紛2000餘件,總結出了調解工作的三字訣,即“勤”“誠”“智”。

勤,就是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調解工作往往要走村入戶,跋山涉水是常事。以前在子長縣安定鎮擔任調解員時,他跑遍了全鎮所有村子。到子長縣人民法院擔任調解員後,他堅持每天提前一小時來到辦公室,仔細閱讀案件材料,審查證據,為全天工作做準備,下班晚離開一小時,複查當天案件材料,總結得失。對於案情較為複雜、當事人牴觸強烈的案件,他不厭其煩,反反覆覆給當事人做疏導工作,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今年4月,3件民間借貸案件因被告外出躲債一時不能正常審理,一天下午快下班時,兩名原告急匆匆找到老強,稱朋友在西安找到了被告。他當即動身趕赴西安展開調解,最終經過一個通宵的反覆調解,3件案件在凌晨全部成功調解。

誠,就是在調解工作中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公平公正調解,誠心誠意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堅持處事唯平、待人唯誠的工作準則,這是老強開展調解工作的利器。2016年2月,老強在調解一件離婚案件時,發現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強烈,經過半個月的拉鋸式調解仍無法在孩子的撫養費上達成協議。他建議雙方回去冷靜一段時間或立案訴訟。但雙方均認為他責任心強,調解工作也很到位,要求他繼續調解。在長達11個月的反覆調解後,雙方終於在2017年1月達成調解協議。

智,即在調解工作中充分運用法律和公序良俗,把握案件爭議焦點,找準調解的切入點,根據當事人不同的心理、性格、背景、社會關係等因素,充分發揮自己積累的工作經驗,講究一定的策略。在調解一起離婚案件時,老強發現經過首次調解,雙方就順利達成了離婚協議,但他感覺到雙方夫妻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於是他沒有急於動手製作調解協議,而是繼續與雙方交流,在瞭解到雙方的3個孩子均已滿8週歲後,老強提出要徵求3個孩子的意見。孩子們得知父母要離婚,當即痛哭起來,老強借機對原告馬某展開批評教育,並要求馬某立刻制定離婚後3個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方案。馬某被批評得滿頭大汗,幾天後便主動提交撤訴申請。一年後的一天,老強在街上碰到馬某的妻子李某,李某感激地告訴他:“自從撤訴後,馬某的脾氣改了不少,現在日子過得很好。”

7月8日,強雙林在接受採訪時說:“老百姓都是沒有辦法才來法院,咱們不能糊弄人,要真正幫助大夥解決問題。法院不能使每一個破裂的家庭重圓,也不能使每一起糾紛都恢復到糾紛發生前的狀態,但是司法是直接面向社會、永遠不會‘缺席’的救濟手段,我們法院人要用帶有溫度的調解和縷縷司法溫情,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via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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