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呼籲增設非法放貸罪:要像「奧特曼打怪獸」那樣

全國人大代表呼籲增設非法放貸罪:要像“奧特曼打怪獸”那樣

“各位親朋好友同事,珍愛生命財產,遠離非法放貸!”7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在朋友圈轉發一篇“女幹部疑遭網貸逼債自殺”的新聞時,發出了這樣的警示。

厲莉已經記不清,這是她第幾次針對非法放貸發出警示了。

在審判工作中,厲莉審理過太多非法放貸行為,也見過不少被非法放貸害得家破人亡的案件。作為一名法律人,對非法放貸深惡痛絕的厲莉,首先想到的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變味”的校園貸、形成黑色產業鏈的“裸貸”、“套路貸”……厲莉在研究後發現,近年來頻繁出現的非法放貸行為,一直隱藏於國家監管視線之外,並衍生出暴力催收等行為,迫切需要刑事手段予以打擊。

對此,厲莉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建議,在刑法中增設非法放貸罪,治理因民間借貸所衍生出的暴力催收、侵犯個人隱私等亂象,有效打擊逃避金融監管的非法放貸行為。

審理非法放貸就像破案

2012年,厲莉開始接觸借貸案件的審理,那時房山區人民法院只有四五百件借貸類案件。到了2015年,這一數據就飆升到了兩三千件。

隨著案件的增長,非法放貸的形式也在不斷翻新。厲莉坦言,在近幾年審理的非法放貸案件中,有很多讓她聞所未聞的“套路”。

近日,厲莉審理了一起“套路貸”案件:為了生意週轉,陸某自2016年起陸續向戴某借款60萬元,年化利率100%。到2017年3月,應還款金額翻了一倍,但此時陸某已無力還清。於是,戴某要求其提供房產作為擔保繼續借錢,借款200萬元。等到被“套路”的陸某實在無法還款時,戴某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收回其房產。此時,戴某的目的昭然若揭,陸某也大夢初醒。無奈之下,陸某將戴某告上法庭。

正如戴某的“惡人先告狀”一樣,在非法放貸案件中,很多放貸人會施展出渾身解數在法庭上“表演”,厲莉把這些人稱為“戲精”。厲莉說,這類“戲精”的一大特點,就是製造法律意義上的完美證據鏈,根據證據規則,其主張無懈可擊。

每起非法放貸案件的審理,都是一場鬥智鬥勇的破案。為此,其他庭室的同事也給厲莉所在的民二庭起了一個小名——“房山法院偵查一庭”。

案件破多了,厲莉摸索出一些“偵查策略”,例如:儘量爭取“馬仔”對“老闆”的指控;“馬仔”提起民事訴訟的,要查清其經濟狀況,是自己出錢還是幫“老闆”出面。

“今天,我庭再次通過對‘馬仔’的攻心,解決了一串案子,捍衛著‘房山法院偵查一庭’的美譽,奉勸‘馬仔們’珍惜大好青春年華,‘老闆們’敬畏法律別再繼續玩火,少來我們房山法院搞事情!”厲莉“破案”後在朋友圈裡說。

揭穿套路就像“打怪升級”

“我老公一天接到好幾個貸款電話,每次他一聽說貸款,就不耐煩地掛掉。我就讓他說想貸款,然後去探探虛實,他說我吃飽了撐的。這些人怎麼從來都不給我打電話呢?”厲莉說,她一直都想和那些非法放貸的人過過招。

沒等多久,機會來了。

一天,厲莉接到了一個貸款的電話。於是,雙方開始了以下對話:

厲莉:“我月收入五千元,沒有五險一金,沒房沒車沒抵押,工作之餘做生意賠錢了,想借錢週轉,需要20萬元。”

放貸人:“沒問題,年息百分之七,不用抵押。”

厲莉:“是不是沒有其他費用了?”

放貸人:“基本沒有了。”

厲莉:“什麼叫基本沒有?”

 ……

持續了幾個回合後,可能是因為厲莉的語氣越來越像審案子,對方以“聽不清”為由掛斷了電話。

“看來,與那些‘戲精’相比,我的演技還是太差。”厲莉自嘲道。

但這次與放貸人的對話,讓厲莉感受到了那些借貸人的心理狀況。

“圈裡很多朋友都說天天接到這種電話,基本都是直接掛斷。事實上,那是因為你不急需用錢。如果特別需要錢,如此低的利息和貸款門檻,能不心動嗎?”厲莉說。

“但是,這些鋪天蓋地的誘惑性宣傳,就是為了把獵物徹底套牢。低息誘惑是套畸高利息的第一步,只要信了他們一次,接下來的人生基本就被套牢了,這種吸血經濟、寄生經濟,恨不得吸光你所有的血汗來供養他們,如果不償還畸高利息,就各種騷擾威脅恐嚇,讓你和家人生不如死,走向絕望之路。”厲莉在“演戲”結束當天,又一次在朋友圈裡發出了警示。

此次電話裡的隔空交手,讓厲莉在審理非法放貸案件時又多了一項技能。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厲莉把每一次揭穿套路的經過比作“打怪升級”,每次揭穿一個新套路,自己就掌握了一個新技能,打怪的能力就升了一級。

匡扶正義就像“奧特曼打怪獸”

今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厲莉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增設非法放貸罪的建議。經過媒體報道之後,這一建議迅速引起了輿論熱議。

厲莉指出,“非法放貸”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規,以營利為目的發放貸款的行為。近年來,此類行為引發了諸如暴力催收、與黑惡勢力勾結、侵犯個人隱私、過度信貸、虛假訴訟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已經嚴重侵犯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厲莉收到的信件呈幾何倍數增長,範圍從原先的房山區擴展到全國。與此同時,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身邊類似的事情也多了起來。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厲莉發了這樣一條朋友圈:

最近不知是怎麼了,鄰居阿姨幫別人借高利貸,稀裡糊塗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剛剛認識的朋友說,他的朋友上週因為高利貸還不上跳樓了;打出租車,司機說他同學借了高利貸實在還不上,就把討債的兩個人都殺了,自己被判了死刑;午休時分打開朋友圈,就看到了小姑娘因為高利貸要在“5·20”這天自殺……還有收到的全國各地反映高利貸的信件和審理的案件中借款人對高利貸的各種沒有證據證明的血淚控訴。這些讓她感覺到,在刑法中增設非法放貸罪迫在眉睫。

厲莉指出,以刑事手段打擊的目的,是要將所有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放貸行為納入金融監管範圍內,通過監管規範其經營行為,以防範因放貸而發生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因此,建議將“非法放貸”作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通過在刑法中增設非法放貸罪,以防範金融風險,穩定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和正常生活。

厲莉說,她的內心深處住著一個打怪獸的奧特曼。

“在匡扶正義的法官內心深處,一直有著英雄主義夢想。對於像我一樣審理過非法放貸案件的法官來說,我們的夢想,就是像‘奧特曼打敗怪獸’一樣打敗非法放貸。我們堅信,隨著自身技能的升級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這個夢想會越來越近。”厲莉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