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對潔淨型煤每噸補貼450元

7月11日,記者從市工信委獲悉,為進一步嚴格潔淨型煤供應、配送、銷售等環節管控措施,從源頭嚴控潔淨型煤質量,進一步減少燃煤汙染,加強潔淨型煤推廣,鼓勵居民使用潔淨型煤,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清潔煤製品推廣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潔淨型煤推廣工作,近日,蘭州市煤炭經營市場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了《2018-2019年冬防潔淨型煤補貼方案》。

據瞭解,2018-2019年冬防潔淨型煤補貼自2018年7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結束,零售指導價確定為1280元/噸,涉及二次配送的,在實際配送過程中可在零售指導價基礎上上調60元。政府對潔淨型煤每噸補貼450元,補貼後零售價不超過830元/噸,涉及二次配送的不超過890元/噸。補貼對象包括近郊四區及紅古區平安鎮,永登縣樹屏鎮、苦水鎮,榆中縣和平鎮、來紫堡鄉、金崖鎮,皋蘭縣九合鎮、忠和鎮、什川鎮,高新區定遠鎮、連搭鄉從合法渠道購入潔淨型煤的煤炭用戶。補貼期間,蘭州市計劃推廣9萬噸潔淨型煤,其中,城關區1.2萬噸,七里河區1.2萬噸,西固區0.6萬噸,安寧區0.8萬噸,紅古區0.2萬噸,永登縣0.3萬噸,榆中縣2萬噸,皋蘭縣1.2萬噸,高新區1.5萬噸。

蘭州市對潔淨型煤每噸補貼450元

方案指出,潔淨型煤主要原料必須是無煙原煤或其他無煙燃料,所用添加劑需無毒無味,不造成二次汙染,不包括蜂窩煤。根據《商品煤質量 民用型煤》、《關於執行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標準的通知》等國家標準、文件對潔淨型煤的煤質要求,並結合蘭州市實際,對潔淨型煤煤質標準確定為:空氣乾燥基全硫(St,ad)≤0.5%,空氣乾燥基揮發分(Vad)≤12%,收到基低位熱值(Qnet,ar)≥5600大卡/公斤。2018-2019年冬防期間,將由潔淨型煤配送中心統一組織省內外優質潔淨型煤生產企業進行公開招標,遴選5至10家中標企業參加全市範圍內潔淨型煤供給、配送工作。各中標企業需具備良好的生產經營能力,中標企業冬防期間在蘭州市儲備潔淨型煤不得低於2000噸,儲備地為潔淨型煤配送中心、衛能煤炭專營市場、進洲煤炭專營市場以及紅古區、永登縣、皋蘭縣新建的煤炭專營市場,儲備期為2018年9月底至12月底,儲備型煤由潔淨型煤配送中心統一調配,確保煤炭供應。同時,潔淨型煤配送中心將對各中標企業每批次擬進入二級網點的潔淨型煤進行抽檢,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二級網點。質監部門將對配送中心和二級網點潔淨型煤質量隨機抽檢,對當月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或累計抽檢五次不合格的,取消中標企業配送資格。

市工信委要求,在2018-2019年冬防期間,各區縣要組建煤炭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煤炭專營市場和二級網點監管力度,規範煤炭經營秩序,並按照各級自查與上級抽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巡查制度,對潔淨型煤推廣區域開展全覆蓋巡查,對違法銷售不合格煤炭產品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沒收非法所得及運輸工具。同時,各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潔淨型煤配送中心、各中標企業要通過各自途徑,加大潔淨型煤宣傳推廣力度,對潔淨型煤推廣情況、煤質抽檢情況、中標企業及二級網點配送情況進行宣傳報道,發揮宣傳輿論的引導作用,動員全民參與,使相關政策家喻戶曉,引導全社會支持潔淨型煤推廣工作,為潔淨型煤推廣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此外,二級網點要建立銷售臺賬,逐筆登記潔淨型煤銷售的對象、聯繫方式,住址、數量、價格等信息,並將潔淨型煤銷售臺賬作為核算二級網點潔淨型煤銷售量的主要依據。對近郊四區對未完成燃煤小火爐改造的區域,居民購買潔淨型煤予以補貼,對已完成燃煤小火爐改造的區域,不得設置二級網點銷售潔淨型煤,住戶不再享受潔淨型煤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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