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一線」拒不執行還辱罵法官 被執行人無視法律被拘留

「执行一线」拒不执行还辱骂法官 被执行人无视法律被拘留

「执行一线」拒不执行还辱骂法官 被执行人无视法律被拘留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決定,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辱罵執行法官的被執行人楊某某進行司法拘留15天。

「执行一线」拒不执行还辱骂法官 被执行人无视法律被拘留

原告朱某某因與被告楊某某發生民間借貸糾紛而訴至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後,經承辦法官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被告楊某某於2017年10月31日前返還原告朱某某借款本金10萬元,於2017年12月31日前返還原告朱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6萬元;按月利率2%支付逾期利息。因被告楊某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2018年3月5日,原告朱某某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調查,被執行人楊某某有一輛小汽車。在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楊某某承諾於2018年6月30日履行完該案款,暫不處置該車輛。6月30日,協議確定的履行期限已到,執行法官打電話給被執行人楊某某,但其態度十分惡劣,並在電話中對執行法官進行大肆辱罵。此種情況下,執行法官始終謹記職責,並未對被執行人楊某的辱罵行為作出回應。

「执行一线」拒不执行还辱骂法官 被执行人无视法律被拘留

2018年7月1日,執行法官傳喚被執行人楊某某到景洪市人民法院,準備就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辱罵執行人員的錯誤行為做出訓誡,並責令其限期履行。誰知到法院後,被執行人楊某某依舊保持其囂張的態度,繼續言語辱罵執行法官,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更加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由於被執行人楊某某無視法律,執行法官遂依法作出對其進行司法拘留15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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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拘留所後,被執行人楊某某終於冷靜了下來,並對自己抗拒執行的違法行為有了清醒的認識,自覺寫道歉信,請求執行法官給其悔過的機會。考慮到被執行人楊某某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履行了全部案款,在拘留2天后,執行法官依法提前解除了對其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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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 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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