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我息息相關!7月1日起陝西繼續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

本報訊(記者鄭伊琛)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經省政府同意,昨日,陝西省人社廳、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失業保險。全省統一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地方稅務局出臺《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規定的費率延長至2019年6月30日止。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執行,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0.7%,個人繳費部分比例0.3%。

工傷保險。西安、咸陽、渭南、延安、漢中、楊凌等市繼續落實省人社廳、財政廳、地方稅務局出臺《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規定的費率,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延長期間,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達到合理支付月數的,應停止下調,及時恢復費率。

生育保險。不在本次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範圍之內。費率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轉發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計委《關於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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