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區「六個突出」深入推進農村「三變」改革

安定区“六个突出”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安定区“六个突出”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安定區把深入推進農村“三變”改革作為新時期統領農村改革、推動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推進農村“三變”改革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放活體制機制,盤活資源資產,激活發展要素,初步探索出了一條具有安定特色、可複製、可推廣的“三變”改革之路。

一是突出組織領導強推動。堅持把加強組織領導作為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工作的有力保證,成立了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直31個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三變”改革領導小組,組建了專門的辦公室,從領導力量、組織機構和人員組配上保證農村“三變”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成立了安定區農村“三變”改革指導服務中心,配備工作人員5名,確保政策指導、培訓服務等日常工作有效開展。各鄉鎮和試點村也成立了相應機構,確定專門人員,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鄉村幹部全力抓,形成了“區指導、鄉(鎮)主導、村主體”的責任體系。

二是突出頂層設計強指導。聚焦系統規劃、試點先行、整體推進,做細做實工作方案, 創新完善思路舉措,在深入調研、借鑑外地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了《安定區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實施方案》,提出了“三變”改革工作的“8步12股12制16法32措施”的工作思路,明確了改革工作目標方向、原則要求、內容任務、方法步驟、政策措施,確保“三變”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縱深推進。按照“三變”改革項目化、數量化、時限化和責任化的要求,靠實責任主體,細化工作任務,指導相關部門制定了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農村資源資產評估、農業產業化風險評估管理、農村產權交易管理和“三變”改革股份合同管理等26個配套方案,加強對農村“三變”改革工作指導,確保“三變”改革規範紮實、有序有效開展。

三是突出確權核資強基礎。對19個鄉鎮289個村2185個村民小組86288戶農戶201萬畝耕地進行確權頒證,頒證率達到96.8%,順利通過了省級驗收,農戶承包地地理信息和承包經營權權屬數據已全部通過國家初驗並上線運行,為農村土地資源入股奠定了基礎。按照《安定區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區3個試點鄉鎮和其他16個鄉鎮試點村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完成,共清理資金1520.06萬元,各類資產6003.32萬元,土地資源20.53萬畝,農村“三變”改革工作基礎正在逐步夯實。

安定区“六个突出”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四是突出發展產業強支撐。堅持把產業培育發展作為農村“三變”改革的重要支撐,針對貧困戶產業增收這項短板,整合資金1.01億元,扶持1.75萬戶貧困戶發展馬鈴薯種薯繁育、基礎母畜養殖、優質牧草種植,並通過全面落實“三個一”合作帶動機制,加快形成了“龍頭企業+貧困戶”“合作社+貧困戶”等不同類型的產業發展模式。同時,爭取臺江區幫扶資金1800萬元,按照“政府投資、集體所有、主體經營、折股分紅”的方式,積極探索“村集體+合作社+產業基地+貧困戶”的合作帶動模式,新建連棟式塑料大棚210座和食用菌菇棚50座,帶動1291戶貧困戶增收致富。

五是突出培育主體強帶動。把培育主體作為推進農村“三變”改革的關鍵,制定了《安定區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方案》,採取“壯大一批、引進一批、新建一批”的辦法,培育新增各類新型經營主體95個,已有73家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村“三變”改革。依託組建的區農業開發投資公司,按照“平臺代持、產權到村、注資入企、折股量化、主體經營、農戶分紅”的要求,採取“農投公司+經營主體+村集體”模式,以簽訂訂單、股權聯合、勞務合作為紐帶,推動形成了“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村集體+農戶”利益聯結機制,建立了流轉收入、經營收入、股權收入、勞務收入等多元化增收渠道,走出了一條龍頭企業引領、合作(集體)組織、農戶生產的路子,實現村集體收益、貧困戶增收。

六是突出規範入股強實效。圍繞規範操作,制定了資源資金折股量化的具體實施辦法,明晰資金種類,界定受益範圍,確定分紅比例,規範程序操作。圍繞規範交易,設立了區級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並在區政務大廳開設窗口,加強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政策指導、監督管理、諮詢服務等工作;依託現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建立了鄉鎮交易場所、交易窗口,開展項目核查、合同鑑證等具體業務。在完成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的基礎上,積極引導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等要素進入市場交易,擴大交易主體,確保了更多農戶、村組織、經營主體進入市場,參與“三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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