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干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前幾天,我看到了一位媽媽的求助微博,觸目驚心的傷口下她配文:我未成年受傷害的女孩,媽媽拿什麼來保護你呀!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而在看了事情的發展經過後,真的讓我細思極恐。

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會有多可怕,看看湖北孝感這位女孩的經歷或許就知道了。

今年的3月30日下午五點半,女孩和往常一樣放學回家。在等電梯的時候,背後突然出現了一個男生,她認識他,他曾和自己讀同一個小學,叫黃正楊。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可還沒等她說話,男孩就突然掏出了刀架在了女孩的脖子上,威脅她不許喊叫,強行把她從一樓樓梯間拖行到了四樓401。

401是一間沒有人居住的房子,黃正楊早就踩了點,撬了門鎖。

在房間裡,黃正楊逼著女孩拿出身上的錢,女孩哭著說身上沒帶錢。於是黃正楊就用刀子刺破了女孩的脖子逼著她給錢。

此時的女孩無比的害怕,她忍著疼痛要帶著黃正楊去家裡拿錢,或者把鑰匙給他,讓他自己去櫃子裡取。

可是這都遭到了黃正楊的拒絕,他又用刀子猛刺了女孩的脖子。

隨後黃正楊開始用刀威脅女孩一件件的把衣服脫掉,好讓他進行搜身查看。女孩害怕的一件件脫掉了衣服,全身血流不止,蜷縮在地上。

而此時,黃正楊又把她推到了地上想對她實施強姦,女孩忍著劇痛極力的反抗,這可惹惱了黃正楊,他拿著刀子對著女孩的脖子、胸口一陣亂刺。

接著他又用刀逼著女孩站起來,他拿著刀子轉到了她後面,邊用刀划著女孩的臉和腿邊說:“你記住,這是給你留著紀念的,我要你死後都記住我”

此時,女孩的媽媽因為女孩遲遲沒回家,到處尋找她,從學校找到了老師又找到了一同回家的同學,可都說她已經回家了。她又去物業查看了監控,發現女孩確實進了樓道,但是就是這樣消失了。

於是他們報了警,然後全家人和親朋好友們都出動,整個小區的找她,在樓下呼喊著她的名字......

在401的黃正楊也聽到了。於是女孩趁著黃正楊分神的時刻,突然倒下去躺著不動了。黃正楊用腳踢了她兩腳後又轉到別的房間查看外面的動靜。

就在此時,女孩急忙起身跑到了陽臺,看到了三樓平臺上有一個棚子,她全身赤裸不顧一切的跳了下去,然後從棚子又跳入了三樓的平臺上,找了個牆角躲了起來。

女孩躲了十幾分鍾後,小心翼翼的看樓下,看到了樓下有幾個婆婆走過來,立刻向她們求救。

孩子媽媽也聽到了求救聲,家人翻過了圍牆就看到女孩全身是血赤裸著躲在角落裡顫抖著......

手術做了三個多小時,全身十幾處刀刺傷,因脖子刀口較深導致了胸腔積血在重症監護室裡呆了四天,十天不能進食進水......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而那個搶劫傷人的黃正楊也被當場抓獲了,領導們向她保證,一定會全力以赴處理好這件事。

就這樣,女孩在醫院住了一個月。身體上的傷痕可以很快恢復,可心靈上的創傷對於這個13歲的孩子來說就是一個永遠也無法擦掉的陰影。

她不敢再進自家小區,父母只好把她送去爺爺奶奶家。經常胸悶頭暈,現在依然不敢和陌生人說話。經常一個人哭泣,不敢一個人獨處,半夜經常驚醒,更不敢照鏡子......

每一次照鏡子時她看到自己的傷口都會崩潰的大哭:“我跟他無冤無仇,他為什麼要這樣傷害我?”

而後據記者採訪中得知,男孩搶劫可能是因為想要買手機遭到了父母的拒絕,於是決定搶錢買手機......

女孩深處折磨中,無法自我開解。女孩的家人也因為女兒極其痛苦,他們只想那個傷害自己孩子的男孩能受到懲罰!

可是三個月過去了,他們得到的結果是:兇手不滿14週歲,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夠負刑事責任也不能立案,不能關押,法律不能制裁他。

所以,想要讓男孩坐牢或者接受管制都是不可能的,你只能從民事方面主張賠償。

而兩家關於賠償分歧很大。男方父母現今只支付了女孩兩萬多元的治療費用。對方也沒有房子之類的固定資產,村委會最後只調解了一個很低的費用,可在女孩出院後,對方咬準了“反正我兒子沒滿14你們也不能怎麼樣”,連賠償費用也不願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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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行兇者,那我被傷害的未成年女兒,誰來保護?

我現在就希望這個男生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不然他就會覺得‘我傷害了你也沒事,你能拿我怎麼樣?’

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法律能夠完善,讓法律去保護該保護的人,而不是保護行兇者!”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說實話,看著這個案例,我真的是對現實挺失望的。

還記得去年11月,令我振奮的那場校園暴力案件處理。

北京市某職業學院,五名女學生在宿舍裡無辜毆打、辱罵兩名女生,扒光了她的衣服羞辱,還拍攝了羞辱毆打視頻。

隨後在11月2日,這五名未成年女學生分別被判處了11月、1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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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所有的網友都為這個判決結果振奮:“未成年終於不再是保護傘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終於不再是保護行兇者了!”

可是短短半年,再次被打回了原型。

或許是因為這次的孩子,14歲都沒到吧?

早前,北京市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發佈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白皮書》。

根據法院成立8年來的數據顯示,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未成年人犯罪,佔未成年人犯罪總人數的85.04%;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佔14.96%,且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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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始終想不明白,對於這樣可怕、已經明顯有犯罪傾向的人,為什麼大家還覺得他們只要家長帶回教育就能教好?

拜託,能教出小小年紀就殺人、傷人、搶劫、強姦、暴力孩子的家長,一定是一個不稱職的家長。

他們一定是生活在一個畸形的家庭中,要麼是根本不管,要麼是管教過度,要麼是根本管不了。

你還把這群孩子放回去,指望這群家長有著“撥亂反正”的能力?

真的是天大的笑話好嘛!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早前我曾看過這樣一個事例:

一位12歲的小姑娘騎著自行車在道路上行走,這時對面來了一個同樣騎車的70多歲的老太。突然,老太太騎車跌倒在了距離小女孩2米多的地方,小女孩聽到聲音後停下車,看到老太躺在了地上,立即跑過去扶起了她,並且將地上散落的物品收拾起來。

然而接下來的一幕讓大家大為驚訝,老太緊抓住小女孩,聲稱是小女孩將她撞到,讓小女孩賠錢。

小女孩先是一愣,然後看了看周圍反手就對著老太扇了一巴掌,在老太生氣愣神時站起身瀟灑的說了一句:“反正我未成年”

當時大家都在用這則事例嘲諷那些碰瓷的老人,可是細想下來也是可怕。

我一直都在想,14歲、18歲這個年領劃分到底是如何設定的?

尤其是在這個幼兒園孩子都知道談戀愛,小學就開始玩成人暴力遊戲,初中就開始形成團伙校園暴力的孩子“早熟”的時代。網絡那麼發達,大家有無數個獲取信息的渠道,可你卻覺得他們什麼都不懂。

首都師範大學教育學院的教授曾在接受採訪時說:

“我在做少年犯訪談的時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歲之前要大幹一場,16歲之前你也可以幹,但是到16歲之後就要收斂點。

如果不知法,咱們可以加強法制方面的教育,可他們並不是因為不知法而去犯法。這個才是最恐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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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這群在你心中還是個孩子,什麼都還不懂的人,其實或許遠比你想的要成熟要可怕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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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的那位母親前幾天發了一條微博說當初自己選擇曝光時,周圍的親朋好友都勸她放棄。而她卻毅然決定一定要追究下去。

她在微博中寫了這樣一番話: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而在這條微博下的熱評第一條,一位網友的經歷看的讓人扎心:

13歲男孩搶劫扒光女同學:14歲前我要幹場大事,反正不用坐牢

其實很多時候,一個人的力量真的是渺小的,想要靠著一個人去改變現實中某一個現象太難太難。

可是如果大家都因為希望渺茫就選擇妥協,那社會還能進步嗎?

或許這就是這位媽媽堅持的理由吧?

當未成年人保護法變成了未成年人罪犯保護法。

這麼明顯的一個漏洞,那群未成年的壞孩子們都懂,都可以抓住漏洞踩紅線,可有些成年人卻永遠在一葉障目,視而不見。

未成年人保護法該保護未成年人,但是更該保護的是受害人,法律是該用來約束未成年人規範自己的行為,而不是用來作為他們踩紅線後的“免死金牌”!

希望有一天,我們真的能等來改變的那一天!

希望那一天,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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