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霖早年立的十條家規,放在今天來看,仍舊話糙理不糙!


張作霖,作為上個世紀初期的“東北王”,是為數不多,出身貧苦山村,卻能成就一方霸業的人。因為家裡窮,張作霖只讀了三個月的私塾,是個連字都認不全的文盲,但是他有一股天生“不服輸”的韌勁。張作霖13歲時,老實的父親被賭徒打死,為了報仇,他年紀輕輕地犯了命案,只得隨著母親、妹妹等東躲西藏。

為了餬口,張作霖學過木匠,當過賣貨郎,甚至還學過獸醫,但一直都沒能搞出大的名堂。到了二十歲左右,投靠當時的清軍當了兵,還慢慢地升任了哨長,但是軍營的生活並不適合張作霖,不到一年,他就離隊回了老家,並且經熟人介紹落草為寇,入夥綠林好漢董大虎。

身為土匪,張作霖也還是有原則的,在義和團興起時,沙俄趁機蠶食東北,清兵卻一退再退,於是張作霖在自己村裡組織起來了一支紀律嚴明的“保安隊”,專門負責本村的治安。

張作霖雖然讀書不多,文化不高,但卻明白亂世最重要的是立規矩、守規矩。為此,他帶頭遵守自己立下的規矩,從來不會“法外開恩”,也正是如此,附近的村子都爭相邀請張作霖當“村官”,最多時張作霖管轄了二十多個村子,方圓近百里都是他的勢力範圍。

後來,不管是治家,還是做軍閥,張作霖都相當重視“立規矩”,而且近乎一根筋地執行規矩。除了槍、馬,張作霖還有好幾個姨太太,在外人看來,張作霖的姨太太們總是深居簡出,各自不相往來,卻又都對張作霖服服帖帖,這都是因為張作霖早年立下了一套“家規”,其中有六條是為了規範姨太太的行為舉止,摘錄如下——


一、嚴禁夫人干預政事,不聽枕邊風 二、嚴禁夫人聚眾閒聊,以免滋生事端 三、各房太太地位不分尊卑,均以夫人相稱 四、嚴禁夫人私自做壽 五、嚴禁虐待下人

六、實行嚴格的薪俸制,各夫人每月按時支取 七、飯菜實行等級分餐制,各夫人與子女分別在自己房間用餐 八、嚴格作息時間,外出活動一律不超過晚上十點鐘 九、重視子女文化教育,延聘名師為子女啟蒙 十、子女婚姻不得自主,須由張作霖包辦

僅從這十條家規來看,張作霖不僅對軍隊管理嚴明,對防止家庭內亂也作的井井有條,頭頭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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