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毛錢泔水「提純」身價翻6倍 自己從來不吃……制售地溝油團伙受審

5毛钱泔水“提纯”身价翻6倍 自己从来不吃……制售地沟油团伙受审

將顧客吃剩的水煮魚、火鍋中用過的辣椒、麻椒等回收,進行“提純工藝”後,最終都重新迴流到食客的餐盤。14日上午,這個製作地溝油團伙,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房山法院受審。在法庭上,今天受審的4人均表示認罪。

5毛钱泔水“提纯”身价翻6倍 自己从来不吃……制售地沟油团伙受审

庭審

收25噸餐廚垃圾 兩年獲利14萬元

14日上午10點,法警將張某、陳某、王某和蔡某帶到法庭,而此前已取保候審的翟某和蔡某兵也坐在了被告人席,辯護人席上坐著5名律師。

“翟某你的律師呢?”法官問,翟某表示不知道,法官打電話後,翟某的辯護人表示忘了今天開庭,最快也要40分鐘才能趕到。因此經過合議,法官決定另外找時間再審理翟某和蔡某兵,他倆退出法庭後庭審正式開始。

對於指控,張某、陳某、王某、蔡某均表示認罪。

在法庭上,張某表示,他2013年開始做地溝油,後來停過一段時間,2016年再次重操舊業。

張某說,其從大興、昌平等地的餐館收餐廚垃圾,回到家後先將髒東西撈出來,然後再進行分離。2015年到2017年9月,他一共回收了25噸餐廚垃圾,盈利14萬餘元,還賣出了13噸從餐廚垃圾中分離的辣椒籽。

庭審中,對於為何使用地溝油的詢問,開餐館的王某表示,“我知道這些都是經過加工後的地溝油,我之所以這麼幹,就是想多掙點錢,因為張某賣的油便宜。”

案發

沿線索找到窩點 牽出製售地溝油團伙

據瞭解,去年北京市環食藥旅總隊發現了線索後,經過排查發現張某和陳某夫婦收購地溝油。每天晚上,兩人都會到大興、昌平等地的餐館拉泔水。

民警經過多天跟蹤,最終發現張某夫婦位於房山的一處院落,從院外經過,能夠聞到一股酸臭的味道。

此外,民警發現,不定時地還有人開車到此處拉東西,經過一段時間的蹲守和跟蹤,警方又發現了購買地溝油的王某夫婦開辦的餐館和蔡某兄弟製作火鍋底料的工廠。

在取證後,警方分三路將該團伙一網打盡。

指控

購買餐廚廢料再加工 做成川菜或火鍋底料

房山檢察院指控,2013年以來,張某和陳某夫婦從本市大興區等地的飯店回收使用過的辣椒、麻椒等餐廚廢料,運至其承租院內,將回收的油辣椒、油麻椒等再加工製作油脂。

王某和翟某夫婦自2016年7月9日起,在本市朝陽區平房鄉經營飯店。張某明知王某經營餐館,仍將上述油脂多次向王某出售,其中陳某參與送貨。

王某夫婦明知該油為地溝油加工而成,仍購買並用於製作毛血旺等菜品銷售給食客。

蔡某自2016年起負責房山區閻村鎮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該公司主要生產加工火鍋底料。蔡某及其弟弟蔡某兵明知張某出售的為地溝油,仍購買並加工成火鍋底料對外銷售。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陳某、王某、蔡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某等人於2017年9月22日被警方查獲。

回放

每斤5毛錢收廢油 加工後3元賣出

據瞭解,張某夫妻從2013年開始製作地溝油,以每斤5毛錢的價格,收購水煮魚、水煮肉及其火鍋等食物的餐廚垃圾。

為了進一步加工,夫婦二人在房山租了一個院子,並對院子進行擴建,還在四周蓋起房子。他們採購了榨油機、吸油機、電篩子等加工的設備,對廚餘垃圾進行二次加工。

據警方證據顯示,張某夫婦製作的油脂有很大一部分賣給了專業正規的油脂回收企業。交易記錄顯示,正規公司的收購價為3600元一噸,每斤1.8元。夫妻二人曾向正規油脂回收企業出售過油,獲利14500多元。

此外,他們將這些油脂當做地溝油,出售給飯館和火鍋底料生產廠,價格則變成了每斤3元。

據悉,張某夫妻對回收來的廚餘垃圾製作成清油、紅油和油辣椒,清油和紅油都是每斤3元,油辣椒每斤2.5元。

案發時,公安機關在其租住的小院裡發現了50公斤的塑料桶255個,190公斤的大鐵桶6個,裝有辣椒油廢料的編織袋1026個,重量達1.9萬多公斤。

地溝油做水煮魚 自家做菜從來不用

本案中,王某和翟某也是一對夫婦,他們自2016年7月9日起,在本市朝陽區平房鄉經營家常菜飯店,主賣毛血旺。但據查證,這家飯館沒有營業執照,他們也沒健康證。

據悉,早在2008年的時候,夫妻二人就認識了張某夫婦,當時這兩對夫妻在一個市場裡賣菜。

據王某交代,他曾用過張某製作的油,知道張某油的來源。2016年,王某夫婦開了飯店,張某向其推薦自己製作的油。為了省錢,王某便開始從張某處進油。

當被問及為什麼明知是地溝油還用時,王某辯解,食客喜歡味重,水煮魚、水煮肉和毛血旺用了地溝油,能夠提亮提色。

而王某的妻子翟某則稱,他們自己吃飯時從不用從張某處買來的油,而且外出吃飯也從來不點毛血旺、水煮魚等菜。

除了這家川菜館,張某及陳某夫婦的地溝油還流向了一家火鍋底料生產企業。

本案中,蔡某及蔡某兵是兄弟倆。

檢方指控,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負責人蔡某及其僱傭的員工,弟弟蔡某兵等人,明知該油來源,仍購買並生產加工成火鍋底料對外銷售。

據悉其生產的火鍋底料賣到各大農貿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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