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四举措”深学《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陈仓区纪委监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监察法》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推动《监察法》在全区顺利实施。

领导带头学。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及时将《监察法》、起草说明以及审议情况列为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干部集中学。在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过渡期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统筹组织《监察法》学习,结合“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及时向纪检监察干部配发《监察法》《监察法释义》《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等书籍资料,坚持每周二、四委机关集中学习,转隶领导干部发挥专业特长进行讲授,确保学习突出重点、取得成效。

交流研讨学。为学懂弄通《监察法》,区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小组讨论、固定学习会交流、工作交流群探讨等方式,对监察范围和管辖中监察对象的定义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机关干部在思想碰撞中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持续深化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实践运用学。《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同时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区纪委监委在今年第一例留置案件具体实践中,探索建立监督调查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全要素运用讯问、询问等12种调查措施,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为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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