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里,把制药公司特别是李乃文这个角色设定为“反派”是不是一大遗憾?

零度以下


李乃文扮演的医药代表是反派吗?用导演文牧野和监制宁浩、徐峥自己的话说:在这部电影里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我不是药神》所呈现给我们的并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这部电影中所展示的人性是相当复杂的。

在影片中李乃文扮演的医药代表和徐峥扮演的程勇等人之间的主要冲突在于:医药代表执意认定程勇等人贩售的印度格列宁是假药。OK,那么什么是假药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者认定为假药: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程勇等人所贩售的印度格列宁属于仿制药品,就其药效而言几乎和正版药相差无几,所以很显然就其药效而言并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定义。之所以被认定为假药主要是因为违犯了第二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说白了就是印度格列宁没有经过正规的国家进口审批程序,也没有进行相关的药品检验。尽管实际上印度格列宁是老百姓手中的救命良药,但这里面仍有一个令人细思极恐的细节往往被观众朋友们忽略了:那就是对这类未经正规审批检验程序的药品的药效和价格其实完全取决于贩售者的个人良心——在程勇手中这种药就是治病救人的良药;可如果是在张长林之流手中就真成了坑人害人的假药,因为像张长林之流关心只是自己的收益,病人的死活从未放在心上,甚至他还会认为:反正都是重症病人,没药反正是死路一条,就算这种未经正规程序的药治不了病,只要不吃死人也算是给了病人一丝希望,他还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然而实际上他却是拿病人当实验的小白鼠。

这就应了影片中公安局长的法律与人情之争的言论——因为法律无法将规范社会秩序的希望寄托在看不见摸不着的人性自律上,所以只能通过程序性的模式进行硬性规定,然而在设计法律时不可能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有些时候只有事情实际发生了才能看到法律和人情的冲突。那么很显然程勇的行为的确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然而他的出发点却是为了救助那些无依无靠的病人——他们和富人一样是国家法律理当保护的公民,他们同样享有接受医疗救治的基本人权。而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程勇一开始铤而走险贩售这种违禁药品的初衷竟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逐利——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当什么救世主啊?我要赚钱“。这进一步证明了人性的复杂性——即使是程勇也不是与生俱来就有那么高尚伟大的情操,他也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同张长林之流所不同的是他在逐利的同时无法忽视那些病人和他们的家人的痛苦,这说明他是有良心的。问题是如果程勇的逐利之心再强烈一点呢?事情又会向什么方向演变呢?

李乃文扮演的医药代表恰恰是因为逐利而被有些观众视为反派。既然大家认同程勇逐利具有合理性,那么医药公司的逐利是否具有合理性呢?事实上病友的可怜并不意味着医药公司就需要放弃自己的利润去救助他们,否则就会出现题主所说的谁都不会再去研发药品了,自然也就不会出现批量生产的廉价仿制药了。就本质而言:当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出售时仿制药和其它任何一种仿制产品一样是对原版权的一种侵犯。然而对使用者而言最关心的绝不是什么版权问题,而是产品的功效问题。买方和卖方其实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问题,站在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专利保护,那么卖方将失去研发新技术的动力;可如果过分保护专利,将使新技术难以大批量复制,从而影响社会效率的提升。具体到药品这一领域和其他商品所不同的是:对于别的商品人们可以克制一下自己的消费需求,也就是说买不起可以暂时不买;然而药品是一种刚需——富人有富人的疾病,穷人有穷人的疾病,如果要求穷人克制药品消费无异于变相杀人。

事实上医药公司的逐利性和贫困病人对药品的需求之间本身是一种矛盾——我们不可能指望医药公司放弃逐利,因为他们的投入也是有风险的,如果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他们就不会具有研发新药的积极性,到时病人的利益同样无法得到保障。要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能指望医药公司的”良心发现“,只能通过行政手段调控药价、统筹医保等方式来加以解决。事实上这也是唯一的解决之道,因为如果老百姓完全依靠个人力量承担医疗费用,那么即使是所谓廉价的仿制药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吃不起的,除非他们能碰上像程勇这种自己贴钱给他们供药的人,可这样做并不现实:其一能为了救助别人而放弃自己生活的人有多少?程勇不是也一度动摇过吗?其二就算他真能为了病人们坚持下去,他又能支撑多久呢?靠他一个人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吗?制片方将影片定名为《我不是药神》,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谁是药神?药在哪儿呢?或许这里的药不仅仅只是指的治疗人们身体疾病的药,也是指的如何使每一条生命都能平等接受医疗救治的药。


鸿鹄高飞一举万里


其实,这部电影只是把问题提了出来,将最底层的东西暴露了出来

这里需要补,那里需要改进,引发更多的人去思考、去改进

就是这么简单

和李乃文的被误解比起来,这点委屈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医药代表没有错

一款救命药之所以能够流通市场,是需要经过很多的步骤和努力的。这里面包括投资人的决心,动辄几十个亿的投入可不是闹着玩的。包括科研的投入,这种投入也是有风险的。做成了还好说,做不成的话几十亿的投入都打了水漂。

前一段时间有个消息,阿尔兹海默症的研发在第三期的临床实验宣告失败,这也就意味着之前所有的努力全都白费。

这是事实存在的,电影没有特意的说药企把价格定的虚高是药企的无良心,这点毋庸置疑!

李乃文扮演的医药代表所表现出来的决绝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如果任由仿制药横行,那么谁又会去舍得大钱(不是一万两万,而是动辄几十个亿的投入)去研发新药呢?

电影只是说如果所有的医药负担由个人承担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所以,电影的最后立意很好。大病医药纳入了医保,减轻了老百姓的吃药负担。这份功德无量!

至于题主所说的电影刻意的吧李乃文设成大反派

恕在下眼拙,还真没有

所以,看电影也好,看问题也好,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在哪里,次要矛盾在哪里。

很显然不能这样去理解。

电影有瑕疵,这个无可避免

就如昨天韩寒在自己的微博中写的那样

不是非黑即白无商不奸这么简单,所以我不希望观众看完以后把怨恨宣泄在那些研发新药的药企身上。他们不是坏人,这也会歪了这部片子的良苦立意。

没有非黑即白

就是这部电影带给大家最大的思考


蜜桔娱乐


药企维护自己的利益没错。

首先,一种新型药物的诞生需要很多投入,据统计一种新型有效药物的诞生需要几十亿美元,药物的研发是需要非常大的投入的,并且这个药物还不一定能成功。举个例子,我是搞农药的,一代新型农药的诞生首先需要仿生,比如我在美洲发现种植物边上很少有杂草,我就需要认真研究到底是植物中哪种物质抑制了其他杂草的生长,进行生物萃取,找到这种天然化合物后进行基团分析,天然分子非常大,人工合成困难,找到有效基团后,人工合成,工艺优化,工业生产,临床实验,这每一步都需要几年的时间,据统计一种新农药的诞生需要合成144万个化合物,而这中间只有2000个左右的有功效化合物,最终工业生产的只有1到2种,并且还要做生理实验,有些杂质虽然很少,但对植物的损害却是极大,这就需要工艺优化,去除这些杂质,在这期间需要几万名高科技人才共同努力几年才可能搞清楚,其中酸辛无人可理解!农药尚且如此,更何况医药,农药不行大不了绝产,但医药不行就可能死人,人命关天!而药物公司的专利有一定期限,所以新药尤其是特效药很贵,他们必须有一定的盈利才能继续研发新型药物,大家才有的吃!

其次,如果允许仿制药的泛滥,会造成谁都不想研发新药物,那谁都吃不上药!所以必须保护药物的知识产权。

再次,我想说的是电影并不是以医药代表为反面人物,每部好电影都是想给人们引发思考,而不是刻意抹黑某一部分人物,这部电影不错,也不想抹黑医药代表和公司。

最后,我想说人没有生病就死的,也确实有些病人吃不起药,医保也确实是为大家谋福利的,感谢国家,但愿人们的收入越来越高,用到医保的人也越来越少,但有人有困难时请伸出您的双手,救人于水火之中,宁愿救错一万人,也不枉救错一个好人,谢谢大家!


小金牛牛1


《我不是药神》终将封神,就看这股潮流能掀起多大的浪。今晚的新闻报道关于抗癌药物的降价和引入新闻,真是可喜可贺。


《我不是药神》中李乃文扮演的是瑞士格列宁医药公司的中国代表。影片中,李乃文将这个严肃冷酷的医药代表的角色演绎的丝丝入扣。当这个医药代表明知道国内有无数的同胞每个月要掏出四万块购买自己公司的药品只是为了活命而倾家荡产苟延残喘时,他依然毫无顾虑的将流入市场的仿制药报了警。自然在电视上侃侃而谈正品高价药的所谓疗效和权益。依然在警察局开会的时候没有人性的指手画脚!连严肃认真以法理为依据的局长都忍不住严肃的怼了他。就是因为同为中国人,这个医药代表毫无怜悯心。


很多人觉得作为医药代表,他所代表的是公司。公司的定价,他执行了公司的决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研发了治病的新药,高价有什么错?这种想法本来没错。但是最大的问题是人性的光辉在哪里?他作为医药代表,完全有能力为了正饱受磨难的人民去争取一些利益。连药贩子张长林也不过只卖到两万元,最后还坚持咬定贩卖药品的就是自己,绝不供出程勇。而医药代表的冷酷在张长林和程勇面前显得狰狞而邪恶。

《我不是药神》严格是一部关于救赎的电影!他用一个暴露的话题讲述了关于救赎和爱的故事。人活着很难,但应该有尊严。而在救赎,爱,尊严面前,法律都可以被感动而法外留情。最主要是这个社会需要人性。李乃文饰演的这个医药代表恰恰是一个毫无人性的人。这样的人,面对受苦受难的病人,毫无同情心,没有同理心,仿佛冷血的恶魔。张着狰狞的巨口一味的吞噬,这是资本的冷血,不存人的善念。

医药代表这个角色的成功就在于,道貌岸然下的冷血与无情,对应了人性的温情和大爱。李乃文这个医药代表的角色正衬托了程勇等人角色的光辉,没有他,仿佛没有放盐的汤,索然无味!

娱眼看娱乐,大同与不同。欢迎大家关注我:娱眼看娱乐。


娱眼看娱乐


看电影片面的把人物分为“正派”和“反派”这是小孩子的想法,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一部好的影视作品中一般也没有绝对的“正派”和“反派”。片中的这个角色并不是反派,它是医药公司的代表,是片中天价药和求活命的患者的矛盾冲突建立者的代表。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把目光聚焦于药品研发难的点上,我只能说你抓错重点了,这明显不是本片讨论的重点,影片反映的问题更多的是医保制度的问题,最后解决也是从医保制度的角度解决的。退一万步讲药品研发确实不易,但是结局徐峥被判刑五年已经是对医药研发者最大的尊重了。


里昂那么白


我认为药厂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试想一下如果比尔盖茨是中国人,当他发明了windows98,我们中国人不花钱买正版,都去抢他,结果就是他一名不文,也不会再继续研发xp 和win7,也没有以后的win9、win10了,一名伟人从此碌碌无为!受害的是谁呢?这就是中国的现状。不过庆幸的是他生在了美国。也许只有美国才能成就这样伟大的企业家。而我们身边的一切都是千万个这样的企业家创造的!小到一个灯泡、一根牙刷、一个打火机、大到楼房、汽车,全部都是这些企业家创造的。可我们中国人的仇富心态注定了企业家在中国沦为过街老鼠!赚黑心钱!奸商等名号!甚至逼捐人家马云,愚蠢至极!试想一个没有企业家的世界!我们都在石器时代!也就没有了生产力,甚至没有文明!片中的制药公司难道是害人的企业么?千千万万的博士、发明家、教授、企业家含辛茹苦好几年耗资数百亿制造了抗肿瘤药物,结果就被人抢走了,仿造,以极低的价格变卖,制药公司垮了!受害的是谁?大家想象得到吧!

很现实的一句话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只是说换成了药,涉及到生死,就有些说不清了。如果换成其它不涉及到生死的东西,比如:音乐,游戏,软件,还有谁认为有争议?从长远的角度看,保护产权才能促进更多新药出来。才能救更多人!文明才能爆发!如果都去盗版,那么暂时病人变得不那么痛苦,但人类整体上攻克疾病的进程就会停止!现在救人是以将来牺牲更多的人为代价的!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推动人类进步!

借用方博士的话‪:穷人不吃救命药会死,这种问题应该通过社会救济解决,例如完善的医保、慈善捐赠,而不是去吃大户,去偷去抢制药企业含辛茹苦研发的成果让他们血本无归!让药厂倒闭!最后害了自己!

而我个人认为更好的办法是国家出面鼓励积极研发新药企业!重要的药品、研发成本高昂的好药,由国家出面买断专利,然后低价卖给需要的病人!因为病人也是纳税人,国家有责任救他们!而不是药企!

最后我陈述一点,电影是好电影,我也没有指责购买盗版的人!他们没有错!整部电影也没有坏人!错在我们每一个人都喜欢用“直觉”判断对错!反而害了那些本来想帮助我们的人!

我总喜欢说一句话!这世界上合理的事情远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每一个你认为的坏人,或者社会公认的历史罪人,不一定是道德败坏或卑污的人,他们做的每一件事或任何一个决定,可能站在他当时的立场上也是没有选择的,也是有苦说不出的。举几个栗子:袁世凯,李鸿章,秦桧,隋炀帝杨广,魏忠贤,杨继盛......每一个历史事件和罪人,越深挖,就越会发现,对与错,正与邪,这些东西统统都没了!只剩下无奈与悲悯!(引自罗辑思维—罗振宇)


A苏坡漫丨


其实电影里没有反派,只是立场不同而已。1.瑞士制药商和李代表,他们忠于公司利益。毕竟一个公司花了几十亿那么多年心血研发的药物,被其他公司轻易低成本仿制,公司何以收回成本?何以支持以后的研发?2.公安局长以及所代表的政府机关,忠于法律和国家利益。实施社会管理,打击犯罪,法大于情是执法者职能所在。3.印度仿制公司和程勇的“制假贩假”,他们低价售药解救了那么多病人和家庭,是违法,但更为了救人。到底谁做错了?都错了,但都也没错,这大概就是现实吧!


爱谁谁945


不遗憾。这部电影很真实的反映了现状,导演和编剧可能加入了自己的感情和看法,但并不明显。片中的病人,商人,警察,药厂代表的角色,都真实表现了自己的立场。实际上药厂代表并不是反派,他在片中的所作所为都符合自己的身份,且也没有作恶,只是他的立场正好站在了受同情的病人的对立面。正是因为有这样复杂的关系和立场,才使这类事件难以解决,但最终又能得到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医保。


4254136


他其实并不是反派,诺华和医药代表都没有什么不对。癌症 靶向药这两个词现在常听到,但是在那个年代,研发出了这种药,真的是造福人类了! 而且药品研发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很大的一个数字十几亿甚至几十亿。想要在专利期内收回成本甚至是盈利,价格是必须要考虑的,况且这个药的价值确实配得上。

没有人有错,但又好像都错了。大环境下的真实状态,我们会越变越好的,因为付出了太多太多了。


牛顿也吃苹果鱼


不要再给我说药品研发需要多少资金多少投入了,商人都是逐利的,但是药品是特许的商品,我们需要监管。你说多少倍利益才是好的利益呢?商人是不会考虑钱赚多少才会够的,谁都知道钱越多越好,利益越大越好,这个时候就是监管部门发挥作用的时候,我们要把握好一个度,既要让药企(商人)有利可图,也不能让他们过于暴利,完善一整套监管体系,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都被监管,真正做到鼓励药企研发、降低成本,从而才能降低药价。“天价药”的出现真的不是药企一方的责任,而是监管者、药企等多方的原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