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被起訴50萬天價賠償,律師調解降低到8萬

基本案情

委託人許某原告美國C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許某自2014年以來未經授權,在阿里巴巴、速賣通、卓越等海外網購平臺銷售數十款公仔及周邊產品(公仔圖書、公仔服飾、公仔聖誕禮品等)(簡稱“案涉產品”)銷售累計數額較大後案涉產品的著作權人美國C公司發現被告的侵權行為後,先後採取網絡購買侵權產品並公證、以買家身份與許某聯繫、向許某倉庫所在地的工商局和文化局舉報,請求查封侵權產品等措施保存了被告侵權的證據,並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文中所用均為名)

侵犯著作權被起訴50萬天價賠償,律師調解降低到8萬


代理過程

許某委託我所代理本案後,辦案律師積極蒐集與本案相似的案例,查找有關法律法規對原告提交的大量證據進行了細緻的研究與分析並積極取證,以其證明被告產品有合法來源,先後與對方律師進行了數十次的溝通與談判。但對方一直強調必須賠償

50萬元,沒有任何降低的空間,否則不接受調解。

隨後,辦案律師向法院提出,案涉產品的實際上涉及到了數十項著作權,原告不應將數十項著作權放到一個案件中起訴、法院也不應作為一個案件受理,而應由原告分開立案,分別計算每項著作權的賠償數額、單獨區分每項著作權的侵權證據材料並單獨交納訴訟費用。

法院經幾番考慮,最終接受了辦案律師的建議,要求原告就數十項著作權分別立案。如此以來,原告的訴訟難度、工作量及訴訟成本均大大提高,辦案律師乘勢主張調解,並順利達成一次性8萬元賠償款項的調解方案。達成了當事人的委託目的,當事人對此非常滿意。

法院作出民事調解:

被告許某分兩筆支付賠償款,第一筆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第二筆金額為人民幣三萬元。

侵犯著作權被起訴50萬天價賠償,律師調解降低到8萬


律師點評

著作權案件類型多樣,案情往往非常複雜,而國內的無論是權利人還是侵權人對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均非常淡薄,導致取證難度加大或者無意中極易侵犯別人的合法權利,此時做好證據保存工作非常工作,如購買工作或產品具備合法倆元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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