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资讯」鄂法资讯联播(第4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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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鄂法资讯目录

第489期

01、武汉中院举行聘任司法技术专家仪式;

02、南漳法院跨省追踪失信被执行人;

03、天门法院让失信被执行人逃无可逃;

04、宜城法院审结首例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

05、汉川法院执行返还鱼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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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举行聘任司法技术专家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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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9时,武汉中院举行第四届司法技术专家聘任仪式。这次被聘任的专家共34位,涵盖了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法医、文书痕迹等各个领域,均经过严格、规范的选聘程序挑选出来,具有十分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每年,武汉市两级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案件共有6600件左右。涉及法医类3100余件,文检类500余件,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和工程造价、会计审计、特殊鉴定评估、破产清算管理类2600余件。

从2008年以来,市法院已经聘请了三届司法技术专家共81名。迄今为止,武汉市两级法院开展司法专家听证、组织专家咨询100多场次,受聘专家积极参加听证、咨询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为审判、执行人员采信鉴定结论提供专业性意见,更好地提升司法鉴定质量作出了贡献。

文字:邓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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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跨省追踪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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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漳法院3名执行干警奔波江苏、安徽两地,历时3天、往返2300公里,强制扣划51000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49000元,执行到位标的100000元,终使长达三年的案件得以和解执行。

2010年,陈某在承包某建设项目期间,承诺让朱某承包该建设项目的水电安装,朱某先后向陈某转账400000元作为保证金。然而,陈某承包的工程因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完毕就中途结束。其后,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水电安装保证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陈某返还给朱某水电安装保证金40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且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陈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16年6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今年6月,执行干警再次对本案提起网络查控,发现陈某在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支行账户内有存款51000元,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执行干警本可以委托江苏省淮安市当地法院对该存款进行扣划,可是考虑到陈某在淮安市银行有存款,说不定可以由此查出陈某的下落,于是前往淮安市进行扣划。

随后,办案小组3名执行干警前往江苏省扣划存款。在扣划过程中,办案小组发现银行的存款预留信息中有陈某的联系方式,于是尝试与陈某联系。在陈某接通电话后,办案小组将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了陈某,并要求与陈某见面。得知陈某在安徽后,办案小组立即前往安徽,与陈某协商解决该案的方法。经过详谈后陈某表示将积极配合执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办案小组抓住这有利时机,主动联系了申请人朱某,并向朱某转达了陈某的歉意与苦衷,得到了朱某的谅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陈某先履行100000元还款义务,剩余300000元分3年偿还。其后,陈某将49000元转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办案小组奔波江苏、安徽两地,历时3天、往返达2300公里,终于使得长达三年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图文:张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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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让失信被执行人逃无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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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门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逃匿近一年的失信被执行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刘某(金某前夫)、金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位于天门市岳口镇某村的房屋作为担保,向谢某借款30万元做生意。借款到期后,谢某多次催讨无果,于2014年将刘某、金某诉至天门法院。天门法院依法判决刘某、金某偿还谢某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金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谢某遂申请天门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刘某、金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天门法院依法查封、评估、拍卖金某位于天门市岳口镇某村的房屋,并发出公告责令刘某、金某及家人限期腾退。然而,刘某、金某拒不腾退,反而在公告期间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且无视执行干警多次警告、阻止。2017年12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天门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在审理期间,金某逃匿,天门法院依法中止对金某的审理,公安机关将金某列为在逃人员予以通缉。

金某逃匿期间,既不敢使用身份证件,也不敢回家看望家人,只能隐姓埋名,躲在城区某酒店打杂工,不敢外出。天门法院依法冻结了金某名下的金融账户,并多次找到其家人,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和逃避刑事处罚的后果,责成其家人劝导金某归案、履行债务,争取宽大处理。

随着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惩戒失信行为社会联动越来越严厉,金某日日惶恐不安、夜夜心惊胆颤,深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逃避刑罚将永难安宁。最终,金某下定决心,主动找到刘某,共同履行了全部义务,取得了债权人谢某的谅解。

庭审中,金某痛哭不已,十分懊悔。鉴于金某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履行法律义务,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天门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一起历时4年的“骨头案”至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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