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全國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宣判!

「拍案」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宣判!

全國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宣判

法院判令被告在當地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從看守所出來到現在,我每天都在想這個事情,我真的非常後悔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我感到對不起謝勇烈士,對不起他的家人。造謠害人害己,我以後一定遵紀守法,多傳遞正能量……”被告席上,曾某低頭懺悔。

6月12日,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提起的全國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在淮安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淮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劍斌、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唐昕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出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消防官兵代表、社區群眾代表及媒體記者共50餘人旁聽庭審。

庭審中,檢察機關與被告曾某圍繞公益訴訟主體、案件基本事實、造成社會公共利益損害以及被告應當承擔的責任等焦點問題,逐一進行舉證、質證、辯論。

5月12日,消防戰士謝勇在淮安市某小區內執行救火任務時不幸犧牲,隨後被批准為烈士、追認為中國共產黨黨員。5月14日,曾某針對謝勇烈士救火犧牲一事在微信群中發表極端性、侮辱性言論,歪曲謝勇烈士英勇犧牲事實,並宣稱“別說拘留,坐牢我都不怕”。

該案發生在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後,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淮安市檢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履職,在取得烈士近親屬的信任和支持後,5月21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准,依法決定對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於5月22日受理該案。

庭審中,被告曾某對自己發表不實侮辱言論深感後悔,當庭宣讀了道歉信,希望得到謝勇烈士家人及廣大社會公眾的諒解。

當被問及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檢察官陳述了不主張和解的理由:“鑑於本案是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情感,該案又是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以來全國首例英烈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判決的形式從法律層面對曾某的侵權責任予以確認,可以更好地對全社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在最後陳述中,檢察官發表出庭意見,請求判令被告通過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再次呼籲大家尊重英雄、愛護英雄。

經合議庭合議,淮安市中級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認為,被告曾某利用微信群發表帶有侮辱性質的不實言論,歪曲烈士英勇犧牲的事實,對謝勇烈士的精神造成了負面影響,已經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疇,構成了對烈士名譽權的侵害,詆譭烈士形象是對社會公德的嚴重挑戰,曾某的行為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民法總則以及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判處曾某於七日內在本市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賠禮道歉內容先由法院審核)。如曾某拒不履行,法院將在市級報紙上公佈判決的主要內容,相關費用由曾某承擔。

江蘇省人大代表、淮安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朱華林在旁聽庭審後說:“這起案件從發生起一直牽動著我們的心,今天的庭審非常有警示教育意義,可以讓更多人瞭解英雄烈士保護法,並在生活中引以為戒,明白言論自由也要在合法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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