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
公告
7月6日,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结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采取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的方式,通过中招平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指标生(公办优质学校招生计划的60%)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100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目前,部分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为满足考生需求,市、县(区)教育局将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补录对象
未被“3+4”高等师范院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且中考成绩符合普通高中第一次征集补录计划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补录。
二
补录计划
三
补录办法
1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次:7月11日9:00——18:00。
第二次:7月18日9:00——18:00。
2
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符合条件需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本人学籍号和密码登录菏泽市中招平台(http://www.hzzzpt.com)进入填报志愿界面,填报征集志愿。
考生凭自己设定的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家长)对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因考生本人(家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
征集志愿录取原则
征集志愿录取方式按照《菏泽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统一录取。
4
补录时间
第一次:7月12日——13日。
第二次:7月19日——20日。
5
补录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于录取结束后登录菏泽市中招平台(http://www.hzzzpt.com)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四
特别提示
根据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应对填报的志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各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责任。
菏泽市2018年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1765人,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2735人,三二连读高职教育招生计划4734人,合计9234人。7月21日、7月24日,分别进行五年制高师教育、五年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教育第一次录取。录取结束后,将对招生缺额计划进行征集,考生可于7月28日9:00——18:00和8月3日9:00——18:00,凭本人学籍号和密码登录菏泽市中招平台(http://www.hzzzpt.com)进入填报志愿界面,填报高师高职类征集志愿。
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要及时关注菏泽市中招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补录志愿,以免错失机会。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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