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執行局採用「集中公告」模式提升執行質效

為進一步提升執行質效,一中院執行局創新執行措施,推出“集中公告”模式,將此前的多個公告事項集中到一個公告中,縮短了執行時間,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一致好評

一中院執行局採用“集中公告”模式提升執行質效

本公告發表於《人民法院報》

部分被執行人為逃避執行,隱匿躲藏,導致送達困難。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且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執行案件,法院立案、評估、拍賣等多個環節都需要依法公告送達,由此增加了申請執行人的訴累。為提高執行效率,縮短執行時間,一中院執行局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且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採取“集中公告”模式,將以前的多個公告事項集中在一次公告中予以送達,公告送達執行通知等文書的同時一併告知後續評估、拍賣的相關事項,明確時間節點,申請執行人一次交費就可以完成全部需要公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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