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一定注意!滕州的“人情味”太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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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多起民间借贷案件中,仍依然出现小编多次提醒的“错误”,导致法律风险。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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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

滕州法律圈的多个签约律师,在民间借贷案件接待、办理过程中,发现许多债权人都是拿着一张“条”来打官司,貌似信心满满,却不知败诉风险巨大以及执行范围“狭窄”。

在此重审!

详细了解后都是“我以为”、“没外人”、“都是伙计”、“当时没多想”、“打个条有个意思就行”。。。。。。

误区

你把钱借出去,对方不还,有着诉讼时效,逾期借条变废纸。

借条只能说明你们之间有过约定,但是需要钱给了才能完成整个借贷

“夫妻一人借钱两口子还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一定要“一人借钱夫妻共同签字”。否则起诉一人,另一方否认知情或办理离婚,外加财产转移,你的借款可能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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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多钱少,一定要你的账户与对方账户,进行转账,银行、支付宝、微信都可(留言备注借款)。千万、千万别傻傻的自己提现金给付对方。

重申!一定注意!滕州的“人情味”太重啦

先讲后不争,既然借款用于生意或生活,夫妻二人签字理所当然。至少你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知情。

利息要书面约定,一旦对付公堂不要期望被告的“诚信度”,毕竟讲究人也不会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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