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與同學遊戲倒地後不久死亡,警方: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4月25日下午,河北保定市望都縣某小學12歲的馬昊(化名)在上課不久後稱,頭疼,腿沒勁。任課老師送到醫院緊急搶救1小時後,醫生宣佈馬昊死亡。

針對此事,6月29日,望都縣公安局政治部工作人員表示,馬昊在死亡前曾在與同學玩耍中被絆倒摔地,但經過調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望都縣教育局則表示,目前對方(與馬昊玩耍的同學)的監護人不同意協商,馬昊家屬準備走司法程序。

小學生與同學遊戲倒地後不久死亡,警方: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馬昊的屍檢結果顯示:馬某符合小腦動靜脈畸形出血死亡,運動、摔倒等對出血發生起誘發作用。 受訪者 供圖

警方:沒有犯罪事實發生,不予立案

對此,6月24日,馬昊的舅舅陳齊兵(化名)說,通過學校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在下課期間馬昊的頭部曾被同學打到過,這是導致馬昊頭疼無力最後死亡的主要原因。報警後,警方未予以立案。

針對不予立案的決定,6月29日,望都縣公安局政治部工作人員解釋,經過調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該工作人員在回覆中介紹了事發經過:“2018年4月25日下午第一節課後,馬某與同學李某、陳某、張某等人一起在操場上玩遊戲,期間馬某把張某推倒在地,馬某絆在張某(12歲)腿上站立不穩也摔倒在地。上課鈴響後,學生陸續進入教室,上課期間,馬某捂住額頭哭並說頭痛,雙腿沒力氣,任課教師見狀立即給家長打電話,並撥打120急救電話,120救護車到後立即將馬某拉至望都縣中醫院就診,後馬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他指出,根據法醫出具的鑑定報告認為:“馬某符合小腦動靜脈畸形出血死亡,運動、摔倒等對出血發生起誘發作用”,公安局經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

教育局:校長借錢墊付40萬,要求家長走司法程序

“馬昊家屬一開始要求一百五十萬,我們說要有協商解決的誠意,別說我們是貧困縣,沿海富裕地方的孩子出意外,學校負全部責任也沒這麼多。” 6月29日,望都縣教育局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對方家長不同意協商,該小學校長5月16日已經個人先借了40萬墊付賠償,讓馬昊家屬安排下葬,再走司法程序。

“縣黨委政委,包括教育局,村裡,非常重視這件事,不管什麼原因,死者最大,會積極解決。”該工作人員補充說道。

馬昊所在村村長馬永軍是40萬賠償的擔保人,他向記者解釋了40萬墊付的緣由。“學校給每個學生入了保險,金額是50萬。剛開始教育局想先出20萬,配合打官司,後面找保險公司理賠。但是馬昊家屬不同意,幾次找我們配合協調後提到40萬。”馬永軍表示,現在馬昊家長配合打官司,但對方監護人都不露面。

“他們就覺得是鬧著玩的。但這畢竟這是誘因,不管什麼原因去世了,我覺得就這樣不管他們,自己心裡一輩子都會過不去的,好歹跟對方表示一下。”馬永軍說,現在他們要求馬昊家屬必須配合學校打官司,“以後(法院判決)賠償的錢多出40萬就給他們,少於40萬也不要退了”。

記者就此事多次致電該小學,校長和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

本文轉載自 澎湃新聞 傳播信息 讓更多的人看到 如有不當 請聯繫刪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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