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人民,无私奉献——记因公殉职的商丘交警刘志

心系人民,无私奉献——记因公殉职的商丘交警刘志

2018年7月6日15时35分,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刘志同志因连续工作、过度劳累晕倒在办公桌前,经抢救无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8岁。

心系人民,无私奉献——记因公殉职的商丘交警刘志

2018年7月4日,刘志同志带领一名协警张顶同志值班,14:36分时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派警电话,在民主路与清凉寺大道发生一起轿车撞伤环卫工人逃逸事故。那天下着大雨,刘志同志冒着瓢泼大雨迅速赶到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现场勘查结束后接到了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刘志同志带领张顶冒雨对沿途监控录像进行调取,并对20余G的录像资料进行观察分析。最终在一段视频中发现了嫌疑车辆豫NLXXX01的影像,经调取该车的档案资料,车主系梁园区王楼乡王楼村一位姓董的中年女性。刘志同志连夜赶到车主家,董女士全家人已逃匿。

第二天天未亮刘志同志便起床在电脑上调取董女士家人信息,并到辖区王楼派出所调查董女士的社会关系,经多方打听,找到车主董某霞的弟弟董某。经刘志同志的政策攻心和法律宣传,董某讲出了实情。原来是董某霞的丈夫王某松开车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松电话告知董某霞自己撞到了人,而后因害怕逃离了现场。

7月6日上午刘志同志还与同办公室的韩曦讨论如何将肇事司机劝投,还说等肇事司机投案后就可以松一口气。下午上班前,刘志同志提前到办公室打扫卫生,准备上班后再去劝王某松投案,14时50分突然晕倒,办公室的同事急忙上前急救并拨打120,其他同事将门口职工医院的医生叫来进行心肺复苏,市中心医院的急救车赶到后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最终抢救无效于15时35分牺牲在了工作岗位上。

心系人民,无私奉献——记因公殉职的商丘交警刘志

刘志同志,男,三级警督,中共党员,终年48岁。生前担任商丘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1970年12月5日出生于睢阳区勒马乡赵纪楼村刘庄,1989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刘志同志参加公安工作29年以来,一直工作在基层交通管理工作岗位上。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疾恶如仇,坚决做到执法零容忍,纠违零投拆,处理交通事故上万起,参与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百人,调解疑难案件200余起。由于表现突出,他先后荣获三等功、受到商丘市公安局嘉奖、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他是商丘市公安局累倒在工作岗位而英勇献身的又一位典型。无论是作为一名交通勤务民警还是一名事故处理民警,他始终战斗在基层一线,对党忠诚,心系人民,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热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他顾大局,识大体,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计名利,一直坚守着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他不仅是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光荣的人民卫士,也是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光荣典范、热血忠魂的一代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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