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激励干部担当有为的重要举措激励干部发挥首创精神、勇于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场在与资本主义持续竞争中不断赢得比较优势的伟大社会革命,是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的伟大社会变革。这场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因此,必须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本国具体实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这就特别需要发挥首创精神。而首创往往意味着承担巨大的风险,甚至会出现失误。

为鼓励干部勇于创新,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这一机制的最大亮点就是“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态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三个区分开来”把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与违法违纪作了清晰的划分,而且筑起“防火墙”,有效防止改革“领头羊”变成失误“替罪羊”。《意见》特别指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这一要求的提出使干部不必再为受到诬告而苦恼分心,使改革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创新伟业中,真正干出一番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事业。“三个区分开来”还有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使改革创新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