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反轉!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進展:和解過後再開撕

最近,一段《明日之子侵權李志事件進展》的電話音頻刷屏盆友圈。李志經紀人遲斌金句頻出、淡定自若的懟神氣質令網友紛紛感嘆:撕X還得多讀書。

同款獨立歌曲及表情包已上線——

又反轉!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進展:和解過後再開撕

隨著這段教科書級別的音頻的瘋轉,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事件也持續霸屏。

昨天(7月9日)下午,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李志經紀人遲斌和哇唧唧哇公司代表馬昊等人在上海進行了交涉,雙方就責任承擔和賠付拆分達成以下共識:

又反轉!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進展:和解過後再開撕

然而,正當音樂人們歡欣鼓舞的時候,今天凌晨,李志突然發文表示“事情並沒有想像的友善”:

又反轉!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進展:和解過後再開撕

記者聯繫了李志經紀人遲斌,詢問事件最新進展;截至記者發稿,還未獲得回應。不過,遲斌在最新接受的自媒體公號“在別處文藝志”的採訪中透露,除去騰訊出面答應解決的100萬,剩下的200萬獲得哇唧唧哇方的賠償可能性很小。

他對維權的初衷解釋道,在中國違法侵權的成本其實是很低的。比如一些國外的大牌明星,如果侵權的內容有3億的播放量,那我認為你每一次播放,我就應該收到一塊錢的損失,所以我需要賠償3億。比如邁克爾·傑克遜、Beatles,他們的版權都是天價,哪個公司敢侵權,一夜倒閉。如果說一個侵權要讓一個獨立音樂人耗費那麼多的精力、時間成本,曠日持久地打一場官司,然後獲得了一個幾萬塊錢的賠付……如果只是這樣,那誰不侵權?維權是為了更好的原創音樂生態。

李志從2010年開始在微博上音樂維權,如今已有8個年頭。作為獨立音樂人,李志憑藉他的死磕精神堅持到今天,然而更多的獨立音樂人的呼聲只能石沉大海。不僅是獨立音樂人,樂壇的主流音樂人被侵權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原創不易,維權之路漫漫。但是成功取得授權的範例也不在少數,那麼視頻方、演藝公司或者電視臺如何取得音樂授權呢?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

據樂評人@DK在北京介紹,取得授權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音著協;二是直接找音樂人付費買授權。

音著協,全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其官網簡介裡寫道: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目前絕大多數電視臺都和音著協簽署了版權代理協議,每年也都會支付授權使用費。 但是,還有很多音樂人沒有加入音著協,比如李志這樣的獨立音樂人。因此,即便是向音著協繳納了版權使用費的機構,要在節目中使用這些非音著協會員的音樂人的作品,仍然需要單獨獲取授權。

此外,音著協沒有執法權,也沒有太多的手段促使使用者守法經營。協會的收費標準暫不透明,每年的報表只有版稅的大數字,至於具體哪首歌在什麼時候、哪個地點、被誰演唱或使用並未明示,即便是會員音樂人的權益也常常無法得到保障。 基於音著協在實際運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因此直接與音樂人對洽便成了取得授權的另一個重要途徑。

很多綜藝節目製作週期很短,留給歌手選歌以及取得授權的時間非常少,來不及取得授權怎麼辦?對此,@DK在北京認為,節目組應該事先做好準備工作:

1、在節目籌備階段,讓歌手報歌單,節目組根據歌單去聯繫各著作權人;

2、節目組事先整理出一個已經獲得授權的歌曲庫,讓歌手在庫裡選;

3、先談好授權合同,按照實際播出的歌曲付費即可;

4、如果確實時間來不及,可以先獲得口頭許可,然後再談授權價格和授權範圍。

三、花多少錢?授多少權?

除非是特別火的歌,一般作品的授權費幾萬元即可。節目的播出對於歌曲本身也是一種傳播,只要節目質量好、有影響力,版權方一般也願意授權。

授權費相對於龐大的製作費用,可以說是非常合理了。很多音樂人其實非常熱情,只要以真誠、尊重的態度和他們溝通,他們時常會把自己的作品免費授權給歌手或者節目組使用。

這些授權通常會在時間和應用場景上作出限制。版權方授予的一般是在節目中演唱、改編的權利,不包括商業演出的範疇。即便是歌手在節目裡唱過的歌,如果想在巡迴演唱會上表演,還需要另行取得授權(並且追加費用)。而且有些版權方只允許在節目視頻中使用歌曲,不能單獨剝離成音頻作品進行傳播。

電視臺通常都會設置一個統一的部門(法務部、版權部)集中處理版權事宜,無需節目組分別進行授權談判。但具體到大型音樂節目(尤其是曲目量巨大、製作時間巨緊張的音樂真人秀),臺一級的版權部門的工作速度常常會趕不上節目要求。節目組出於現有飽和的工作量也不會去主動協調版權業務,藝人出頭的就更少。

於是,理論上分工明確權責清晰的一件事,通常得不到有效執行,一旦出了問題,侵權各方互相扯皮。被侵權的音樂人維權成本高,維權常常不了了之。 但整個行業裡還是有很多尊重版權、尊重音樂的人。

比如版權標兵李健老師,每次參加節目要翻唱他人作品之前都會主動聯繫作者請求得到授權,並且在作者主動提出免費授權的情況下堅持支付使用費。

賠償訴訟300萬:新賬舊賬一起算

儘管事態發展還需進一步觀察,但此次的雙方會談不可謂意義不重大,無愧於李志“逼哥”(B哥)的稱號。要知道,事情發展初期,哇唧唧哇的唯一表態是指責李志惡意蹭熱度。

下面是事件發展的梳理。

7.3 李志微博宣戰

7月3日早上6點,李志發文訴《明日之子2》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並提及年初毛不易在洛陽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表示會上訴至法院,要求賠償300萬。100萬是《明日之子2》的侵權費,100萬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權費,100萬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這份長文中就包含了“新賬”和“舊賬”。“新賬”是6月30日播出的《明日之子》中的選手邱虹凱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此外,音樂人樹子的歌曲也被翻唱了。“舊賬”是1月20日,毛不易在“明日之子”的洛陽巡迴演唱會上翻唱了李志的《關於鄭州的記憶》。

原文如下,有理、有據、有節,各位感受下來自維權鬥士逼哥滿滿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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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騰訊和哇唧唧哇 糾正錯誤偏向

接下來,他還特別指出:進行翻唱的歌手毛不易或邱虹凱並無責任,處理版權問題的責任方在於演出主辦方或節目製作公司,及時糾正了輿論的錯誤偏向。 然而與此同時,作為毛不易的經紀公司及節目主辦方的哇唧唧哇卻出了嚴正聲明,非但沒有表達歉意,還指責李志惡意蹭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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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李志被侵權的事情,哇唧唧哇則表示:第一齣面的“文靜”非他們的工作人員;第二,節目開播前出品方就在溝通版權了,現在進度是“雙方已達成相關共識,合作協議正在推進中”。

李志迅速回懟:

1、咋的,第一次侵權是毛不易唱的,第二次侵權是毛不易推薦的歌手唱的,我提他怎麼就不行了?

2、年初達成和解是事實,咋的,和解了就不可以再提?

3、說“文靜”不是你們的人,那請派能證明是你方工作人員的工作人員來談;

4、版權問題從未與我方溝通,哇唧唧哇在說謊。

持續喊話 據理力爭

哇唧唧哇的態度完全激怒了李志。之後,李志一直用自拍視頻和刷表情包的方式喊話哇唧唧哇高層,自己帶了個話題叫“哇唧唧哇侵權不認,性感逼仔在線維權”。同時舉例其他音樂節目是如何積極溝通協商授權、做事後彌補的,並且反覆強調《明日之子》侵權後的溝通過程沒誠意。

最強助攻:遲斌電話談判

其中最重磅的撕X物料則是7月5日發佈的一段李志經紀人遲斌溝通侵權問題的18分鐘電話音頻,邏輯滿分,金句頻出,蕩氣迴腸,就是我們開頭提到的那段在盆友圈瘋轉的教科書級別的頻。在巨大的民意洶湧下,哇唧唧哇同意與李志方進行會談,並達成文章開頭所提的共識。

逼哥的八年死磕維權史

2010年,李志聯合圈內音樂人狀告蝦米音樂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售賣他的歌曲。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而迫於輿論壓力,蝦米公開致歉並下架了侵權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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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6年,李志狀告酷我音樂上架並提供了免費播放和下載,李志要求刪除未授權的音樂作品,最終裁定公開道歉,並賠償1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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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李志手撕農夫山泉,起因是農夫山泉二十週年廣告片配樂的前30秒和《山陰路的夏天》幾乎一模一樣。被李志狀告,而農夫山泉積極回應,公開道歉賠償版權費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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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李志狀告《吐槽大會》:節目用自己的作品做背景音樂卻未獲得其授權。隨後,節目組也積極做出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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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裡,李志撕遍了大半個娛樂圈。只要他出手的維權事件,沒有鎩羽而歸的。

對於維權,李志的態度始終如一——“沒有所謂的江湖恩怨,只有對和不對”。8年,是一場長征,也是一場成人禮。李志孤獨鬥士的歷程是觀照中國音樂市場的一面鏡子,映照著音樂版權業態的無序和不規範。

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趙雷、樊衝、趙明義等創作人也陸續加入維權大軍中,網絡直播中的侵權翻唱也引起音樂人的重視。維權之路如何走,讓我們持續關注。

(部分內容整合自@DK在北京,公眾號“蘿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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