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同缴费,你想知道吗?

常某,2017年3月退休。2017年4月,后经查询才发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退休养老金时,未将其1973年元月至1978年3月期间在某轴承厂做临时工的工龄60个月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临时工工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同缴费,你想知道吗?

仲裁不予受理后,常某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对其作出的职工退休养老金审核计算。

人社局的说法

《安徽省劳动厅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险字[96]第019号)规定:“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临时工工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同缴费,你想知道吗?

原告的档案显示其1973年元月至1978年3月在某轴承厂工作期间是临时工,而1978年3月至1979年9月处于中断状态,不符合该文件的规定,因此其在某轴承厂工作期间不能认定为连续工作年限。

被告就原告的工龄计算符合规定。

法院判决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常某在某轴承厂做临时工期间的年限是否应计入常某的连续工龄。

《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审查包括退休条件审查和待遇核算,条件审查内容为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六)缴费年限审查。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计算政策规定计算。

根据《安徽省劳动厅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险字[96]第019号)规定可以看出,常某在被正式招工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临时工工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同缴费,你想知道吗?

原告职工档案中记载其被正式招工前于1973年元月至1978年3月在某轴承厂做临时工,之后未有其他临时工工作经历,故该段时间应计入原告的连续工龄,故被告对原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1973年元月原告尚未满16周岁,原告16周岁之前的临时工工作时间是否计入连续工龄,需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审查认定。

综上,判决如下:撤销原对常某作出的职工退休养老金审核计算。

案例点评

虽然说只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工龄问题,而且也有些限制条件,但是我们至少看到了这样的法规,这样的判决,是对临时工的认可,和权益的保障。

临时工工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视同缴费,你想知道吗?

本案争议的焦点其实在于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后,中断了,重新就业,之前的算不算连续工龄,而仔细推敲一下法规原文,并没有指出,中断后,就不能计算工龄。

不过这是安徽当地的政策,符合要求的朋友,不要错过争取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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