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总河长王玉君、孟庆斌签发临沂市第二号总河长令

日前,临沂市总河长王玉君、孟庆斌签发了临沂市第二号总河长令。

这次要求各市级河长

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各县区总河长、河长做好一件事

那就是:

落实好“一河一策”方案

“一河一策”方案明确了河湖治理、保护、管控的行动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信息支撑和技术遵循,是各级河长部署、调度、考核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关键依据。根据《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5条省级河湖和市级18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

河长令要求

1

各市级河长要按照“一河一策”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对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各市级河长联系单位要切实履行河长助手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应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的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一河一策”的目标任务,加强指导调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沟通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一河一策”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

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分工做好“一河一策”方案实施的相关工作,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好河湖突出问题。

4

省、市级河流沿河各县区是实施“一河一策”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条河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统筹推进区域内市级河流治理保护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