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賴』上天無路、遁地無門,老老實實地履行法律義務

在廣東省肇慶市區, 大街小巷熙熙攘攘、熱鬧繁華。

這幾天,街道上來來往往的人們發現,川流不息的公交車車身兩側和車尾張貼了好些大頭照片,上面還標著失信被執行人的姓名、執行案號、涉案金額等信息。

為擴大失信被執行人曝光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日前,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法院正式推出“公交車流動曝光臺”,利用公交車車身廣告,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賴”信息曝光,隨車傳遍大街小巷。

為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端州區法院頻出大招、狠招,充分運用罰款、拘留、限制出境、執行懸賞等失信懲戒措施,嚴厲懲治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老賴”。今年1至5月,端州區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742件,結案872件,執結標的額達1.8億餘元,共計572名申請執行人依法受償。

限制出境,讓“老賴”無處逃遁

 肇慶市毗鄰港澳,不少港澳籍和外籍商人來這裡辦廠開企業,一旦發生經濟糾紛,成為被執行人,他們就藉著特殊身份,跑到境外藏起來,以此抗拒履行法院判決。針對這些“老賴”,端州區法院巧用限制出境、限制消費等失信懲戒措施。

 肇慶市仲裁委裁決肇慶一製衣公司向黎某等10名工人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但該公司遲遲不履行裁決,黎某等人遂到端州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調查,該公司屬於臺港澳合資公司,除拖欠工人工資外,尚欠其他人加工款,公司現已停業關閉,在轄區內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其法定代表人岑某系香港居民,目前也不知所蹤。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院依法將該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岑某採取限制出境的失信懲戒措施。

 今年3月14日,岑某在深圳羅湖口岸準備過關前往香港時,被邊控工作人員拒絕通關、限制出境。次日早上,岑某試圖從深圳灣口岸過關,再次被邊控工作人員拒絕通關。此時,岑某終於意識到嚴重後果。隨後,岑某家屬與黎某等人來到法院,共同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並支付了黎某等10名工人工資款,該案順利結案。

 目前,端州區法院已限制出境9人,成功促使2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執行標的額共計20萬餘元。

 拘留、罰款升級,嚴懲“老賴”不留情

 因為欠債不還被拘留,在很多“老賴”看來,只是法院嚇唬人的“把戲”。石某在此之前也是這麼認為的,直至端州區法院的執行幹警將冰冷的手銬銬住他的雙手時,他才醒悟過來。就因為1萬餘元,他被拘留了。

 石某經營的一家餐飲店停業了,但尚拖欠工人鄧某等工資11154元。鄧某多次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無果,遂起訴至端州區法院,雙方雖達成調解協議,但石某拒不履行義務。今年3月,鄧某等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責令石某限期履行併到庭報告個人財產情況,石某仍對裁定置若罔聞。4月26日,端州區法院依法對石某限制高消費和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當正在某車行與他人閒聊的石某看到眼前的拘留決定書和手上冰冷的手銬時,終於因為害怕而垂下了頭。當天下午,石某家屬來到法院,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所欠工資,使得鄧某等人在“五一”節前拿回工資。

 相對於石某,鄧某某更是因為自己的任性行為遭受罰款和拘留雙重懲戒,他也真真切切地感到震懾:“老賴”實在是不能當。

 鄧某某一直聲稱自己名下無任何財產而怠於支付與肇慶某公司的合同轉讓款。端州區法院經調查,發現鄧某某名下有一間房屋可供執行,責令鄧某某如實報告個人財產並提供該房屋的權屬資料,但鄧某某仍予以否認,亦不配合提供相關資料。為了維護法律權威,端州區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罰款5萬元的決定。面對拘留和罰款的雙重懲罰,鄧某某迅速讓朋友代為繳納了罰款,並積極配合法院履行了相應的法律義務。

 自開展“決勝2018”執行專項活動以來,端州區法院依法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加重罰款和拘留力度,罰款金額最低2000元,最高5萬元,罰款金額共計11萬元;組織拘留行動44次,出具拘留決定書44份,實際拘留20人,成功促成11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執行標的額26.3萬餘元。

 執行懸賞,共同打擊規避執行行為

 今年5月,端州區法院與肇慶市銀行業協會簽訂執行懸賞合作協議,對於該院受理的申請執行人為肇慶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的涉金融糾紛案件,以獎勵方式鼓勵和發動社會公眾舉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由肇慶市銀行業協會發放舉報獎金。舉報人通過實名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的,根據舉報涉及債務執行到位標的數額,舉報人將獲得500元至3萬元不等的獎金。

 “通過執行懸賞,可以拓寬發現失信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渠道,將進一步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活動空間,倒逼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端州區法院副院長許鋼表示。

 “我們就是要讓‘老賴’上天無路、遁地無門,老老實實地履行法律義務。”端州區法院院長溫偉東說。(周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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