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安徽阜阳滁新高速发生多人死亡事故

“安徽省消防总队通报称,15日7点50分,阜阳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颍上服务区G63高速往合肥方向2公里处发生连环车祸。


接到报警后,阜阳消防支队立即调派9车70人赶赴现场,安徽消防总队先后调派淮南消防支队9车80人、蚌埠消防支队5车30人前往增援。据现场反馈,连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3-4公里,30余辆车连环相撞,有1处着火点,4辆车起火(2辆客车、1辆物流车、1辆水泥槽罐车)。

通报称,10时38分,现场火势已扑灭,截至11时,消防官兵已救出17人。

另据了解,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的救援医用直升机也参与了救援。

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通报称,15日7时45分许,在“滁新高速”下行线191KM至194KM路段,因突发团雾,发生多点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根据当地通报,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组织公安、消防、交通、安监、医疗等部门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省市县有关领导现场调度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截至发稿时,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21名伤者现在医院救治,其中伤势较重11人(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员生命体征平稳),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上信息摘抄于腾讯新闻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团雾:“团雾”本质上也是雾,是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出现的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一片朦胧。团雾预测预报难、区域性强,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团雾的危害:由于“团雾”预测预报难、区域性很强,车辆难以提前得到通知或警示,等驾驶员意识到有雾的时候,已进入团雾中心了,有时驾驶员刚从一团雾中出来,可下一团雾却又在不经意间降临,让人防不胜防,常常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团雾被称为高速公路上的“流动杀手”。据统计,雾天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平常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因浓雾、团雾造成多车连续追尾事故屡有发生,损失严重,极具杀伤力。

近些年因团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2004年10月19日早上7时许,由于连续出现大雾及团雾天气,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发生连续追尾事故,27辆车相撞;几乎与此同时,京珠高速漯河段发生多车连撞事故,受损车辆60多辆。

2012年2月11日上午8点20分左右,因受多处团雾天气的影响,宁杭高速公路溧阳西往南京方向车道,陆续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近30辆车辆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常州警方、高速公路路政等部门迅速展开救援,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

2012年4月15日6时30分左右,因大雾及局部团雾影响,沈海高速公路连云港段由南向北835K-840K的5公里范围内发生7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5死11伤。

2012年5月28日6时37分至7时20分,在京珠高速公路953~951公里处(信阳段)因突发团雾共相继发生交通事故13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5起,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

2012年6月3日清晨5时20分至40分,沈海高速公路盐城开发区段,因突发团雾,双向车道相继发生7起共约60辆机动车追尾事故,截至6月3日晚8点30分时,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0多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19辆机动车受损,其中一辆运输苯酚车辆发生微量泄漏。

2012年10月20日,唐津高速天津方向5到10公里内突发三起因团雾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近60辆车辆相撞,20名人员伤亡。

2013年1月27日,一恩施大客司机因突遇团雾,采取避让措施不及,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继而后方车辆又撞上来,该司机当场身亡,另有1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2013年6月4日6时许,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833至841公里路段,因突发团雾引发东西两侧16起交通事故。此次系列交通事故共造成京港澳高速56车相撞致14死。

2013年5日凌晨1时许:团雾弄瘫沪蓉高速丹阳段,堵车8公里,导致多辆车受损并至少有10多名伤者送医院就医。

2015年11月29日,山西大运高速发生47车连环相撞特大交通事故。47车连环相撞造成3死7伤。

2016年4月2日,沪宁高速上海至无锡方向玉祁段发生重大车祸,现场至少50辆车连环相撞,现场交通单向中断。沪蓉高速车祸造成3死31伤,同时警方称,雨天路滑和团雾是事故主要原因。

2016年11月3日7时42分至8时30分,邢汾高速公路东行25公里至29公里处突发团雾,导致先后发生9起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6人受伤,涉及车辆21辆。

高速遇团雾应如何应对:

如果是在行驶中观察到前方视线受阻有“团雾”发生,在距离和车速满足变道条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然后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

车辆一旦进入团雾区域,应立即减速,打开所有车灯,可通过路面标线及前车尾灯引导视线。特别是进入能见度很低的团雾区域时,切记不能就地停车,因为就地停车最危险,最易引发连续追尾事故。如果不能驶离高速公路,应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停车警告装置,并将车上乘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并且行车时,可以间歇使用喇叭辅助,听到其他车辆的喇叭声,应当立刻鸣笛回应,示意自己车辆位置。因能见度过低或前方事故等原因无法行驶时,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应转移至公路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地点,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最后提醒

在高速公路行车如遇交警封路,请服从并配合交警执法,你可能当前看不到雾情,但是你行进的前方就存在团雾的情况,交警封路也是为了你的生命安全,切勿急躁,配合交警引导,下高速耐心等待交警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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