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去世了宅基地怎麼辦?

幽默梅花


還真有這樣的情況,在我們村無兒無女的老人,老了以後的宅基地處理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老人有兄弟姐妹,或者關係再遠一點的親戚,他們負責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那段時間,誰負責的,宅基地誰繼承。

悠然村有一東北迴來老頭,剛回來時拼死拼活蓋了一棟勉強算是樓房的樓房,有了樓房的老人家終於娶上了媳婦,媳婦也是本村的一個有兒子的女人。

但後來那女人又和他離婚了,如今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他家裡又沒有親戚,於是當年嫁他的那女人負責他的飲食,倆家之間簽了合同,老頭過世後由那女人的兒子繼承宅基地。

這種情況,如果老人有侄子或者遠房侄子什麼的,也可以讓他們負責給老人養老,照顧老人的生活,最後繼承宅基地。


第二種,村集體負責照顧老人的吃喝拉撒,以及生老病死,宅基地最後歸村集體。

農村沒有兒女的老人,等他們老了生活無法自理時,如果親戚不願意負責照顧他們,那麼村集體就得接手負責。

一般情況下,村裡會出錢把老人送到養老院,讓老人在那裡度過人生最後的幾年。

老人去世之後,村裡會出資幫忙處理後事,然後老人的宅基地會被村裡收回,再也不是私人物品,村裡有權處理此宅基地。


這是悠然村以及周邊村,無兒無女老人他們老了以後,宅基地只有這兩種處理方式。也不知道別地是啥套數,有不同的,歡迎留言,


悠然見東山


首先要明確一點,宅基地不屬於村民的個人財產,不能繼承。但可隨著自建房由相應的人繼承後接著使用或收回村裡。

問:農村有些老人孤苦伶仃,無兒無女,那當他們老了後,其宅基地應怎麼處理?

答:宅基地非村民的私產,不能繼承,所以那些無兒無女的農村老人,百年之後的宅基地刺楸覺得可能會由擁有所有權的村集體收回。

刺楸認為這個問題顯然沒有認清楚宅基地的性質,極有可能把它當成了村民的私產,或者把宅基地和農民的自建房搞混淆了。不管是宅基地也好,還是自建房也好,無兒無女的的農村老人百年後該怎麼處理呢?

無兒無女並不代表沒有兄弟姐妹,其兄弟姐妹可以繼承自建房,從而獲得對宅基地的繼續使用

自建房是農民的私人財產,可以繼承,而繼承了自建房,則房子下的宅基地也就跟著房子走了,可繼續使用。

據刺楸瞭解,以前的農村家庭一般都有好幾個子女,所以那些無兒無女的老人極可能還有兄弟姐妹。看了《繼承法》,刺楸將農村老人無兒無女的這種情況理解為屬於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那麼他的財產應該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即兄弟姐妹等其他親屬來繼承。

沒有任何親屬的農村老人

對於沒有什麼親屬的農村老人,刺楸瞭解到《繼承法》第十四條有提到:

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也就是說,如果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甚至連任何親屬也沒有的話,則對其有較多撫養的人也可以適應的分得遺產。

這從理論上來說對這樣的孤苦老人有較多扶養的人有獲得其自建房的機會,也就有可能獲得繼續使用宅基地的機會。

一般可能會由村裡收回

對於問題提到的情況,如果農村老人沒有任何親屬,其房子和宅基地一般會由村集體收回。

以上回答為刺楸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與探討,歡迎關注刺楸哦,謝謝。


刺楸


問題:在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去世了宅基地怎麼辦?

不請自來衛龍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首先糾正一下,題主提出的問題中說,老人去世了宅基地怎麼辦?宅基地是歸村集體所有,不能繼承的。題主可能是想說,宅基地上的房子等財產怎麼辦吧。



農村裡一般都會有一些沒有兒女的孤寡老人,那麼當他們去世以後,留下的房子以及財產應該怎麼辦呢?對這個問題各地一般都會有一些約定俗成的處理方式的,我們這裡是這樣處理的:

一是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時候,他的近家門親屬,比如同輩兄弟們中的某個孩子,會以過繼,或者以頂門的方式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那麼老人去世後財產房子就由這個人來繼承了。例如我爺爺那輩兄弟三個,只有我爺爺要了四個兒子,其他兩個人沒有子女,我大伯和我父親分別給一個叔父頂了門。



二是老人沒有近家門親屬,也可由比較遠一點的親戚,在老人晚年的時候,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這個首先要徵得老人願意,也要經過村上同意後,才能搬到老人家裡來與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後就由這個親戚,繼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財產了。我們村子就有一個老人,由他的一個遠房親戚隔代,來照顧老人的生活直到老人去世,他也就一直定居在了我們村子裡。

三是老人沒有什麼家門和親戚的,一直孤苦伶仃,獨自生活,晚年村上派人照顧過的,去世後留下的房子會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產,會被村上就那樣一直放在那裡的。



關於宅基地的問題,一般來說地隨房走,除過第三種情況宅基地由村上收回外,其他兩種情況就會由照顧老人的人,繼承了老人的房子居住著的,那麼宅基地也就沒有辦法收回了。

以上是衛龍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正。

圖片來之網絡。


衛農老頭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也非常的好解決。當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在老了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鄉養老院,或者叫幸福院,或者叫老年服務中心就會把老人接走,到那裡安享晚年生活,而老人的宅基地,也就會被村裡收回的!

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在生活還能自理的時候,可以在自己的家裡生活的的,也就是可以住在自己的住房裡的,等他到了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或者他也不想自己獨立生活的時候,他就可以去到本鄉,鎮的養老院去生活的!

方法也簡單,自己去向村裡的領導打聲招呼,村裡的領導也就會把這件事給辦明白了,然後就可以去養老院生活了,我估計他這個時候的房子也就不值錢了,如果他的房子還能有點價值的話,村裡也可以幫助他拆掉賣幾個錢的,村裡賣了錢也會給他了,然後村裡也就會把他的宅基地收會去了!

實際上,現在農村的無兒無女的老人,還有農村的貧困戶,鄉鎮或者村裡都是很關心他們的,而且都有專門鄉鎮,村裡的領導是困難戶聯繫人的,我回到農村的時候,也看到了聯繫人與困難戶的包保合同的,聯繫人也會隨時的去他的包保的困難戶的家裡,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的!

而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也當然有他的聯繫人的,當無兒無女的老人生活困難了,或者不能自理的時候,他的鄉鎮,或者村裡的聯繫人也就能及時幫助他的,也就會在他需要去養老院的時候,把他送到鄉鎮養老院去生活的!

最後再重複一句,他的宅基地是集體的,他去了養老院的話,宅基地當然也就會被村集體給收回去的!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從善如劉L


在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老了宅基地怎麼辦?

在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由自己的侄子等人供養,另一種由村集體送至養老院集體供養。這兩種情況,老人過世後,宅基地的歸屬有所不同。

有人供養的老人,在老人過世後,他的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權應該歸供養人繼承。而集體供養的老人過世後,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

不論是有無供養人,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都是國家所有,宅基地不屬於遺產,即使有兒有女也不能繼承,農村居民只是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已。

我們村有這樣的情況,有一戶老人無兒無女,年輕時候還好說,隨著年齡的增長,也無法靠種地養活自己。於是,村裡將老兩口送到鎮上的敬老院,在那裡生活。前幾年兩位老人過世後,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屋自然就歸村集體所有了。雖然老人也有侄子、侄女等親屬,但他的侄子、侄女並沒有在老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對老人進行供養,所以他們無權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建行漸遠


題主的問題是,在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老了宅基地怎麼辦?你這裡的“老了”是指年齡超過六十歲了吧?因為有的地方“老了”指的是去世了!

首先要明確的是,農村宅基地只能屬於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產,可以繼承,所以以下探討的宅基地是附在房產的名義下來探討的。

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在喪失了勞動能力,並無生活來源,也沒有收養過繼等行為擁有法定繼承人之後,按條件會成為五保戶,由村集體供養他們,保吃,保住,保穿,保醫,保葬。按照權利義務對等關係,等老人百年(去世)後,老人的宅基地就要收歸村集體所有了!注意,必須等老人百年以後!老人在生前即使享受五保了,宅基地還是老人自己的!

但五保戶是需要申請並核准才能成立的。如果農村老人條件好,年輕時積累多,本人又不願意成為五保戶的話,可以自行按排養老,可以與侄子女,外甥或其他親友形成贍養和繼承協議,誰贍養,誰繼承!那麼,老人的宅基地就可以繼承給協議贍養人了!

農村無兒無女的老人老了,財產歸屬是個熱點,特別是資產多的老人,這時候就看老人的選擇了!


村姑說村事


農村無兒無女的五保戶,平時有低保拿,吃喝基本上沒多大問題,生病了醫藥費也有得報銷的。照顧的話基本上就是侄兒侄女或外甥,等他們過世了,老人的財產自然由照顧他的人繼承,這是不成文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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