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惊人的某某真实存在吗?

爱因爱生


从莫虎敲诈周立波律师费可以看出,这个背后的神秘人物很可能是与莫虎一伙的,他们本来打算合伙敲诈周立波赚一笔(从最初的20万美金,到最后追加50万),若周立波不换律师,最后要花多少钱谁也不知,因为莫虎故意把简单的官司搞复杂了,时间一拖再拖!偏偏周换了律师,这剧本没有按他们的计划发展,最后撕破脸皮成现在状况。

周对不对,暂不知道;但海外很多侨胞和华人,的确是喜欢挖坑坑我们国人,这是不假,这些禽兽在国外比当地流氓还流氓!

从案情看,肯定有某某将枪和那个东西放进周立波车里,莫虎关心的只是如何拿到天价律师费,至于周立波是否坐牢、坐多久,他从不关心,甚至希望周立波案况目持久,让周立波变成待宰肥羊,不断搾取巨额律师费。至于唐爽的声明,太简短没有提供更多信息,最关键的是某某为什么要陷害周立波?是有意还是无意?某某是什么身份和来历?莫虎是否与某某合谋陷害周立波?

还是某某、莫虎、唐爽一伙的!先设个圈套给你钻,请君入瓮!又利用诉讼程序及事主对美国法律的不熟悉,收取你高额的诉讼代理费,一条瞒天过海们的毒计。 相信周立波说的应该属实,身为公众人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无中生有。只因为有些事不说出来他心里憋得慌。


笑搞


可以合理推断的确有陷害周立波的这个人的。至于这个人的背景情况是否完全如他所说,就不得而知,我们姑且听之。纯粹周立波个人杜撰的可能性,我可以断言:

几乎不可能

我们不妨来学一回福尔摩斯探案。

归纳而言,由于周立波车上警方搜出来的“枪和毒品”既没有周立波又没有唐爽的指纹,因此肯定是另有一个第三者将“枪和毒品”放进周立波的车里的。


我们先来说说周立波怎么脱罪的。

周立波之所以能够成功脱罪,归根结底根本两条:

  • 其一、警察从其车内搜到的枪和毒品,没有周立波的指纹;

  • 其二、警察在搜查程序上不合法。

有人认为第二条最关键,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两条哪一条都少不了。为什么?假设周立波车内搜到的枪和毒品有周立波本人的指纹,哪怕警察在搜查程序上有问题,周立波要脱罪就没这么简单了,基本上法官还是会让这个案子进入陪审团的审理程序当中的。这种情况下,就要靠陪审团来定周立波是否有罪了,那样恐怕周立波就悬了。

现在周立波的情况是简单的由法官直接裁定检方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我们注意到5月28日第十次开庭,法官当庭裁定

警方事发当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车辆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车辆时,英语并不是周立波以及唐爽的母语。因此,警方缺乏和周立波、唐爽足够的沟通,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方应该负责证明警方拥有足够的证据搜查车辆,但是检方却没有做到。法官表示,检方需要在6月4日开庭决定是否上诉,若不上诉,就需要撤销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诉,此案则进入审讯。

彻底为周立波成功脱罪的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曾被《纽约时报》评为过去4年中的百大超级律师之一,已经做了49年律师。他一直坚持为周立波作无罪辩护,在上一任律师丹尼尔的基础上,基于多年的实务经验,他指出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枪支上并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如果周立波开车没有违反交通法规,警方不得将其拦下。因此即使警方在车内搜到枪支毒品等,也不得作为证据。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其实也不错,他提出了一个对周立波有着很大优势的观点:周立波在美国开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违规之处,所以美方擅自拦截他的车辆已经在法律之外,如果这个过程不正当,那么,即便在车子里搜出了违规物,也不能成为证据。丹尼尔努力的方向已经对了,只是对于完全扭转局势还差了一口气,他没有特别注意到“指纹”问题的重要性。从程序上来看,有没有“指纹”其实无关证据的“合法与否“。但是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恐怕意识到法官作为人,从实务角度来看,还是不可能不在乎这个问题的。

我们还要注意一个细节,法庭本身也去检测过作为证据的“枪和毒品”的指纹,也就是说法官裁定之前其实也亲自确认过查获的“枪和毒品”的确是没有周立波的指纹的。为什么?虽说”警方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因此证物成了“非法证据”;但说白了,这里头还是在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内的。如果证物上头有周立波的指纹,要让法官直接认定这些证据彻底属于非法恐怕也没那么容易,他自己心里未必就能过得去。也就是说,法官裁定之前,对于“枪和毒品”是不是周立波本人的,也已经基本心里有数了,并非不在乎。

由此我们可以证明“枪和毒品”上的确没有周立波的指纹。


“枪和毒品”上自然也是没有唐爽的指纹的,否则唐爽之前也不可能先行出来。

既然“枪和毒品”上既没有周立波也没有唐爽的指纹,这将意味着什么?肯定是有第三者放进周立波的车里的。

所以周立波说有人想陷害他几乎不大可能是杜撰的,而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测,而他也知道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不能明说?因为没有实物证据可以指控(估计“枪和毒品"被放进周立波车里之前已经擦拭过指纹了),如果明说的话会构成诽谤。


至于周立波的前任律师莫虎跟这个人有没有关系,则无法确定。周立波说莫虎拿了人家3万美元,也许可信的。周立波敢这么说,恐怕也不是嘴上跑火车。

莫虎有没有故意在坑周立波,的确有可能。过程看下来,他拿了周立波的钱后,的确是基本啥事情没干,只是弄得周立波似乎铁定得在美国坐大牢似的。周立波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抓住警方的程序漏洞其实只是一个常规思路而已。莫虎哪怕水平不如斯卡林,至少丹尼尔的思路是应该有的。而他在这个案子里头收的费用比他们都多,简直是狮子大开口。而周立波在接受著名记者王志安采访时,给王志安看过证据,证明他是给了莫虎二十万美元律师费;远高于他后来所雇的律师。就此来看,莫虎这个人作为律师,的确在律师职业道德上有问题。


建章看世界


这个问题估计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我们这些看客最多是凑热闹。

不过既然是凑热闹,就得叫好、鼓掌。在事件尚未达到高潮时鼓掌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具体是周立波真的被人陷害,还是他为了洗白自己凭空杜撰这样一个人出来呢?我们先掰扯掰扯。

先不谈法律,因为中美法律不同,也不谈背景,因为我们知道的也是皮毛,真正的干货我们吃瓜群众很难看到。

我们只谈人性。

周立波之前的《壹周立波秀》我也曾看过,尺度不小,针砭时弊,虽然是改头换面,但一定也刺痛了不少人。还有他做慈善也是实打实的,这点令人佩服。至于他之前的黑历史也确有其事,不能否认,但这才是人,不是神,不是自封的大好人。个人更愿意相信是人就有瑕疵,如果这个人浑身优点没有一丝缺点,我会敬而远之,说实话,我怕。

还有周立波之后提到莫虎唯利是图的做派,没有证据我不敢苟同,但国人坑国人的例子确实不在少数。在利益面前,到底谁有道德,真的很难说。包括之后跳出来指责周立波的唐爽,说实话,我们更愿意看到简单的平铺直叙的陈述事实,而不是洋洋洒洒、拽文弄墨的声讨。孰是孰非,走着瞧。

这世界上人心最难琢磨,也最险恶,如果按照常理来推测,周立波犯不着在美国持枪携毒来毁掉自己的大好前程。我们也很难想象到底是谁会大费周章地设计陷害周立波,他一个艺人能妨碍到谁?

至于周立波所说的某某是否是真实存在的人,我个人认为应该有这样的人。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如周立波所讲的一样,恐怕很难说。这其中应该有真实的,也有想当然的,毕竟他没有上帝视角,也不可能完全还原事件的原貌。

最后,贴下莫虎和周立波的告示,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夜雨如书


怎么说呢,首先笔者对唐爽和莫虎都不了解,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对于他们所说的话,也只能是姑且听之,真的不好下判断。

不过据网友评说,莫虎的口碑真如周立波所说,专门干忽悠华人的事,也就是所谓的“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枪”的那种人,周立波与他撕逼大战,倒不失为一件好事,至少通过此事的关注度,让海外华人不再被人当成韭菜一样收割。



但是周立波案最终没被定罪,据说是因为警察的搜查程序违法导致证据不能被采纳,这跟国内现在的非法证据排查是一个道理,法律追求的不仅是实体的正义,同样追求程序的正义。


但是周立波在回国后却避而不谈这一点,他不从案件本身谈案件,而是说一个“某某”陷害他。但是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既然某某都要陷其入罪,按照周立波睚眦必报的性格,从对唐爽、莫虎声明的立即反击就可看出这一点,为什么独独对某某这样讳莫如深,替其遮遮掩掩呢?这样做难免让人生疑!

虽然周立波过去做节目也很霸道,做人也很招摇,也曾有过污点,但是人无完人,笔者也不会带着有色眼睛看人,真理是越辩越明,事实真相也是如此,希望早日大白于天下!


打虎拍蝇


周立波真的是个天才脱口秀演员,在王志安的访问中,有表演有表情,图文并茂,生动有趣。

而王局就显得略呆板。

周立波所有叙述中,最惊险刺激的非官二代某某莫属。。

这位某某不计代价的结交周立波,还给他起了专用的名字,涛涛。听涛涛的叙述,这明显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爱到极致的表现。

但是这位某某应该是男的。

在周立波的叙述中,某某出手豪阔,第一次见面就给了他和他夫人三万余元的礼品。

美元。

某某家更是豪阔做派,400万的游艇,劳斯莱斯幻影顶级跑车,180万的摩托车。

涛涛用他精彩的语言天赋,让我们看到一个不事产业却豪阔异常的官二代的海外生活。

听他的叙述,我真觉得有时候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周立波大约也被他的豪阔震惊了,所以才和他倾心交往的吧。

但是没想到因为意外打破了这种交情。

周立波说某某就是单纯的坏,想害他,是天生的反关节。

如果拿着几百万人民币,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为了害人,我觉得这种人的世界我无法理解。

有钱人真的很怪。

如果像周立波说的华人律师莫虎之类的坏,只是为了金钱的坏,反而倒好理解,为了利益而已,当年桑兰就是这样被华人律师害惨的。


如果这事儿不像周立波所说,有人猜测,某某大约为了交好周立波,所以送他枪,毒品,送他时,大约会说:涛涛啊,我送了你点东西,给你放包里了,回去看呗。

这些东西就包括毒品,枪和周立波喜欢的烟斗。

没想到路上出事了,所以才可以解释,后来某某为啥给周立波和唐爽拿了七万美金的律师费。

心怀愧疚而已。

但是后来事情越闹越大,某某看到这事儿再扯下去,很可能连累自己,毕竟那枪虽然是他的,但是买枪的途径不合法。

周立波说了,某某家里有个武器库,他买的那些枪随便一把都能判他五年,所以某某大约害怕了,所以急忙和周立波切割关系。

周立波联想不上他,更怒了,觉得自己被某某耍了,联系到他给自己起的名字,涛涛,涛子,这TM不就是个套子吗。

谜底就在谜面上自己还傻傻分不清。

世界上没有白做的牢房,所以被判无罪后周立波就开始反击,反正他知道某某是不敢回他的。

其实周立波真的很聪明。

当然还有一个解释,就是某某和莫虎是一伙的,专门做没本的买卖,这次构陷涛涛就是为了套他的钱。

知道周立波在国内被列在和赵本山郭德纲一个级数,钱应该有的是。

所以他刻意交好周立波,都是戏,只是为了最后勾害他,然后举目无亲的周立波自然会有求于他,于是他顺手推出莫虎,在莫律师的掌控下,波波就是他们的人肉取款机。

但是没想到周立波这公婆俩太贼了,中途竟然换了律师。

到嘴的鸭子,刚咬了两口屁股就飞走了。

事实上涛涛如果一直用莫虎,某某的投资应该早就赚回来了。

如果是这样某某的害他就有了正当理由,而某某没有正当生意却过着豪阔的生活,就有了解释,人家的正当事情就是专门对国内来美的肥牛下手。

反正我是不相信,有人会没有任何原因,花大价钱,专门去布局害人的。

周立波的赴美探亲,遭遇构陷这事儿,我觉得都能拍出一部惊险电影了,我知道另一个有这种传奇经历的人,是高晓松口中的崔大师。

都很传奇,但是,真相都那么扑朔迷离。


文/ 薛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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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白袍


再次感谢邀请。周立波事件发展到现在,几乎成了一部跌宕起伏的悬疑大剧。客观讲,在有更多的爆料之前,对双方言论真实性的判断,都有可能被打脸。所以,这个东西,目前确实还不宜过早下结论。

尽管之前已经几次表达过观点,我仍然想借这个机会再多说几句。

我个人很喜欢周的脱口秀,之前曾花了很多精力搜集他的节目音频,放在车里随时听。即便现在对他不太感冒,我也从没说过他任何一句不好的话。这是前提。

对一个人、一件事做出判断,很多人太喜欢预设立场。比如:他是个敢说真话的好人啊,怎么可能做违法的事?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啊,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但凡有点脑子就知道,这些逻辑,其实都不成立。凡事喜欢预设立场,很容易给自己挖坑。问题是,别人并不管埋,搞不好就被风葬了。

关于周立波无罪,我的观点跟以前一样:他无罪,并不代表他没有做过违法的事,而是现有的合法证据无法将其定罪。他就是“排除非法证据”原则的受益者。这就是他亲口所说的“感谢美国司法”的原因。(这个说法,现在又变成了美国司法黑暗,我表示不太理解。)

我看到有人说:检方之所以撤诉,主要是因为枪支上面没有周的指纹,不是因为证据非法。如果枪上有周的指纹,即便证据非法,也可以进入下一步司法程序,比如陪审团审理阶段。

说这话的人,对美国司法制度一无所知。在美国司法实践中,只要检方获取证据的手段非法,哪怕这些证据再确凿,也不可能被放到陪审团成员面前,更不可能将嫌疑人定罪。举个简单的栗子:有人犯罪了,所有的证据都表明就是这个人干的,确凿无疑。但只要获得这些证据的程序有任何一丝不合法的地方或瑕疵,那么,这些证据就是垃圾。最终结果就是,所有人心里都很清楚,百分之百就是他干的,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出法庭,逍遥法外。

所以现在,再去讨论他到底有没有做过违法的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周回国后,说自己被陷害,之所以会引起比之前还要强烈的反响,是因为在他的爆料里出现了这些关键词:国内有前高guan背景、现居国外、财富惊人。白痴都知道,这些东西最能够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这种情况下,舆论可能会往哪边倒,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我感到奇怪的地方,主要有这几点:

1、如果对方真的是蓄意陷害,已经要把你弄进去蹲大牢了,而且你已经点出了他的背景是在哪儿、什么级别,吃瓜群众可能猜不到,但至少这个“背景”周围的不少人,是很容易猜到的。对于他们来说,你说不说出来,没什么区别。既然如此,为什么偏偏对吃瓜群众欲说还休?

2、周说这个人之所以要陷害他,可能跟自己以前的节目有关。这点,我不太相信。我不敢说听过他的所有节目,但听过很多。在他赢得“敢说真话”口碑的那些节目里,我从没听到过任何指向某些高guan的言论。当然了,这不是关键,毕竟我没有全部听完。关键是,谁都知道,如果在节目里真出现了这样的内容,早就被咔嚓了。指向某些部门的言论确实不少,但若说因此而遭到“背景”的报复,那这个“背景”,就是个白痴

3、关于律师费。周说莫虎黑了他20万美金,而且要先付齐。这些钱,我判断应该不是全部的律师费,而是预聘费,说白了就是定金或预付款,这个钱是多退少补的。周立波显然并不了解这一点。事实上,如果是美国像他这样的公众人物遇到这种案子,前期需要交的预聘费,可能要远比这20万美金高得多。

4、在周的最新声明里,出现了两处关键词:他资助过唐爽几年、某某送唐爽房子。他资助过唐,所以唐就一定要站到他这边儿?某某送给唐房子,唐就一定会帮某某陷害他?显然,这不能得出肯定答案。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周在回应莫虎的声明最后多次出现“RM”、“ZGZF”等字样,这与双方的纠葛有关系吗?即便莫虎的声明里有提到两国关系,但周这样的反应,是不是太夸张了?

毫无疑问,周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这些东西其实无法说明太多问题。但他仍然要这样说,肯定不是为了浪费口舌。至于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至少我表弟一看到这样的字眼,第一反应就是:对啊,周立波是我们自己人,那俩都是老美,我们不保护他谁保护他?

您瞧,我表弟都已经站在他那边了。

最后说一句:拜托几位,如果真想演完这部戏,都已经掰扯这么久了,有什么实料赶紧撂出来得了,别让人总在剧院里待着,大伙儿都挺忙的。


冀彦伟GG


我也来凑热闹,说几句:

我非常的关注周立波案件,这样类似案件不是唯一一件被陷害,没有解决也不是最后一件。

唯一没想到的是周立波卷入。

波波是否被陷害?

我想应该是非常肯定的。

如果只是借着律师,侥幸逃脱,不会这样大张声势给自己找麻烦。

波波说他跟他老婆分离不会超过24小时,每个人理解有别,即使未来曝光生活瑕疵,也与整个案情无关。

那么谁陷害波波,又有什么目的?

1.唐爽是已知的,他的申明书可信吗?

他的申明书逻辑并不严谨,但大堂之下不敢妄言,有重要线索:受人挟持!

既然受人挟持,那么肯定不是受波波挟持陷害波波。

此地无银三百两,等于给波波宣布了清白。

2.不管谁在波波车里放毒品枪支,警察又是如何知道?

如果警察不能提供跟踪波波已久的证据,那么警察皆是第二个唐爽。

如果毒品与枪支是波波的,它不会突然出现在车里,与毒品枪支相关的跟踪信息是铁证如山的,获取其信息也是易如反掌的。

牵涉的人来头都这么大,这才是引起我兴趣的原因。

历史一些悬案或许能找到铁证。

或许大家现在的所为都在这股势力算计之下。

(我还是想喷句垃圾话:我会像蝙蝠侠一样把你这企鹅给揪出来。)


先知中道


大家好,我是一名律师,我想从法律角度给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周立波在美国真的犯罪了,美国警察的起诉没有任何问题。这一点周立波的最后一任律师都承认了,这是铁的事实。

其次,很多人要问,为什么周立波真的犯罪了,最后又会被免于起诉,无罪释放?

这就要提到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的不同之处。美国法律重视实体法和程序法,而且程序法优先。

周立波虽然犯罪了,但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根据美国法律,当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先违法,后边即使犯罪事实确凿,后边一切犯罪行为都是违法和无效,这就是程序法优先原则。

最后,我认为,周立波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是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了程序上的错误,最终导致法院判定周立波无罪释放。因此说,诬陷周立波的人应该不存在,是周立波自己给自己洗脱罪名的一个借口。

大家如果还有不同意见,可以给我留言,我们一起交流。






口吃大舌头语言矫正


周立波口中的某某,百分之99是真实存在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那么我们可以反过来推断一下,如果某某真的不存在,那么枪支和毒品是谁放进去的呢?周立波自己吗?你认为智商这么高的一个人,他会做出这样的蠢事吗?


假设是周立波和唐爽把枪和毒品放在车上的,那么枪支上为什么没有他们俩的指纹呢?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假设枪支是他们俩放进去的,那么指纹在哪里?总不能带上手套吧!难道他们知道自己会被抓?显然是不成立的,我相信枪支不是他们二人放进车里的!




1.某某是谁?


周立波口中的某某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会这样做?有很多网友认为某某是周立波杜撰出来的人物,在我看来并非杜撰,为什么呢?因为是在周立波的车上查到枪支和毒品,然后才被逮捕的。


那么查获毒品和枪支的时间已经是晚上11点半了。我们从常理推断一下,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出现jing察呢?有点不符合常理,当时口供中显示,jing察夜间11点半的任务是在贝维尔大道上进行日常巡逻,那么刚刚好查到周立波的车,是不是太巧了?还是早已蓄意安排的?




2.由谁“补窟窿”


假设说周立波口中的某某是杜撰出来的,那么这件事情总归要有一个结果吧?那么这个人肯定不会“凭空消失”吧,那么如果“消失”那么这个“窟窿”谁来堵?周立波如何自圆其说呢?大家认为他会“捏造”这件事吗?假设某某是他杜撰出来的,那么最后“原告”是谁?

周立波《局面》访谈中说道:一定会成为大家知道的某某!大家注意看,是大家都知道的某某,从另外一个角度剖析,这句话有双重含义:


1.周立波会公布这个某某的名字,那么这个某某的名字肯定就被大家所熟知了,这是第一种可能性。


2,一定会成为大家知道的某某,是不是可以理解这个某某曾经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之后去了美国。


这两种可能性都存在的,因为周立波亲口说道:一定会成为大家知道的某某,所以这个某某肯定是存在的!




3.“证据”


为什么说这个是真实存在的呢?因为是有依据的,你有什么依据?我来告诉大家,我在微博《局面》里发现了许多蛛丝马迹!下面我来为大家来解析!



1.“居住地”


访谈节目中周立波说某某在长岛附近开一个公司,那么长岛位于哪里?纽约人常说的长岛是指纽约州的纳苏郡和苏福克郡,纳苏郡是哪里?那就是周立波刑事法院出庭的地方,和某某是有一定关联的,如果不是在长岛“出事”那么会在这里出庭吗?为什么不去洛杉矶呢?结果显而易见





2.“犯罪者”照片


周立波称某某很小心,一直没有和他合影“留念”,但是周立波说,这并不代表我没有他的照片,我的手机里是有他的相片的,说着就拿着手机里的照片给《局面》主持人王志安看,那么照片肯定是有的,照片都已经存在了,那么还是杜撰吗?我认为某某真的存在,难道这还没有说服力?




3.我有证人


周立波说某某害了很多人,我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我可以叫很多人出来作证,这些人会出来为我作证的,如果这个人是杜撰的,那么谁会为他出来作证?这是要讲证据的!不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没有证据谁敢出来?所以就更加确定这个某某不是杜撰出来的。





3.来往信息


信息是一个非常好的“证据”,因为周立波说:“我曾经是和他发过信息的,他叫我涛涛”,既然有信息来往,那么就一定会有记录,即使聊天记录删除了,那么从科技手段来讲,这些记录是可以恢复的,但是我想说的是,周立波会把这么重要的“证据”删除吗?不可能的。因为这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综上所述,这个人并非是周立波杜撰出来的,因为他说的话有很强说服力,都是有一定根据的,就目前形式来看,这个某某是一定存在的,至于是谁?恐怕只有当事人才会知晓,不是我等能够猜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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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百晓生l


作为一个底层吃瓜群众,我有几点事情不是很明白:

1.周立波和唐爽是怎样认识的?有什么利益纠葛,为啥因为一单简单的警察查车事件引起双方反目成仇?

2.周立波所述的某某人到底是谁?为啥做掉周立波要借唐爽之手,其他人不行?

3.美国的天网系统很发达?为啥他两个人一出去就接到警察,不会这么倒霉吧?

4.唐爽是基因领域国际知名人物,金钱和名誉众多,会为了成都的一套房或别人给的十来万就收买了?唐爽又不在成都住,给他卖也转不成钱,为啥不直接在美国给唐爽卖一套房?放屁还要脱裤子不成?

5.在美国公民持枪不是合法的?美国这么多人吸毒和藏有毒品为啥不去查,反而有空去逮他们两个?

6.周立波与某某人到底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双方要致对方于万劫不复?

7.做掉或者搞坏周立波名声在国内不行?非得跑去美国做掉他,为何?在中国持枪罪名很重,几乎没翻盘余地,为啥不这样做?

8.说律师莫虎如何黑他,要是他不出事,他们两会认识?为啥要对一个素昧谋面的人下狠手?除了你周立波的案例,人家律师就没事干?没饭吃?

9.为啥周立波一回国就急着洗白,幕后是为复出捞钱?

吃瓜群众期待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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