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校园贷”买手机,他们竟认为自己不用还,400多人成被告!

一群分布在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的400多名大学生,不惜通过“校园贷”借钱买手机。

更让人震惊的是,不少大学生还认为:他们借的钱可以不用还。

“‘校园贷’是非法放贷,是国家打击对象,这钱我们可以不还。”

主办法官跨省协调,只有3名同学肯还钱。

借钱买高档手机后不还钱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

据主办该案的黄支革法官介绍,这批“校园贷”是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的“704校花”业务借贷,从借款合同看,每个案件借款金额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来买高档手机。

手机到手后,这些大学生没有还钱,从而成为被告。

因很多大学生不在南宁,该系列案立案后,法院只能通过合同上所留地址寄送应诉材料,但不少材料遭到拒收。

法官跨省调解 仅有3人主动还钱

为保障被告大学生的合法权益,6月初,主办法官和原告方专门赶赴贵州贵阳市两所高校,找到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他们参加座谈会,协商还钱。

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一人愿意参加。

主办法官只好和高校老师沟通,原告也提出了调解方案。

按照该方案,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

然而,此行只有3名大学生选择和解,并一次性归还了借款。

这3名大学生已找到好工作,毕业就去报到;父母担心他们因此事“丢”了工作,所以就替他们出钱处理。

让法官大跌眼镜的是,这3名大学生称,收到法院传票后,被起诉的大学生专门成立了QQ群!他们认为,国家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而这个“校园贷”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借的钱可以不用还。

法官:案件缺席审理对他们不利

“‘校园贷’是非法放贷,是国家打击对象,这钱我们可以不还。”

“不知道他们哪里听来这些错误观点,如果这些大学生一直消极应诉,案件缺席审理对他们很不利。”黄支革法官说,如果判决这些大学生败诉,他们仍不还钱, 等到上老赖“黑名单”,不仅要还钱,还会给个人信用留下污点。

如果对该纠纷采取逃避的态度。案件缺席审判后,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不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大学生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纵使履行相关义务,也会在个人征信纪录中留下污点。

网友评论

唐有讼:学生上黑名单后果很严重。如果学生不还钱,大概率法院会把学生们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要知道,老赖们固然不害怕进黑名单,但是大学生考公务员、进国企事业单位被法院拉进黑名单的一个都不让录取。

酷酷的可爱糖:对法律要尊重。法院开庭最起码要去的,否则你不去法院照样判决,照样执行,而且会对不去的人作出不利的判决。所以,尊重法律,要从学生时代抓起。否则长大了,都变成“老赖”就麻烦了。

你笑我太多情:借钱可以,但不要无节制,也要考虑自己能不能还,都是成年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提醒:

在校大学生应当建立良好的金钱观、物质观,在高档、超前消费面前保持理性。在有需要使用时,请认准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或银行机构,多了解金融知识,合理使用“校园贷”,按时还款,养成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

借“校园贷”买手机,他们竟认为自己不用还,400多人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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