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屍體找到,遇害者家屬遺憾:他躲過法律制裁

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屍體找到,遇害者家屬遺憾:他躲過法律制裁

西方社會有句話深入人心:充分的信息有利於理性的行為,既不會出現傳謠信謠,增強人們的安全感,又有利於公眾進行合理選擇,理性判斷。

祥鵬航空空姐李明珠,5月6日凌晨乘坐滴滴出行網約車,從鄭州新鄭機場到市區的路上,被司機劉振華姦殺一案,存在三大問題。

這些問題,如果能得到公開的最大範圍的公佈,將大大促進社會進步。一個花季生命逝去,但願悲劇不再重演。

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屍體找到,遇害者家屬遺憾:他躲過法律制裁

1,棄車跳河?這四個字,特別是後倆字?真的令人難以明白,如果說司機劉振華逃跑,起碼還不那麼敏感。

5月10日晚上11點17分,微博關注度極少。而鄭州市航空港區發生的命案,警方專案組調取事發地附近多路監控,顯示嫌疑人劉某華作案後棄車跳河,現警方正在相關區域全力展開搜捕。

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19:25播出)已經以《滴滴出行回應:空姐遭車主殺害》做了電視報道,顯然電視記者9日和10日已經採訪李明珠父母,得到了手機和朋友的截頻記錄。滴滴公司的道歉聲明也是5月10日公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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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這兩個時間。

鄭州警方在電視播出後,才以簡單的公文形式 ,在晚上11點17分發布微博,給以正式的聲明。

跳河?是指車輛到河邊之間的距離,有血跡足跡和其他跡象?這是條什麼河?事發地是大路邊?農田?小區附近,給個地點就那麼難嗎?

語焉不詳,小編理解,警方一定是在那裡字斟句酌,怕著怕那,過多語言容易成為犯罪教科書,過少語言卻讓人覺得你在敷衍了事,權力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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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監控系統呢?為何事發4天后才公佈?

是想等著找到兇手後一併"圓滿公佈”?還是這100個小時內,竟然沒有發現劉振華的蹤跡?再這樣拖下去,越來越被動?

這是要質疑的另一個問題:兇手劉振華,在車上總是說他長得特別美,想親她一口。該人的神經沒有問題,他能開網約車,不會沒有起碼的認知:

城市各地的監控攝像頭,讓他在哪裡都無可逃避?重慶周克華被擊斃已經過去6年了,監控系統技術與佈置發展到怎樣的高度與密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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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在考慮監控的威懾力:你有多大的智商和成本,能逃過我國日益嚴密的“高科技監控手段”?

還是與跳河有關。警方怎麼判斷:兇手跳河?難道河邊沒有攝像頭?犯罪現場和跳河現場方圓幾公里的攝像頭都沒有劉振華的記錄?

5月11日這天,網絡輿論井噴,特別是自媒體大量的評論,形成兩大推動力,一是鄭州警方不能把這案子當成小事,5天才公佈,還語焉不詳,令人質疑。

二是滴滴的責任在更多信息披露後,令人可怕,如果不彌補這次事件暴露的黑洞,不分網約車裡各種事件的主體責任,今後只會發生更多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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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滴滴沒有責任嗎?不但有而且應該付出沉重代價!!!

今天天亮前,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確認系殺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劉振華。

案件至此告破,願受害者安息!李明珠父親表示:得知犯罪嫌疑人屍體被發現,幾位親朋隨後前去打撈現場查看,李先生沒去。

“我不敢去現場,太恨這個兇手了,現在知道他已經死了,從內心裡來說,很遺憾他沒有能夠得到法律的嚴懲,下一步,我要追究順風車公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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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記者極為難得的深度報道(這裡要像他們致敬,真相的採訪成本太高)說,記者來到劉振華的家鄉的村子調查,劉振華開滴滴網約車,是用其父親的手續與材料獲得的資格。

今天不少網友的評論也指出了滴滴的更大紕漏:當司機接單後,不僅能顯示始發地和目的地,還能顯示性別,性格,年齡,顏值,親切程度以及與滴滴的配合程度。

太可拍了!司機不僅能掙錢,還能有針對性挑選單純漂亮的美女!

雖然有人為滴滴辯解說,這是大數據時代,你要打車,你的信息被滴滴掌握,這是技術要求。但菜刀用來切菜,你用來犯罪,能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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