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雲鵬《新五環之歌》被指侵權遭索賠50萬,小嶽嶽欠缺版權意識

近來,相聲演員岳雲鵬成為被告,原因是他改編並演唱的《新五環之歌》被指侵權,具體為侵害《牡丹之歌》的改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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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官微宣佈受理此案,《牡丹之歌》版權所有方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新五環之歌》歌詞改編者岳雲鵬、廣告製作者以及“美團”運營商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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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起來,原告表述主要為兩點:岳雲鵬擅自改編《牡丹之歌》歌詞,創作《新五環之歌》,並由廣告傳媒公司製作成廣告,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用於商務推廣,也就是三個被告;重點指出岳雲鵬一再改編,並長期、廣泛地用於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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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媒體聯繫岳雲鵬方面,得到的答覆是:與此事無關。具體兩方面,一是之前在相聲舞臺的改編,得到原唱蔣大為的許可;二是這次的《新五環之歌》由“美團”旗下第三方公司改編,而且雙方合同中明確岳雲鵬沒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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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如此,不過岳雲鵬與此事無關的回應恐怕站不住腳。追溯源頭,《五環之歌》改編自《牡丹之歌》是不爭的事實,《牡丹之歌》為《紅牡丹》的主題插曲,由喬羽作詞,呂遠、唐訶譜曲,喬羽的詞堪稱一絕,從牡丹歷經貧寒,把美麗帶給人間著筆,為牡丹寫出不同凡響的讚美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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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牡丹之歌》也成為各地牡丹節經常播放的歌曲,有著極高的藝術成就。反觀岳雲鵬由此改編的《五環之歌》,翻來覆去就是幾句多一環、少一環,基本沒有繞開10以內的加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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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岳雲鵬在自己老本行相聲舞臺,多次演唱《五環之歌》,出其不意地火爆,也逐漸成為岳雲鵬的一個標籤。與此同時,《五環之歌》的版權也引起關注,2016年岳雲鵬擔任《我為喜劇狂3》評委時談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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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同為評委的英達問到:“你的歌得到人家《牡丹之歌》的授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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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雲鵬當場透露,某年春晚後臺,他曾讓蔡明帶著拜會蔣大為,向蔣大為說:“您的《牡丹之歌》,我改成了《五環之歌》,我唱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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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大為直接說:“《牡丹之歌》改成《五環之歌》,你跟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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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雲鵬自稱當時也被嚇到,不料蔣大為臉色一變,態度大轉彎,說道:“隨便唱,隨便改,無所謂,反倒《牡丹之歌》更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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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岳雲鵬便認為得到授權,可以隨便使用。其實不然,蔣大為是《牡丹之歌》的原唱,並不代表擁有該歌曲的版權,更何況當時蔣大為也沒有料到岳雲鵬用於商業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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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此次的《新五環之歌》被指侵權,岳雲鵬將《五環之歌》用作商業並不僅這一次。最明顯的就是大鵬導演的電影《煎餅俠》中,岳雲鵬友情客串,並將這首《五環之歌》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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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五環之歌》還加入了饒舌元素,岳雲鵬與MC Hotdog共同演唱,作為《煎餅俠》的宣傳曲被收錄於《煎餅俠電影原聲帶》中,MC Hotdog新加了饒舌的部分,描寫了城市的交通以及人們的夢想和生活,岳雲鵬的部分還是多一環、少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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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雲鵬使用《五環之歌》賺錢,由相聲表演到電視節目演唱,又到電影演出,後來乾脆將它改編為《新五環之歌》,用於直接的商務推廣。終於,版權方坐不住了,一紙訴狀將岳雲鵬、廣告製作者以及“美團”三方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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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版權應該成為社會共識,尤其音樂領域的相關從業者,要更好分清傳播優秀作品與商業謀利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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