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后无心生活,原本准备自杀的我,被一个入室抢劫犯给绑架了

(1)

桔衫走进杂货店,朝柜台背后打瞌睡的店老板要一束玫瑰花、一副刀片和一只高脚杯。从桔衫有记忆开始,他就在什么都卖的杂货店里打瞌睡,一个人能不明所以地睡过去大半辈子,桔衫觉得这很不寻常,觉得他或许是位大隐隐于世的高人。

高人行事向来慢条斯理。店老板拖着两条昏沉的腿,慢悠悠踱到货架后面去了,迟迟不见出来。桔衫很急,连催:“老板,快点,我赶时间!”她还有很多事必须要在今晚做。

要回爸妈的老房子里看看,有一本从小学坚持记到两年前的日记一直落在那儿忘了烧。还要把玫瑰花瓣撒到浴缸里,撒满,撒均匀,和电影里演的一样美。哦,对了,在做这些事情之前,还得给王先生去最后一通电话报平安。

当然是最后一通。等到浴缸里的水温调到最舒适的温度,花瓣铺满水面,桔衫就要躺进去,喝一杯红酒,听一首歌,再用刀片割破手腕上的血管。能死在一池飘着玫瑰花的红色温水里,水波轻漾,花瓣轻轻打着旋,桔衫想,那一定是世界上最鲜艳、最美的玫瑰。

父母死后无心生活,原本准备自杀的我,被一个入室抢劫犯给绑架了

爸妈的老房子就在杂货店旁边,一栋陈年老楼,住户寥寥,过道的墙皮剥落成了一张破烂的地图。十几年前就这样了,桔衫小时候有过一段很宝贝这块斑驳墙壁的日子,坚信它是张藏宝图,藏着一座金银岛和一个未知的新世界。

门已经老旧到一推就发出吱吱呀呀的怪叫。桔衫吓了一跳,在她记忆里没有这个诡怪的声音,当然,记忆是世界上最会骗人的东西。屋里的摆设还保持着两年前的样子,电视蒙着布,妈妈每晚睡觉前都会提醒桔衫一遍,别忘了把布遮下来,电视钻了灰,容易坏。茶几上摆着一只茶壶和三只茶杯,粉色的是桔衫的,曾经是桔衫最喜欢的颜色。沙发上躺着一本书,书皮不见了,爸爸看书总要弄丢书皮,慢慢的,书架上的书全变成了一抹难看的白。

连拖鞋都在,歪歪扭扭躺在门口的地毯上。恍惚间,桔衫觉得爸爸妈妈只是出门逛超市去了,很快会回来,回来跟她说:“怎么瘦成这样啦,每周末都回家来吃饭,给你改善生活。”桔衫喜欢吃妈妈做的西红柿鸡蛋面,妈妈总有办法把西红柿汁熬到粘稠,加几朵蘑菇,几片青菜叶,遇到妈妈心情好,碗底还会藏一只鸡腿。

这两年时间里桔衫去过许多家卖面的馆子,吃过许多碗不同味道的西红柿鸡蛋面。桔衫跟老板说,面里要有蘑菇、青菜和鸡腿,我给你加钱。只有一小部分老板照做了,却无论如何做不出妈妈的味道。

卧室门是虚掩着的,推开门,竟然恍惚闻到一股洗衣液的香味。家里的洗衣液都是爸爸单位发的,福利一年一次,一次一箱,年年不变,连洗衣液的牌子都不变。爸妈在两年前突然走了,留下一大箱洗衣液没来得及用。妈妈是个节俭的人,从不浪费东西,过期的牛奶都要用来敷脸,这回,她却一下子浪费了一整箱洗衣液。

父母死后无心生活,原本准备自杀的我,被一个入室抢劫犯给绑架了

桔衫记得日记本应该在书桌抽屉里的,抽屉上了锁,锁着桔衫从六岁到二十五岁,十九年的人生秘密。小学的时候偷邻居姐姐家的钱买干脆面,初中往班上最娇滴滴的女生羽绒服帽子上贴恶毒的纸条,高中睡不醒,天天哭,还有大学里暗恋四年的男孩……再往后,找工作,工作,跟一个合适的王先生结婚,中国的第一大姓,中国有千千万万个王先生,这个王先生和其他的王先生其实没什么不同。

日记的最后几页应该是两年前那场车祸吧。满本子的哀怨,怨肇事逃逸者,怨天,怨虚无缥缈的神,怨自己,怨到后面终于谁也怨不动了,便再没写过日记。抽屉的锁还完好,钥匙仍藏在书柜从左数第三格的第五本书里,什么都原模原样。

唯独日记不见了,打开的抽屉里空无一物。

兴许是已经烧了吧,桔衫喃喃自语。近两年的记忆早已乱成了一团混沌,常常洗完澡忘了关水,水哗哗淌一夜,要么就是烧菜烧烂了锅,几个星期前刚刚下单买的书,忘了,又买一次……所以,忘记自己烧过日记,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桔衫还要赶着回家,她要在凌晨12点前把玫瑰花撒进水里,隔夜的花就不漂亮了。关门时,她朝屋里望了最后一眼,算是沉默的告别。这个空了两年的家至今还残存着过去的生活气息,看上去还是那么活生生的,温暖而熟悉的。很早的时候,王先生提议过把这里卖掉,桔衫没同意,现在,桔衫要走了,再也保不住这里,要同它做永远的告别了。

父母死后无心生活,原本准备自杀的我,被一个入室抢劫犯给绑架了

桔衫现在住的地方离老房子很近,过一条马路就是。马路这头是快拆迁的斑驳老屋,那头则是王先生名下的高档小区。桔衫在这里住了两年,没跟邻居说过一句话,邻居家读小学的男孩子也永远不会因忘带钥匙敲桔衫家的门。人人都换上了指纹锁,指纹就能开门。

听说指纹锁是防盗性最好的锁,王先生立马跟风换了,桔衫不明白他怕贼进来偷什么。家里没有现金,没有珠宝首饰,唯一值钱的东西恐怕就是桔衫手指上的结婚钻戒了吧。谁想要,桔衫很希望在临死前能送给他。

浴缸水的温度已经上来了,冒着腾腾热气,玫瑰花散出催人昏睡的花香。桔衫用衣袖抹了抹镜子上的浓白水汽,妆还没画完,一定要画最精致的妆,死得漂漂亮亮。颓唐的死法是那些悲痛愤恨的人干的,桔衫心里的悲早让两年时光冲淡了大半,至于恨,就更没有了。王先生收入很高,工作很忙,大概有一两个情人,这些都让桔衫满意。

人生活到现在,再往后,一天天的日子不会与现在有什么不同,桔衫没有找情人打架的兴致,王先生也会是她永远的合法丈夫。既然一眼望得到头,那便直接去往眼睛望得到的最远的远方吧。把无聊的过程都省掉,反正人活来活去,不过徒劳一场,既无趣又无意义,何苦呢。

桔衫打开了家里所有的灯,一时间灯火灼灼,太阳一样辉煌,她相信完美的死亡应该在万丈光亮里飞向太阳。酒已经倒好,音响里正循环着一首缓慢的歌,慢得几乎静止,正如桔衫这两年里过的生活。

水温热缠绵,桔衫躺进浴缸,闭上眼睛,想享受一下死前的最后一丝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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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忽然,传来手指关节叩击实木门发出的清脆的“咚咚咚”。

谁在敲门?不可能是王先生,一小时前通过电话说登机,也许真的是飞往美国洛杉矶的航班,也许是某个情人的床榻,谁知道呢。

敲门声缓慢而执着地持续着。桔衫随便系了条浴衣去开门,想告诉他,打扰死者是会遭天谴的。门把手刚刚扭转,一抹黑影便飓风一样刮进来,一只戴着黑色针织手套的手迅速缠上桔衫的脖颈,双手被死死扣在背后。咔哒一声,门锁上了。

抢劫犯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不想死,就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跟想象中粗粝的匪徒嗓音很不一样,轻飘飘的,软绵绵的,比起恐吓反而更似情人间的窃窃耳语。真是乱套了,一个不像抢劫犯的人在威胁一个想死的人“不想死就交出钱来”。

桔衫被抢劫犯推搡着走过了一间又一间屋子,翻箱倒柜,一无所获。他大约很沮丧,松开桔衫,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哎哎”叹气。一个很孩子气的年轻人,穿漆黑的卫衣,戴漆黑的针织手套,皮肤是一种经久不见日光的白。桔衫从没想过原来昼伏夜出的人会是黑与白的混合。

茶几上有茶叶,他拈起一小把凑鼻尖闻,眼睛一亮:“好茶啊!”通明的满屋灯火映照在那双眼睛里,目光会跳舞似的,先环着屋子跳了几下,又落到桔衫身上来:“有开水吗?渴了,喝杯茶。”

桔衫指指茶壶:“下午烧的,应该还热。”一低眉瞥见手指上的钻戒,顺道一并褪下来:“送你了,不让你白来一趟。”怎么说都是自己人生路上的最后一位客人,很高兴有他带这枚戒指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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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疑虑重重地接过去,朝着光照,没照出什么所以然,又往茶几的台面上划了划,一拍大腿,跳起来:“真货啊!”

茶还没忘记喝。这是桔衫第一回见罐啤酒一样灌茶的人,一口一杯,一杯接一杯,果真是渴坏了。还学主人家似的摆手招呼:“你说说大冬天的,只裹条毛巾不冷吗?要不要过来喝一杯暖和暖和?”桔衫摇摇头,心里只惦记着浴缸里的水要凉了。

终于,抢劫犯打了个宛转悠扬的嗝,摸着肚子说:“走了。”那样子,就像许久未见的老朋友来家里喝茶叙旧,直到茶凉了,人去了,却也徒生出几丝悲凉。

桔衫犹犹豫豫,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总觉得应该抓住最后的机会说点什么,很大可能便是这辈子说出的最后一句话了。于是,桔衫朝着抢劫犯大摇大摆的背影说:“慢走”。

抢劫犯站住,回过头来:“什么慢走?你跟我一起走,我要绑架你。哦,对了,我叫沈狸,狸猫的狸。”

绑架显然是临时起意的。沈狸刚给桔衫的手脚束好胶带,又一剪刀裁了,摸摸脑袋说:“你说,我是不是应该留张纸条?不然谁知道你被绑架了?”桔衫顺从他的命令找来纸笔,A4白纸,红墨水笔,沈狸提笔就在题头写下了“绑架书”三个大字,一看就是上学的时候写检讨书写顺了。

写到赎金,沈狸停住,抬头问:“你觉得我写几位数合适?哎,算了,还是你来写吧,你摸着良心写,有几块钱写几块钱……怎么样?我这么有商业道德的绑匪,有朝一日一定能将绑架事业发扬光大吧?”

桔衫被抢劫犯左一句右一句说得头晕,草草写下:“交出五百万,不许报警,否则撕票。”沈狸瞧得乐,连连拍手叫好,夸桔衫有违法犯罪的天赋。胶带也不绑了,沈狸把桔衫扛起来就大摇大摆出了门。明晃晃的电梯里,桔衫朝摄像头装模作样吼了两声救命,没指望真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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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狸却恼了,气鼓鼓地说:“你一个要自杀的人死哪儿不一样?跟你说,自杀死的人上不了天堂,我这是帮你呢!”

“你怎么知道!”桔衫想问,但嗓子眼堵了棉花似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是啊,按计划,现在的自己应该已经死了。一个死人还喊什么救命?真要喊,也该喊有人害我想死死不成,有人挡着我的死路了。

电视剧里抢劫犯都开黑色面包车,但沈狸别具一格,开老年人的代步车,电动,粉色的。专挑磕磕绊绊的巷子走,路不平,老年车颠成了碰碰车,惹的狗吠在乌黑寂静的深巷里此起彼伏。

桔衫在摇摇晃晃的车里睡着了,做了一场沉坠冗长的梦,大学里暗恋了四年的那个男孩站在绿草茵茵的学校操场上,很远,远到蚂蚁那么小,他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和过去一样冷淡,他说:“都怪你。”

怪我什么?为什么怪我?桔衫追着男孩边问边哭,可男孩来来去去只会重复一句话:“都怪你”。她是哭着醒过来的,朦朦胧胧的眼睛里出现了一间淡蓝色的屋子,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书桌和一把木头椅子,都老得蜕皮了,孤零零立着,孤零到好像经年没人回来住过。

唯独有些生活气息的只有那扇红木书柜,大都是从小学到大学的课本和练习题,零星夹了几本青春言情小说,没想到抢劫犯还有这种怪癖。最要命的是他居然念过大学,念的还是经济学专业!桔衫想,沈狸的大学老师要是知道他把经济学知识用来商定绑架金额,怕是死不瞑目吧。

房门没锁。桔衫轻轻开门,从门缝里偷摸探出去,探见抢劫犯正系着围裙朝自己招手:“你可真能睡,再不醒,我只能把午饭灌到你肚子里去了。”围裙上躺着一只偌大的卡通狸猫,白肚皮,粉猫爪,抢劫犯的脸都托它的福显得有些可爱了。

父母死后无心生活,原本准备自杀的我,被一个入室抢劫犯给绑架了

沈狸一把拉过桔衫,按到椅子上,说:“不饿啊?饿死了我就没有钱了,快吃饭!” 最离谱的电视剧里都没见过这么离谱的罪犯,下厨做菜,做了四菜一汤,道道都好吃。桔衫默默理了理,认定是厨师世家里出了个念过经济学的绑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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