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威寧:一加油站隱瞞收入逃稅「露馬腳」

貴州威寧:一加油站隱瞞收入逃稅“露馬腳”

日前,貴州省威寧自治縣一加油站因隱瞞銷售收入逃稅“露馬腳”,被該縣國稅局金鐘分局責令補繳增值稅5947元。

近年來,威寧自治縣經濟社會發展迅猛,廣大群眾腰包“鼓起”了,掀起了購車“熱潮”,加油站行業如雨後春筍。但部分加油站經營者依法納稅意識淡薄,“縮水”申報納稅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為此,該縣國稅局金鐘分局抽選業務骨幹組成檢查組,持續開展加油站行業稅收清理,重拳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狠剎稅收“流失”,規範稅收秩序。

稅務人員檢查發現,某加油站銷售油品時,有時未向客戶開具稅務發票,也未將這部分收入列入銷售收入賬目,申報納稅時隱瞞未開票銷售收入,“縮水”繳納稅款,已構成涉嫌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

隨後,該縣國稅局金鐘分局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依法追回涉案加油站因隱瞞未開票銷售收入而逃避繳納的稅款5947元,並對其按日加收稅收滯納金、依法處予罰款。

同時,嚴肅批評教育了涉案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會計人員,並責成按規定開具發票、據實調整賬務。

“通過查處該加油站隱瞞未開票銷售收入逃避繳納稅款無證經營這一稅收違法行為,就是為了發揮‘以查促管’的作用,實現‘查處一戶,教育一片’的目的。”該局金鐘分局相關負責人李松說。(張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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