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桃山林业局第十六批交办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6月17日,市协调联络组向桃山局转办第十六批次,共1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重点案件1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受理编号1703号:“一是桃山县城区东面1.5公里处(绥化到佳木斯铁路北面1000米),两家采石场在无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在此处山上采石。二是桃山铁路采石场在桃山林业局石长林场新建一采石场,三年来毁林几十公顷。”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举报材料反映的位于铁力市桃山镇区域两家采石场无照采石问题,归铁力市管辖,该案件现已移交铁力市。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2018年6月17日桃山林业局接到转办件后,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案件情况,成立包案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具体办理工作。会议结束后,党委书记单哲、林业局局长安东带领资源林政局、公安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赶赴铁路采石场,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过核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开工迹象,破坏植被的情况与林业局所掌握的情况一致。实际情况为:根据卫星卫片及现地多次测量,蚕食林地总面积3.1141公顷。其中,2013年6次累计0.5767公顷;2014年11次累计1.6992公顷;2015年7次累计0.8382公顷。该蚕食面积2015年以后未增加。举报人反映的三年来毁林面积几十公顷与实际不符。

该采石场具有《采矿许可证》,同时,我局本着既监管又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其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现已将占用林地相关材料报至省森工总局,待省森工总局上报国家林业局批复后,采石场方可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材料反映的采石场企业名称为桃山铁路采石场二分厂,位于桃山林业局石长经营林场施业区内,行政区划属铁力市神树镇石长村(板石山)。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市联络组转办件后,桃山局将此件确定党委书记单哲、林业局局长安东为包案责任人,6月17日由两位局党政主要领导带领资源林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采石场并非新建,已有34年的开采历史,系1984年原哈尔滨铁路分局石长农副业采石基地。2002年铁路系统内部整合,将该基地划转给铁力市桃山铁路采石场,主要为绥佳线铁路生产路基碎石,矿场归属铁力市管理。该采石场分别于2011年、2015年、2016年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其作业方式主要在老矿址掌子面作业。因其采石场点座落在桃山林业局石长林场施业区内,林业局对其林地使用有监督监管权。2013年以来,林业局发现该采石场在爆破作业中存在蚕食林地现象,党委、林业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监督其生产作业,并根据卫星判图,及时发现确认蚕食林地面积。三年来,累计蚕食林地面积3.1141公顷,其中:2013年累计0.5767公顷;2014年累计1.6992公顷;2015年累计0.8382公顷。实际蚕食林地面积与举报人反映的破坏林地面积不符。由于多频次、小规模,每次爆破碎石作业侵占面积较小,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为数量较大,应当负刑责),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桃山林业局资源林政部门对其进行多次行政处罚,累计处以非法占用林地罚款31.141万元。

2018年3月26日,我局依法对其下达停止作业通知书,派专项工作组进场监督,责令其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清理库存碎石。同时将采石场出入道路封堵,用电线路断开。并分别给伊春市国土资源局、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伊春市电业局、铁力市国土资源局、铁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力市电业局、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绥化公安分处、铁力铁路派出所八家单位发出建议函,建议多方合作,加强对铁力市桃山铁路采石场的管理。

(三)问责情况

无。

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

201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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