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 你还会被税吗?

在千呼万唤中,个税终于迎来了第七次历史意义的改革。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但是有大学教授还是认为,5000起征点还是有点偏低,在一些大中城市,每月的基本生存8000元到1万都不是很高,因为房价、物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都是一笔不小费用。一个人如果要有体面,有尊严的生活的话,还是应该大幅提高起征点。

与以前的提高起征点不同外,这次个税法修改不仅仅是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同时增加了专项扣除,特别是增加了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扣除内容。

比如说,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当然,本次的调整对于低收入阶层还是较大利好。因为征税主要是为了给政府支出筹集资金,比如说照顾弱势群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中国税务年鉴》1999—2016年数据推算,2017年官方工薪个税总额为7048亿元。根据CHFS(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数据个人收入分布,假设当前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不变,推算目前中国纳税人口约为1.53亿人。

2016年全国就业人口7.76亿,其中城镇就业人口4.14亿,农村就业人口3.62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8993元,即平均月薪5749元,超过个税起征点2249元。即使只有一半的城镇就业人口月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那么应缴纳个税人数也有2.07亿。

在8000~38500元的人占工薪人口的比例仅为8.4%,但却贡献了58.11%的个税,是占比最高的。

一方面,起征点提高,该群体缴纳个税的平均税率下降幅度最大;另一方面,该群体的月收入增长率最高。月收入在5000~8000元的群体,在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7000元时,对应的平均税率分别下降为0.8%、0.0%,对应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2.6%。

月收入在8000~12500元的这部分群体,在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7000元、10000元时,对应的平均税率分别下降为4.4%、1.8%和0.2%;对应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7%、5.3%和6.9%。

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此外,草案中我们还注意到这些改变:

(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草案借鉴国际惯例,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类纳税。在中国境内居住是否满183天,为其分类标准。

(二)实行综合征税,11类变7类。

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按照之前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可见,修正案对于劳务报酬、稿费等收入较高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原来最高是20%的个税,现在累进税率制下,最高可以达到45%。所以,综合来看,这类人群的赋税压力面临增加的问题,甚至是大幅升高。

工资和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签了领的是工资,没签领的是劳务报酬。

两者计税方式: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 你还会被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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