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舉證玩技巧 新羅法院對某公司開出五萬罰單

為了謀求自身的利益,被告故意在舉證期不向法院提交證據,近日,龍巖市新羅區法院對其無視法律規定的行為,開出五萬元的罰金。

新羅區法院在審理原告肖某與被告某喜慶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法院向被告某喜慶公司送達舉證須知後,被告未按規定在法庭確定的15日舉證期限內舉證,而是在庭審中當庭提交一系列證據。鑑於被告提供的上述證據與本案的基本事實有關,法院予以採納。經調查,被告主張自其起訴前就一直持有上述證據,因未做好應訴準備,故未及時提供。新羅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被告經法院送達“舉證須知”後,因重大過失未及時舉證,且原告肖某亦就此提出異議。被告主張逾期舉證的理由為未做好應訴準備,該主觀上之理由不能免除其因此產生的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 》的相關規定,新羅法院經辦法官決定對被告某喜慶公司作出罰款50000元的決定。此後,被告喜慶公司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不久後,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也駁回被告某喜慶公司的複議申請。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如遇官司,進入訴訟程序,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舉證期限內及時向法院提交證據。若遇客觀困難,應在舉證期限內及時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並取得法院同意,以避免出現以上逾期舉證情形,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簡華良 羅婷婷 張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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