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姿勢」過馬路不小心,行人也可構成交通肇事罪!

我們都知道開車出車禍後

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那麼行人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涨姿势」过马路不小心,行人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情簡介

2014年的一天,黃某貪圖方便,直接橫穿馬路,中途又突然折返。這時,30多歲的遊女士騎著電動自行車正好經過,黃某毫無預兆的折回讓她躲避不及,雙方發生了碰撞。黃某和遊女士均倒地受傷。讓黃某沒想到的是,其亂穿馬路的違規行為,竟奪去了他人的寶貴性命。醫院雖努力搶救,但已無力迴天,遊女士不幸離世。交警部門認定黃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遊女士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

黃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黃某在案發後仍留在現場等候處理,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案發後積極向遊女士的家屬賠償;家屬對其表示諒解,並請求法院對其免予刑事處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某犯有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

「涨姿势」过马路不小心,行人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為,依法追究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論是機動車司機還是行人,只要達到了上述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就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涨姿势」过马路不小心,行人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解讀

每年因行人違章違規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構建和諧交通秩序,不僅要求行人和駕駛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遵守規章,還要學會禮讓,寧等三分不搶一秒,避免貪圖一時方便釀成悲劇。

那麼怎樣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涨姿势」过马路不小心,行人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據此,構成交通肇事罪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涨姿势」过马路不小心,行人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我國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固然很多,但其中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違反了該法,就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即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第一個構成要件。而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規定,我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另外,該法在第四章第四節還特別對行人和乘車人的通行作出了規定。因此,行人也當然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調整對象。

2、發生重大事故。

何為重大事故?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及最高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已作出明確的界定,即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或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達三十萬元以上的。

行人路上不亂竄,

遵守交規保安全,

違章肇事定追責,

時刻繃緊安全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