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兒忒肥!通州一警察賣北京戶口 用來給情人買房

胆儿忒肥!通州一警察卖北京户口 用来给情人买房

大家都知道北京戶口值錢,所以有人想盡千方百計也要得到,然後,就有人找到了搖錢樹——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操作。從2003年開始,北京通州區某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劉某居然為19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北京戶口,並收取好處費261萬元。劉某用部分得來的錢給網上認識的情人在通州買了一套房。

近日,朝陽法院一審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30萬元,追繳劉某違法所得人民幣261萬元予以沒收。

胆儿忒肥!通州一警察卖北京户口 用来给情人买房

現年46歲的北京人劉某,大學本科文化,案發前是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某派出所民警(二級警督)。2017年8月29日,劉某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北京市朝陽區監察委員會留置,於同年9月28日被逮捕。

據檢方指控,劉某於2002年至2015年間,在擔任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期間,利用負責轄區常住戶口登記等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被告人王某、張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81萬元,在明知二被告人請託的王某某、梅某、羅某等16名人員不符合辦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的規定的情況下,故意違反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工作的相關規定,以“投靠親屬(市縣內移居)”、“補報往年出生登記”等方式為前述16 名人員辦理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

此外,劉某還利用職務便利,收取潘某給予的20萬元,違規為潘某的兒子辦理北京戶口。收取潘某某60萬元,為他的兩個孩子違規辦理北京戶口。

檢方認為,劉某違反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工作的規定,收受好處費261萬,為前述19名人員非法辦理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的行為,使前述人員非法落戶北京,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劉某主動認罪,認可檢方的所有指控。據劉某交代,他第一次幫人辦戶口時是在2003年。在朋友張某的介紹下,他認識了王某,並通過派出所戶籍系統,在沒有《親屬關係證明》、沒有《戶口遷移證》等材料的情況下,以王某女兒系趙某外甥女的名義,為王某的女兒辦理了北京戶口。

案發後據張某交代,他告訴王某辦戶口需要5萬元,自己從中拿出了4萬後,給了民警劉某1萬元好處費。

有了這次“成功”的經驗,張某和王某之後又陸續介紹15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請劉某幫助辦理北京戶口,劉某收取的好處費從最開始的1萬元漲到30萬元每人,張某也從中收取價格不等的介紹費。

“《常住人口登記表》、《出生人口登記簿》的信息都是虛假的,這些孩子落戶我沒有審查相關申報材料,也沒有申報材料,我就是直接在電腦上操作的。我全部選擇給他們落附近中學的學校集體戶,因為集體戶不太引人注意,而且學校一般不會核對戶口信息,以後往外遷也比較方便。”劉某回憶稱。

另據瞭解,劉某收取的261萬元好處費一部分用於平時個人消費,一部分給了情人寇某,還為情人寇某在通州買了一套小產權房子。

案發後,劉某的情人寇某提供證言時稱,2011年左右通過網絡認識劉某,見幾面後彼此感覺很好,就發展為情人關係。“相處期間,劉某經常給我錢花,有時候現金有時候轉賬到我銀行卡。2011年,劉某還在通州區給我買了一套房, 總價56萬多,他出了41萬元,後來還給了我6萬元裝修錢。”寇某說,這些年她陸續收了劉某77萬元。

庭上,劉某的辯護人稱,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當庭自願認罪,家屬代其退繳20萬元贓款,具有悔罪表現,劉某受賄錢款用於給寇某購買房產,寇某在明知劉某給付錢款不是正當收入的情況下仍予以使用,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寇某刑事責任,劉某對此有立功表現,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坦白部分受賄的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家屬幫助其退賠部分違法所得,可對其依法從輕處罰。關於劉某辯護人提出的劉某具有立功情節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劉某如實供述受賄錢款去向系如實供述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屬於揭發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現。

近日,朝陽法院一審以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30萬元,追繳劉某違法所得人民幣261萬元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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