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製假打假”

喜大普奔

穿過高仿的adidas

吃了三無產品的牛肉

住在泡沫建造的房屋

騎的是隨時會爆炸的摩的

賓果想到這裡

臉上笑嘻嘻

內心哭唧唧

......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飲料界頻出難題

喝個豆奶,還要找不同

(這是在玩兒“有獎競猜”?)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豆奶三兄弟

六個核桃VS六大核桃

傻傻分不清

(賓果擦擦眼再看一遍)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核桃夥伴

旺仔牛奶and旺客牛仔

(旺仔長大了?

不僅變胖了還換了髮型)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旺仔vs旺客

爽歪歪or歪歪爽

讓人懷疑是不是飲料放斜了

(“男朋友”?這是良心商家了!)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爽歪歪VS歪歪爽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escuse me?)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316度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看到這些相信小賓果是否

瑟(懷)瑟(疑)發(人)抖(生)

仔細看看自己手中拿的豆奶

再看看吃的小辣條

你還敢下嘴

也是超級厲害了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老婆餅裡沒有老婆

魚香肉絲裡沒有魚

雷峰塔裡沒有雷鋒......

小賓果們每天都徜徉在假貨的海洋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刻不容緩!

這裡賓果給大家安利一部

“《葵花寶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是為維護消費者日常生活中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提供法律保障。經營者應當遵守《保護法》,保證所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符合《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應當瞭解《保護法》,在確定被騙或者遇到其它不滿情況時,可以運用《保護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三條 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第二章 消費者的權利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十四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雖然315已經過去

但是堅持打假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我們要一在路上!

驀然回首, 那鞋居然只有316度

#賓果們有那些想吐(曝)槽(

)的商品

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