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用人单位、劳动者:

为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目标,我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完善升级,就业信息系统上线,对《就业创业证》的发放等业务做了调整和改进,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区域内就业的各类人员,一律实行电子证件管理,形成电子证号,无需打印纸质材料,即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社区人社服务站或市人社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镇江市以外户籍人员携带居住证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办理。

二、本市户籍去镇江市外务工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一张两寸免冠彩照,办理全国通用的《就业创业证》。

同时,原用人单位需办理的录用、退工手续与参保登记、停保登记手续合并办理,并在参保登记时,信息录入后形成电子证号。

另: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没有办理过《就业创业证》人员均

形成电子证号,不再发放《就业创业证》。

请相互转告。

句容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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