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黨委巡視組向紅寺堡等10個地方和單位黨組織反饋巡視情況

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打造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 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築中國夢

宁夏党委巡视组向红寺堡等10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自治區黨委5個巡視組於3月上旬至4月底,採取“一託二”方式,對紅寺堡、鹽池、同心、原州、西吉、隆德、涇源、彭陽等縣(區)開展了扶貧專項巡視,同時對自治區金融工作局黨組、黨委黨史研究室開展了機動式巡視。近日,各巡視組分別向被巡視地方和單位黨組織負責人、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情況。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視辦負責同志傳達了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同志的講話精神,對本輪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巡視期間,各巡視組堅持政治巡視定位,聚焦全面從嚴治黨,以“六個圍繞、一個加強”為主要內容,通過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等形式,深入瞭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從巡視情況看,被巡視地方和單位黨組織能夠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氛圍,為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建設和單位全面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紅寺堡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貫徹自治區黨委巡察工作部署不及時,在十一屆自治區黨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上被動應付,報整改“假帳”。意識形態工作體制機制不完善,宗教工作管理不夠嚴格。各級黨組織普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基層黨組織建設基礎薄弱,村級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不強。“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措施不硬、辦法不多、成效不明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

鹽池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基層黨建基礎薄弱,黨建工作制度落實不經常、不規範,個別縣直部門編造黨支部工作資料。黨員管理教育不嚴,有的黨員組織或參與宗教活動,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氛圍濃厚。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逐級弱化,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屢禁不止。個別生態移民項目論證不科學,扶貧資金監管不力,基層幹部虛報冒領、擠佔挪用等問題比較突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

同心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民族宗教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一些宗教活動場所存在未批先建、非法佔地、違法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等問題,有的黨員幹部參與宗教活動。涉農扶貧領域工作不到位,滯留挪用扶貧資金、扶貧對象識別不準、移民安置、土地流轉等方面問題多發。幹部選拔任用基礎工作不紮實,選人用人程序不夠嚴格。機關及鄉鎮黨建工作虛化弱化,涉惡勢力干擾村務和村組織換屆選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

原州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基層黨建工作落實不到位,部分黨組織設置和換屆不規範,一些鄉鎮和部門黨建工作資料造假。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存在未批先建、虛假招標等突出問題。部分扶貧項目審核把關不嚴;涉農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多發,蠅腐問題較為突出。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對十一屆自治區黨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一些問題線索處置避重就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四風”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

西吉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壓得不實,扶貧項目和資金監管不嚴,套取、挪用和優親厚友等問題比較突出。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力,基層黨建工作虛化弱化,編造、補記會議記錄問題普遍存在。一些重要部門趨利化傾向明顯,工程項目未批先建、虛假招投標、規避招標等問題多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嚴格,幹部工作基礎不夠紮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絕,變相公款旅遊等問題時有發生。

隆德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貫徹中央和自治區有關脫貧攻堅政策存在偏差,執行移民遷出土地恢復生態要求不堅決。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有的縣直部門黨政不分,一些鄉鎮非黨員幹部參與黨內會議重要事項表決。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夠,工程項目建設領域亂象頻發,拆分工程規避招標、多支付工程款、超批覆建設、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等問題突出,涉農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一些單位仍然存在超標準接待、虛假報銷、亂髮獎金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涇源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基層黨組織凝聚力不強,黨內生活不規範,“三會一課”制度流於形式。個別幹部法紀觀念淡薄,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工程建設領域問題突出,項目管理漏洞明顯,廉政風險較大。執行脫貧攻堅政策不到位,違規出租移民遷出區土地、虛假套取扶貧物資、違規發放扶貧資金等問題易發多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一些部門(單位)辦公用房面積嚴重超標,公車改革後存在一些幹部既乘坐公車又拿車補的現象。

彭陽縣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建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力,一些縣直部門、鄉鎮黨政不分現象突出;基層黨建基礎薄弱,“三會一課”記錄編造補記問題較為普遍;農村黨建活動陣地重建輕管,作用發揮不好。扶貧領域工程項目監管不嚴,套取、擠佔、挪用專項資金問題突出,惠農職業技能培訓存在漏洞。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規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個別黨員領導幹部借考察學習之機繞道旅遊,公務用車改革不到位。

自治區金融工作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學習貫徹中央和自治區有關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不深入,服務實體經濟和推進金融改革工作成效不明顯,解決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的問題辦法措施不多。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不到位,“三嚴三實”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不紮實,對金融機構黨建工作指導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超標準接待、多報差旅費補助等問題。

自治區黨委黨史研究室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落實中央黨史研究“一突出”“兩跟進”要求不到位,發揮黨史資政作用不夠充分。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夠有力,“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不紮實,有的支部書記黨課講稿存在抄襲現象;黨費管理使用不規範,機關黨委未按規定足額上交黨費。對幹部選拔任用政策要求學習理解不及時不深入,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範。違規發放課題費、編審費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較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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