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社会〔2018〕155号
关于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查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州文体新广文〔2018〕47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将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018-420704-88-01-027514)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吴都生态廊道范围内,滨湖西路至黄龙路段。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614 ,其中5人制足球场4片3952 、篮球场3片1695 、网球场4片2797 、拼装游泳池1200 、中心广场1100 、停车场1870 、供配电及照明、给排水、通风、消防、弱电等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14.3万元,其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解决。
四、项目在具体选址和设计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39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请你局据此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报我委审批。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抄送: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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