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背景下的「一戶一宅」試驗 商河一馬當先

一直處於安靜狀態的西李村在麥收前“炸了鍋”——因為商河縣玉皇廟鎮率先在濟南“吃螃蟹”,清理“一戶多宅”、回收農村閒散住宅用地;一個月後的7月初,山東省政府發文、開會,要在17個縣(市、區)試點,下一步將在全省推廣。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一户一宅”试验 商河一马当先

濟南時報7月9日刊發

如今,西李村的喧囂“歸於沉寂”,但這件事的關注度與日俱增。“上推三代,都是農村人”,如這話所說,很多城裡人在農村老家有祖宅。

1.“橫行的螃蟹”

一隻公雞飛離老宅時帶下一片破瓦,摔碎在地上,住在新房裡的西李村村民李尚德趕忙跑出來一看究竟。快要坍塌的破房是老爺子去世後留下的,雖然並不住,但李尚德心安理得地認為:“這是遺產,無論是房子還是宅基地,都歸我,幾十年來,一直如此。”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一户一宅”试验 商河一马当先

在西李村,繼承來的老宅已不能住人,但村民仍願意向村集體交宅基地使用費留下宅子。

圖為村民維護舊宅。

只是他有所不知,根據我國現行政策,農村建房實行“一戶一宅”,多了就不行;老爺子留下的房子,是李尚德的,但房子所在的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

這種一戶兩宅甚至三宅的現象,在西李村不是孤例。據村支書李延水介紹,全村140多戶,“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面積超標的有60多戶。

這種現象同樣發生在附近的白廟村,村支書梁長元作過對比:1989年該村規劃171處宅基地,居住點用地面積約110畝,戶籍人口575人,幾乎全是常住人口;現在,約1/3以上的人在城裡買了房,常住人口減至約400人,居住點用地面積卻增加了20多畝。

“一戶多宅”像“橫行的螃蟹”,攀爬蔓延。公開數字顯示,截至去年底,全省農村常住人口比2005年減少1100多萬,但農村居民點用地卻增加了近40萬畝;全省9.1萬個自然村,出現“空心化”的佔兩三成。

陳光與鄰居家很近,甚至WiFi可以相互覆蓋,但自從8年前吵了一架,兩家就不相往來。吵架起源於兩家門前的空地,一開始,陳光在這裡放了個破拖拉機頭,後來鄰居在附近垛了一堆柴,兩家勢力範圍交叉,矛盾產生了。“嚴格來講,這樣的空地,是村集體的。”梁長元說。

在白廟村,這種門前屋後的空地有130多畝,存在於不起眼的角落,或被栽上樹,或被搭上棚,佔為私用;附近的於家村、紀家村、瓦東村等,亦是如此。

沒佔的羨慕佔了的,佔少的“眼紅”佔多的,甚至由此生出諸多矛盾。“這些人侵佔的都是集體利益,導致了‘無力’的村委會,著實影響鄉村振興。”剛當選西李村會計的李延田說,目前“村村通”“戶戶通”公路已建成多年,個別地方壞了,需要維修,村裡卻拿不出錢。如果把這些閒散用地收上來,流轉承包出去,一畝地一年就得800元。

在梁長元眼裡,這些“一戶多宅”、閒散用地現象的存在,還造就了很多不公平:“新一代年輕人成長起來,按規定,村裡應該給他劃塊宅基地,但村裡實在沒有多餘的建設用地。”無奈之下,一些人從“一戶多宅”者手中購買,有時價格還不低。

更大的不公平還存在於“城鄉之間”:農村用地奢侈,而在城市,新增建設用地數量有限,沒有用地指標項目落不了地,已成為企業反映強烈的營商環境問題之一。

2.清理“一戶多宅”就是捅“馬蜂窩”

時間回溯,上世紀80年代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廣。此前,村集體力量大,土地、農具等生產資料,是村裡共有。此後,很多東西分下去,村集體管理職能和作用弱化。“一些本屬於村集體的窪地池塘,個別人花錢墊起來,就認為是自己的,在上面蓋房子、栽樹,等他去世後,下一代就認為是上一輩留下的遺產,繼續佔用。”在基層工作了20年的玉皇廟鎮黨委書記梁甲猛說。

殊不知,即使是村民住宅下面的宅基地,嚴格來講,所有權也歸集體,村民只有獲得這一塊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日前,山東相關會議也明確提出,多年來宅基地管理混亂,與村集體所有權虛置和管理缺位有很大關係。

“只有真正保障公平,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化解村集體內部的各種矛盾。”梁甲猛說。

以私佔門前屋後空地為例,讓人們重新認識到個人與集體的界限在哪裡:大門內是你的,大門外都是村集體的。至於“一戶多宅”現象,按照“一戶一宅”原則,多的就得交出來,不願意交的,得向村集體交使用費。

不過在法律意識還未完全到位的農村,要挑戰多少年來約定成俗的習慣,並非易事,這無異於捅“馬蜂窩”,原來村民間的矛盾會集中轉化為與村集體、鎮政府之間的矛盾。

“這在南方一些省市,早都已經開展了。”梁甲猛說,即使在不遠處的德州禹城,也已有成功案例。公開信息顯示,今年1月,中央將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地區由原來的15個拓展到33個,禹城成為山東唯一試點,並於4月在36個村啟動試點,搞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等。

3.戴著頭燈看榜“挑刺”

5月,玉皇廟鎮開濟南之先河,決定在轄區8個村開始試點,稱作“規範宅基地使用和清理回收閒散地”。

為最大限度減少阻力,鎮政府專門給村民寫了封信,說明為什麼要規範,怎麼規範;然後讓村民代表走上前臺,具體實施,讓人們意識到,這是村裡共同的事,不是某幾個村幹部說了算的。

“前期摸底調查,看看誰家存在‘一戶多宅’現象,做了大量工作,一點點量尺寸,一戶戶核實。”西李村村民代表李彥東說,揹負巨大思想壓力。鄰居冷嘲熱諷地說“為人民服務,辛苦了”,父親勸他“損人不利己的事兒,別幹”,還有的威脅說“量了也沒用,我就佔著,你能拿我怎麼著”……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一户一宅”试验 商河一马当先

在白廟村,工作人員與村民測量房屋。

6月初的一天晚上,白廟村貼出榜單,上面寫明各家各戶宅基地數量、面積,哪些是多出來的,應該退。人們在漆黑的夜裡戴著頭燈看榜,不僅看自家的,還重點看“仇家”的、村幹部的。但不少人看後悻悻而歸:“村裡犄角旮旯的地兒,都弄進去了,沒什麼好挑刺的。”

張榜公示是一回事兒,到了清理回收真正“割肉”時,則是另一碼事兒。

67歲的白廟村村民劉玉金有兩個兒子,且均已成家立業。而現在,劉玉金一家有四處宅基地,包括一處沒子嗣者留給他的,當時他負責花錢為其“發喪”,還寫了轉贈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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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廟村,村民展示規範宅基地的協議書。

“按規定,我得把我住的這個宅基地和轉贈的那塊退了,兩處宅基地均得在兩兒名下,我得跟著兒子住,不願意退,就得交使用費。”劉玉金認為有點“不近人情”,“作為父母,除非不能動了,不願跟兒女一塊住,容易產生矛盾。”

李尚德也有不理解之處:“城裡的房子,兒女可以繼承,也沒說得再交土地使用費,為什麼農村的就不可以?”

“農村城市的用地政策本來就不一樣,城市的國有土地想獲得使用權,得招拍掛,程序嚴格,價格也高;而農村,只要是集體組織成員,符合條件可免費獲得一塊宅基地蓋房子。”梁甲猛說,試點辦法是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制定的,也請律師專門審核過。

在遵法的同時,這次試點也考慮了人情,最典型的是戶籍外遷的情況。“試點村的做法是,因考學、參軍、工作等戶籍外遷的,原村有房屋或通過繼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子,且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的,可以繼續無償使用宅基地。”梁長元說,超過“一戶一宅”以外的宅基地,如果不願意退,得交佔用費,而且費用比普通村民高,普通每年每平方米1元,戶籍在外的得3元,不過即使這一標準,也低於山東5元的上限。

“這些人定期回村裡上墳或探親,不能因為宅基地斷了他們與村裡的聯繫。”梁甲猛說,必須留住鄉情鄉愁。

4.有錢修下水道了

經過40余天“鏖戰”,玉皇廟鎮完成8個村的試點,共回收宅基地41處,面積約1.6萬平方米;確定有償使用宅基地164處,面積約5.7萬平方米;清理回收閒散土地約605畝,村集體增收近24萬元。其中,白廟村增收4萬多元,梁長元說:“終於有錢修一修破舊的‘戶戶通’路了。”西李村增收近8萬元,李延水準備用來修完村裡的下水道,前期因為錢不夠,被迫停工了。

在這期間,山東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開展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促進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還於本月2日召開了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會上,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琥特別提到,重點任務之一就是要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退出機制,對於因歷史造成的超標準佔用宅基地、“一戶多宅”,以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繼承房屋以外佔有和使用的宅基地,探索建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下的有償使用制度,明確有償使用標準,超出規定面積部分實行有償使用。至於收益,由集體成員共同分享,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建築補助等。

顯然,這些做法,玉皇廟鎮已經在做了。“我們馬上要啟動第二批試點,涉及38個村,有了前期經驗,進度會更快一些,預計20天能結束。”梁甲猛說。

此外,下一步濟陽縣也要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按照計劃,試點成功總結經驗之後,還要全省推開。

●延伸閱讀

清理“一戶多宅”8個試點村這樣處置

山東要啟動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試點。最近,商河縣玉皇廟鎮率先在8個村開展了試點,不妨看看他們的作法。

“資格權”是農戶從集體經濟組織申請獲得宅基地的權利。這8個試點村制定了相應標準:針對本村集體成員,家庭中只有一個男孩的算一個“家庭戶”,享受一處宅基地;有兩個或多個男孩的,有幾個年滿20週歲(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男孩算幾個家庭戶,父母不單算“家庭戶”,不單獨享有宅基地。

家庭中三世同堂,並且單傳的,算一個“家庭戶”,享受一處宅基地;三世同堂,第二代多個男性的按上述標準執行;三世同堂,第二代一個男性,第三代有幾個年滿20週歲的算幾個“家庭戶”。

家庭中四世同堂,並且單傳的,第四代男性年滿20週歲的算兩個“家庭戶”。

原本村男性集體成員因考學、參軍、工作戶籍遷出的,不算“家庭戶”,但村中有一處房屋的,可以免費使用房屋所佔宅基地。

這8個試點村規定以下5種需回收宅基地歸村集體:農村託養五保戶的宅基地;申請新建宅基地並承諾拆除舊宅基地但未拆除的宅基地;本村村民“一戶一宅”外閒置、破敗、倒塌無實際居住的宅基地;非本村集體成員通過繼承得來的破敗、倒塌無實際居住的宅基地;城鎮戶籍且非本村村民通過非法買賣取得的宅基地。

對村集體回收的宅基地,本村集體村民應該享有宅基地未有的,年滿20週歲按“一戶一宅”可以在回收的宅基地中申請,申請後2年內不建房屋的由村委會收回。

●相關鏈接

禹城的“一戶多宅”對策

今年4月,德州禹城市率先在山東開展宅基地改革試點。

凡年滿20週歲、在本村落戶的農村居民,可憑身份證按照有關程序申請一處宅基地,但鼓勵子女與父母同宅。執行“一戶一宅”原則,面積最多不超過264平方米,超出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每年1元收費,超出100-15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3元收費,超出150平方米的部分按5元收費。“一戶多宅”的,超出部分按照上述標準階梯式計費。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上學、入伍、工作等原因退出集體經濟組織,且在原籍擁有宅基地的,參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執行。

公開數據顯示,禹城市36個試點村累計徵收有償使用費740多萬元,繳費率達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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