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公安分局嚴厲打擊酒後違法犯罪行爲

夏季將至,天氣愈發炎熱,三五好友聚會擼串,再喝點酒助助興,原無可厚非。但隨之而來的是酒後發生違法犯罪行為的警情也開始逐漸上升,更有甚者藉著酒勁對公安機關執法公然挑釁,造成惡劣影響。日前,蜀山公安分局荷葉地派出所接連處置了兩起酒後違法行為,兩名涉案嫌疑人均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男子酒後“單挑”電梯 毀壞公共財物

5月3日凌晨,荷葉地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融科九重錦小區故意損毀電梯設備。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經查,一名男子酒後故意破壞該小區15號樓的電梯設備,導致兩部電梯停運,給居民生活造成影響。民警一面安排物業人員先行搶修電梯,同時控制住嫌疑人並帶回派出所開展進一步調查。

據嫌疑人齊某某供述,因心情不好,當晚與朋友喝酒後,獨自來到九重錦小區15號樓,在該棟樓東側電梯內,齊某某瘋狂踢踹樓層按鈕板,並“拳擊”電梯內的廣告牌,這樣仍不“解氣”,後又分別將28-32層的西側電梯外門踹壞,其中32層的電梯外門直接被齊某某踹掉,落入電梯井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齊某某(36歲,安慶人)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蜀山公安分局嚴厲打擊酒後違法犯罪行為

無獨有偶, 5月11日凌晨,荷葉地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一名男子在蔚藍商務港B座電梯對設備進行破壞,民警隨即趕赴現場處置。經核查,一名醉酒男子因未能在電梯門關閉之前及時下電梯而惱羞成怒,便對電梯設備進行踢踹,導致電梯急停,停在5層與6層中間位置。

民警與電梯維修人員將人救出,讓物業人員對電梯設備進行保護,防止造成二次損害。隨即,民警通過調查,確認嫌疑人為王某某(52歲,陝西人)。目前,該案件仍在偵辦過程中。

酒後“野泳”還上演“全武行” 打傷執法人員

2018年5月15日凌晨 1時,荷葉地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正在天鵝湖執行巡查任務的城管隊員被一名醉酒男子打傷”。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並在現場將嫌疑男子抓獲。經瞭解,案發當晚,天鵝湖執法中隊的執法隊員在天鵝湖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在天鵝湖中游泳,立即上前勸離。不料,該男子不僅不聽勸說,還對執法隊員進行辱罵。執法隊員將這名渾身酒氣的男子拉上岸,該男子罵罵咧咧的離開了。誰也沒想到,幾分鐘後,該男子又再次折返回到天鵝湖岸邊,用毛巾包裹住的玻璃碎片將一名執法隊員頭部劃傷。

隨後,民警將醉酒男子孫某某(23歲,巢湖市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孫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蜀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蜀山公安分局嚴厲打擊酒後違法犯罪行為

蜀山公安分局嚴厲打擊酒後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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