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了一份喜憂參半的……

三部委发了一份喜忧参半的……

好消息——業內翹首以盼的“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已於今天(6月15日)發佈。

2017年3月13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組織申報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的通知》到今天正式發佈“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已經過去了15個月。

在這裡提醒一下,第七批目錄中的補貼項目併網時間是2016年3月底以前,光伏扶貧項目是2016年12月底以前。

壞消息——第六批目錄收錄的部分併網項目,目前還在拖欠當中,第七批目錄發佈後,會加大第六批的拖欠額度,甚至前幾批補貼也將出現拖欠。

但目前財政部並未出臺具體的補貼發放方案,所以上述情況只是一種假設情況,並不代表一定會發生。

另外,今年政府一直強調追繳自備電廠拖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費用,預計這一部分有望達到200-300億元,可以暫緩目前的補貼壓力。

三部委发了一份喜忧参半的……

一、現有農林生物質發電、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沼氣發電國家電價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與農林生物質、生活垃圾等混燃發電在內的其他生物質發電項目,不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由地方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解決補貼資金問題,請各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二、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一條“電網企業為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網費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關費用,可以計入電網企業輸電成本,並從銷售電價中回收”規定,已納入和尚未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的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項目,不再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給予補貼,相關補貼納入所在省輸配電價回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核定輸配電價時一併考慮。

三、列入補助目錄的項目,當“項目名稱”、“項目公司”、“項目容量”、“線路長度”等發生變化或與現實不符時,需及時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變更,經批准後才可繼續享受電價補助。

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下載查看或在線預覽——

附件1: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附件2:公用獨立系統項目

附件3:非自然人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

附件4: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更正表(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三部委发了一份喜忧参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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