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二婚結的動靜有點大,不僅驚動了社區還驚動了電視台

十年前我離婚了,兒子判給了他爸。每個月我都會坐出租車,把兒子接到我的住處住一晚,第二天再坐出租車送他回去,很規律。這天,我下樓後正好見一輛出租車剛送完客人停下,我就上去了,這輛出租車跟別人的不一樣,坐進去後有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舒緩的音樂,座椅背後放有雜誌,司機很健談,問我想聽音樂?聽新聞?看雜誌還是休息?我跟他說我什麼都不想聽,只想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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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遞給我一張名片,說我叫申國亮,你叫我大亮就行,他又說:我幹出租十幾年了,拉過許多客人,你一上車我看你有點不開心,我這人專治不開心,我給你講個笑話吧!他講完後我苦笑著。一路上,他風趣幽默的談吐及對生活的陽光心態感染了我,我就把我家的情況輕描淡寫的給他講了,他說他家就在附近,一天不知從我樓下經過多少次,以後如果用車提前給他打電話就行。

原來,他跟我情況差不多,只比我大兩歲,他離婚三年多了,一直沒有再婚。有一個老母親和兒子,母親身體不好,常年吃藥,他兒子跟我兒子只大一歲,他每天開出租車掙錢,到飯點還要趕回家給他們做飯,每天裡裡外外很是辛苦。但是跟他談話,看不到一點生活的艱難,看到的總是些正能量的東西,讓人心裡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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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每個月大亮都會按時把車到我樓下,跟我一起去接兒子,再把我們娘倆送回家,第二天再把兒子送回去,我覺得方便多了,不用再找別人了,就這樣一來二去,慢慢的跟他熟悉起來。我有時工作上的煩惱也跟他說說,漸漸地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再後來,正如大家所想,我們倆結婚了。

結婚後,我上班的地方遠了,婆婆提出了一個要求:她和孫子在現在這裡生活,讓我和大亮搬到我那裡單獨過。理由是不拖累我們,讓我和大亮過一過自己的生活,她在這裡生活習慣了。我和大亮都不同意。我們倆都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知道家庭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錯誤犯過一次,儘可能的不要再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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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倆經過認真的商量,制定出了家庭守則:1.老人說的話永遠是對的,應該無條件的服從。2.每週未開一次家庭生活會議,說說心裡的想法和希望,互相誇誇家人(哪怕是一點點的優點)。3.明確家庭成員的分工,誰該幹哪些事情,如兒子負責每天掃地和扔垃圾,擺放吃飯的用品(筷子、勺子),婆婆負責擇菜和洗菜等等。我倆掌握的是隻要我們有空家裡的事搶著做,遇到原則性問題,堅決不讓步(主要是針對兒子),遇到非原則性的生活瑣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主要是針對婆婆),我們倆之間的事,裝聾作啞(有時須互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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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是個心直口快的人,原來婆婆有事看不慣,經常不經大腦張嘴就來,大亮前妻就是因為這經常跟婆婆鬧彆扭,以至於最後對罵,大亮說當時他這點做的不好,經常埋怨妻子不懂事,以至於鬧到離婚的地步。現在給婆婆一定的地位,讓她也不敢隨隨便便得說話了。同時,我上班離家遠了,回來晚了,婆婆不光擇菜洗菜,有時還會給把飯做熟,這時我和大亮會由衷的感謝和誇獎,所以,結婚一段時間後,家庭氣氛也和諧了許多,大亮的生意也越做越好。我們也決定不再要孩子。

我有時也帶兒子和大亮兒子在一起,倆人一見如故,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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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婆婆被查出肺癌,手術後身體非常虛弱,大亮兒子剛好上初三,大亮就和我商量,想讓我辭掉工作,我思考再三,這個家裡如果我不辭職,也需要僱個保姆,還不會我辭職的好,於是我回歸家庭。

婆婆本來體質就差再加上手術後及化療,每頓飯只吃一點點,一天要吃五六次,還要求低渣、溫和、易消化,避免過甜、過鹹、過濃飲食,所以還和我們吃不到一起,要單獨做,為此我買來許多書,還通過手機和電腦查詢有關護理和飲食等相關知識,還自學了針灸推拿,婆婆的身體慢慢的恢復正。我還常常講些笑話逗婆婆開心,婆婆的心態也比較好,我們娘倆經常在小區裡散步,引來許多目光,婆婆逢人就說“這是我閨女"。我還學習廣場舞,領著婆婆去參加活動。這期間大亮兒子和我兒子先後順利地考上了重點院校。五年過去了,婆婆的身體越來越健康,一點也看不出是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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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社區知道我們家的事後,還給了我們“社區十佳好婆媳"榮譽稱號,市電視臺的《幸福家庭欄目》還專門邀請我們一家去錄製節目,這下我們娘倆成了社區裡的“名人"。

本期討論話題:婆婆和媳婦怎樣相處才能減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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