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休日」是怎麼來的,真的和中美加入WTO談判有關嗎?

1995年之前,國人工作時間之長世界上屈指可數

從建國初期一直到1995年,國人一週需要工作六天,每天8-10小時不等。雖說政府曾出臺過多份文件想使勞動者享受八小時工作制和週日休息的權利,但是由於政治運動、用工緊張、經濟建設壓力等多種原因,這些文件多數未能實行。

“雙休日”是怎麼來的,真的和中美加入WTO談判有關嗎?

早在1949年北京政治協商會議時,中共和各民主黨派就開始注意對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進行限制,在《共同綱領》中明確規定:“公私企業目前一般應實行八小時至十小時的工作制,特殊情況得斟酌辦理。”但這裡僅僅規定了每天的勞動時間,並沒有說明一週工作的天數和勞動者能否享受帶薪休假的權利。1952年,政務院發佈的《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再次強調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堅持貫徹8小時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每日工作時間還應低於8小時”,同時明令限制“一切公私企業的加班加點”。

最終,勞動部在《關於我國職員工作時間休息時間條例》中非常明確地說明:“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休息1天、以及每年有22個工作日休假”。也就是說,國人每週需要工作48個小時,有帶薪休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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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中期政府就開始研究“五天工作制”可行性

最先對工作時間提出改革的,是鄧小平。1984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傳達了鄧小平關於擬將每週工作六天改為五天半的指示,理由有三點:“國外多是五天工作制;可以促進企業提高效率;節省水電能源”。(傅剛《一年休假四個月,活怎麼幹》)

明顯可以看出,鄧小平之所以對工作時間提出改革,主要是從與國際接軌和提高生產效率兩個角度進行考慮的,還沒有涉及到當時的工時制度對人們生活造成的不便。鄧小平的這一指示直到十年後才真正實行,而且僅一年就被“五天工作制”即雙休日製度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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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國務院下令實行五天工作制,雙休日誕生

正是在鄧小平的指示下,中央部門開始考慮對工作時間制度進行改革,儘管這一改革十年之後才見成效,但對國人的確意義非凡。

1994年2月3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發佈,宣佈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44小時的工作制度,即五天半工作制度。這就改變了建國後我國一直實行的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48小時的舊工時制度。1995年5月1日,新修改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開始施行,規定的具體內容如下:

“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第九條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1994年《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年修改)

“雙休日”是怎麼來的,真的和中美加入WTO談判有關嗎?

這標誌著國人終於有了享受雙休日待遇的權利,也標誌著中國成為世界上第145個實行5天工作制的國家。新制度建立之後,國人法定年工時由2448小時減為2032小時,並確定每年20天的帶薪休假,即便如此,我國勞動者的年工時量仍超過發達國家一個半月以上。

沒有可靠材料證明雙休日製度與中美入世談判有關

針對微博中熱傳的中國實行雙休日製度是中美入世談判的功勞的說法,筆者並未找到可靠的材料能證明其確有其事,而此傳聞也未說明其出處,因此其真實性頗為可疑。而且傳言的論斷也並不可信,比如說什麼“1994年美方突然向中方提出……給中國人雙休日”,從胡平的材料中我們可以看出,早在80年代中期他們就已經開始論證雙休日的可行性,1987和1992年他們兩次向國務院提出建議,這就足以說明,中國實行雙休日並非源自中美入世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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