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锅炉能否实现“超低排放”?

在2007年生物质锅炉执行的是参照2003年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含量分别不得超过200mg/m³、100mg/m³、50mg/m³。彼时实现这一排放标准并不困难,而从2013年开始,全国19个省(区、市)的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被列入重点控制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标准分别为100mg/m³、50mg/m³和20mg/m³。

虽然这与氮氧化物含量50mg/m³、二氧化硫35mg/m3和烟尘5mg/m³的“超低排放”仍有差距,但对生物质锅炉而言却是不小的挑战。而在浙江、山东等省份的部分地区,与煤炭“超低排放”一视同仁的规则更让生物质企业深感不易。最难达标的环节在氮氧化物的处理上。目前,脱硝环节最主流的两种技术是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和非选择性催化还原(SNCR)。小型装置可以直接氧化加压碱液吸收,理论上都能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甚至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

但在实际应用中,生物质锅炉烟气中含碱金属、重金属等,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易造成催化剂中毒甚至失效,还原剂同样会造成尾部受热面腐蚀以及堵塞,对温度窗口要求严格,炉温波动会造成脱硝效率低,无法达到超净排放要求。当前全国生物质燃料供热规模仍较小,而目前国内的脱硝设备大多是针对大型燃煤电厂,两者规模相差太大,其成本对生物质企业来说也就相对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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