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誤轉帳給陌生人8萬遭拒還,騰訊客服建議自行協商,怎麼評價騰訊的做法?

行攝青年

北京青年報7月6日消息,廣東的黃先生不久前通過微信給表妹轉賬,結果將8萬元轉進了微信暱稱與表妹一樣的他人賬戶。事發後,對方不僅不還錢,還將黃先生拉黑,甚至刪好友。黃先生也曾嘗試向騰訊客服求助。然而多次溝通後得到的回覆都是:該筆資金已經成功進入對方零錢,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您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

無奈之下,黃先生到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報了案,但警方以“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不構成立案條件”為由拒絕了黃先生,並建議其找法院。誰知法院的工作人員也說,必須要知道對方真實的身份信息才予受理。

首先:黃先生沒有核實身份,盲目轉錢,確實有錯在先,怨不得任何別人。

其次:微信平臺不向黃先生提供對方真實信息,是可以理解的,微信平臺有權利保護客戶隱私。

再次:由於黃先生轉錯收款的他人,不僅不還錢,而且拉黑刪友,長時間躲避,已經涉及犯罪了。

所以,黃先生可以報案,並起訴微信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收款人真實信息,這樣微信和第三方可以按法律程序提供信息。黃先生可以找到收款人並協商,如果還協商無果,可以繼續起訴收款人,按法律程序追討。

最後,我相信錢會追回的,只是比較麻煩,費時費力而已。吃一塹長一智吧!所以,大家在轉賬等有錢財交易時,一定要仔細慎重,避免轉錯賬後追討的麻煩,尤其在大額交易時,最好去銀行。


晨露觀察

這件事第一責任人是那個陌生人,但他的行為也是很明確的違法的,別人錯誤的轉賬,他收到錢,這是不當得利,不該你的,你得了,這不違法,只是不當得利,只是需要你要退還,一了百了。

像問題這個,看見錢不要命的主,不當得利而不歸還,因為數額巨大,就涉嫌犯罪了,侵佔罪,侵佔罪是刑事自訴案件,需要打錯賬戶的本人到法院起訴。

這個案子微信建議協商也好,到法院起訴也好,都是合法且正確的建議。本案第二責任人就是打錯賬戶的這個人,是自己的失誤導致問題的發生。

很多人把毛病放在平臺身上,這是錯誤的,有時候平臺和銀行的性質差不多,在銀行轉錯錢,能怪銀行嗎?轉多轉少沒轉到這是銀行問題,你轉錯就怪不到銀行的,道理同此。

很多人說,既然錯了,平臺直接轉回來就是了,這是啥也不明白的糊塗蛋,這樣就破壞金融秩序了,你說錯了就要轉回,那要是沒錯的,說錯了呢?出現問題誰負責?所以平臺有平臺的責任,不可能越俎代庖,那就真成問題了。

建議這個事先報警,通過賬號查出此人信息,能要回就要回錢,如果實在不給,就到法院起訴吧。


韓東言

當大家下享受著第三方支付帶給我們方便、快捷的支付體驗時,絕對不會考慮到萬一發生誤轉款的情況,就會讓自己陷入無法追回損失的死循環中!



日前,廣東黃先生因微信轉賬錯轉8萬元,事發之後,對方不僅不還錢還將黃先生拉黑。微信客服讓黃先生與對方自行協商,由於對方只顯示網絡暱稱,黃先生無法獲知對方任何身份信息,公安和法院因此都表示無法立案,微信表示:因涉隱私,不能提供收款人信息,但會配合執法部門協助取證!

類似案件並非個例

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劃錯款或者網絡詐騙的案例這幾年時有發生,黃先生的遭遇也並非個例。由於第三方支付平臺大多數呈現給大家的是網絡暱稱,使轉款人無法獲知對方實名信息,一旦發生錯轉款或者網絡詐騙等案例,當事人就會面臨追款難的境地!

如果當事人遇到好心人,人家經過協商很自然的就會把錢退回,而遇到那些心存貪念之人更是採取拉黑不還,一副你奈我何的態度,因為他們知道有一塊“保護個人隱私”的招牌護體,受害人要想取證是困難重重!

2017年曾發生過支付寶錯轉3.2萬給陌生人,對方只還3萬,並叮囑“吃一塹長一智”的事情,當時也引起網上一片熱議,對方為什麼會退回三萬,留下兩千元,還不是因為這種大額轉賬不還的話,當事人絕不會罷休,留下兩千元對方因為取證難等原因會選擇不了了之!

這種行為和撿到手機敲詐兩千元的那位大媽沒什麼區別,失主並非真實意願拿出錢款進行酬謝,但是又有什麼辦法呢!



金額小自認倒黴,金額大不惜花費精力追款到底

看似簡單的事,卻繞不開“保護個人隱私”這道坎,使事態陷入一個死結。因為屬於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警方無法立案,走法律途徑起訴對方,卻連對方的聯繫方式都無法提供,難道真的要自認倒黴嗎?

同樣的錯轉或者被詐騙分子誘騙轉款,很多人因為金額小選擇了自認倒黴,因為要想獲取對方個人信息追回損失所花費的個人精力及時間成本太高了。把事情搞大走法律途徑,甚至利用輿論推進事態發展的當事人,基本都是金額較大,不甘心損失,要討個說法的。

畢竟“不當得利違法”的法律條文擺在那裡,轉款的證據擺在眼前,赤裸裸的獲取不當得利,就是不請律師這場官司也必勝無疑!

用更好的方式服務用戶,保護客戶隱私

騰訊公關的相關人員強調,保護用戶隱私是互聯網公司的底線,他們要對所有用戶負責,只要司法機關要求微信官方協助,他們肯定義不容辭的,但如果是個人需要,不能突破底線。

是否有折中的辦法保護用戶權益呢?如何能讓自己的用戶更加放心的使用微信,看一下支付寶的服務協議:



從協議中我們不難看出:支付寶十分貼心,已經考慮到了客戶轉錯款,對方獲取不當得利後,將採取止付、取消交易、調賬等限制措施!

貼心服務才能贏得用戶

保護用戶隱私是互聯網公司的底線!這句話沒毛病,反而顯得公司更有原則。但是這句話讓用戶感覺不到溫度和情意。

一些規定是死的,不能逾越,但是針對用戶的需求,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盡其所能為用戶提供更周到的服務,解除用戶使用產品的後顧之憂才能贏得更多用戶,才能讓用戶更加信賴!


惠風和暢207547485

目前來說,微信、支付寶轉賬功能確實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撤回是最大的風險點所在。廣東黃先生誤將微信好友當成表妹轉賬8萬餘元是最近新發生的又一起“悲劇”,政策、法規的不完善導致黃先生申訴無門!

  • 事件回顧

廣東一男子黃先生日前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其想通過微信轉賬轉給自己的表妹8萬餘元,表妹的微信名為“海闊天空”,黃先生在轉賬的時候搜索“海闊天空”時,沒想到其微信好友裡面還有同樣的一個叫“海闊天空”的用戶,黃先生在沒有確認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轉賬給其87500元錢,而這名叫做“海闊天空”的好友將錢據為己有,並在黃先生要求其還錢的情形下果斷拉黑了黃先生。

黃先生多次聯繫微信及騰訊客服,客服工作人員告知黃先生資金支付成功以後無法撤回,讓其自行與“海闊天空”聯繫,而黃先生在要錢無門的前提下,到當地公安機關以及法院進行報案,兩者都以不知道對方真實身份信息以及賬戶為由拒絕為黃先生立案。最新消息是微信客服工作人員引導黃先生先去法院立案,並會配合執法部門協助取證,後續如何還得看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雖然不想承認,但是微信以及騰訊客服人員對於此次事件的處理並無任何不當之處。保護每個微信用戶的個人信息隱私權是微信應當做的,所以即使出現用戶“海闊天空”構成事實上的不當得利,微信客服人員也是沒有權利在執法機關介入之前將其個人信息告知黃先生的義務。並且,微信客服人員已經告知黃先生先於對方取得聯繫,儘量在不走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達成和解;但是,對方拉黑了黃先生,已經明確表達了不想歸還不當得利、不願意和解的意思,微信客服人員讓黃先生先去法院立案,然後協助執法機關取證的做法也是合法合規的!

  • 這件事情對我們有什麼啟示?

雖然這件事情起因在於黃先生的疏忽大意,但是微信、支付寶用戶因誤轉賬操作導致資金要不回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了。雖然微信支付轉賬到賬時間可以選擇實時到賬、2小時到賬以及24小時到賬三種方式,但是微信默認的是實時到賬,很多用戶並不知道可以進行更改,而且即使更改了也無法撤回,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

而央行去年年底發佈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轉賬的,在髮卡行受理後24小時內,可向髮卡行申請撤銷轉賬。但是,對於互聯網支付平臺的轉賬操作,並沒有做出撤銷轉賬的具體規定,這一塊還有待進一步出臺具體規定!

綜上所述,微信或者支付寶用戶出現誤操作轉賬並不屬於個例現象,很多用戶也已經通過不同渠道反應了很多次,互聯網支付方式當中還是存在不少風險隱患的,希望大家在涉及金錢轉賬時,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以免出現後悔莫及的情形!


銀行小學生

這事騰訊沒錯,調查和取證應該報警給警方處理,確認事實後再追究錢財和責任

作為騰訊客服,是沒有辦法僅僅憑藉一面之詞,就把錢私自給你轉過來,這樣其實傷害的用戶的安全。她又不知道你和對方什麼關係,是不是真的轉錯了。

試想下,如果有欠錢的人還錢,然後轉了後,用這個藉口讓騰訊轉回來,後面又拿著轉賬記錄說,我已經還了,那還了得。

調查是不是轉錯這件事,只有交給警方,也只有警方才可以調取對方不還錢的人的資料

所以,遇見這種事情,糾結騰訊,不如採取法律手段。

對於那個不想還的人,我想說,這種便宜你真心佔不到。

轉賬都是有記錄的,如果的確不是你的,你拉黑也找得到你人,畢竟現在微信都是實名制,到時候就不僅僅是還錢的問題了,是犯法的問題了。

這就屬於不當得利,如果拒絕返還,甚至可能面臨的是非法佔有的刑事追責。

最後也提醒大家,轉賬之前能不能先確定下身份。

類似本提問中,微信暱稱一樣,微信頭像也一樣嗎?也不需要電話問下嗎?


廖彩琳律師

網絡已經形成了一種與論偏向,不問前因後果,不分青紅皂白是非曲直,凡涉及到銀行的問題,凡涉及到微信的問題,很多人開口就噴,開口就罵,似乎不噴不罵就不是“正義之士"。敝開偏激,就事論事,黃先生轉錯帳,完全是自己的錯,不是微信的錯,為什麼要噴罵微信。你自己採用正常正確操作步驟轉帳成功,你一句說轉錯帳就要微信幫你要回來,微信也沒有這麼大的權力吧?假如(只是設想)你購買了對方的東西,用微信轉帳付款,又或你用微信轉帳歸還了對方的債務等,事後你一句轉錯帳,要微信幫你要回來,那麼微信豈不成了你不法行為的幫兇?任何通過正常程序的轉帳成功後,轉出方都可以用轉錯帳為理由,把錢要回來,那麼轉帳還有什麼保障,還有什麼意義。若黃先生確實是轉錯帳,應該報案,由公安或法院調查處理。有公安或法院的介入,微信應該協助提供相應的資料及證據,而不是由微信去要回,微信沒權力要任何人的錢。


老叔又出山4

廣東的黃先生通過微信向表妹轉賬8萬,結果誤將這8萬元轉給了和表妹一樣的他人賬戶,當黃先生得知轉錯的時候,趕緊聯繫這個陌生人,結果陌生人拒絕歸還,還講黃先生拉黑,黃先生聯繫騰訊客服,騰訊客服稱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讓黃先生與對方自行協商。而後微信支付引導黃先生到法院立案,並將配合執法部門協助取證。


微信支付隨著向大眾的開放,確實給人帶來了很多的方便,出門不用帶銀行卡,也不用帶現金,只需要一步手機,就可以。也減少了怕丟,怕偷。通過此事件表明微信支付平臺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平臺安全。自行協商一般肯定會無果,現在只有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微信支付平臺有義務來幫助黃先生追回這筆錢,因為這次誤轉是通過微信支付平臺完成的,所以他們必須得替黃先生追回這筆錢,微信人工客服說自行協商解決,已經完成了支付無法追回這是肯定錯誤的說法,微信支付平臺是直接導致這次錢轉錯的責任方,所以他們就有義務追回。


而接收並把黃先生拉黑拒絕還款的那個陌生人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這次錢本不屬於自己,卻要想據為己有,法律途徑來追回,這是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的,因為轉賬會留下轉賬記錄,這轉賬記錄他是無法狡辯的。

最後,希望給他人轉賬時一定要謹慎小心,且不可馬虎大意,不然造成了損失會帶來不必要的一些麻煩,同時也希望別人轉賬轉錯的時候,接收者不要想著據為己有,天上掉餡餅的事不會發生,不然通過法律途徑也會讓自己陷入麻煩。


珞珈評論社

不知道這位先生是真正轉錯了,還是故意轉錯賬。因為微信轉賬都是加了好友才轉賬,連是不是自己表妹的微信都搞不清楚,也是夠糊塗。除非故意轉給假裝陌生人的陌生人,給騰訊出個難題。騰訊沒有義務確保每個人轉賬對象不會搞錯,必須轉賬人自己確認收款人身份正確,微信只按照指令轉,微信就按照你的要求轉給誰,轉錯人是你個人的錯誤,與微信並沒有關係。把微信轉賬與寄送快遞以及打的比較,轉賬錯誤屬於個人責任就更明白了。

比如黃先生郵寄一隻老母雞給他表妹,結果收件地址寫錯,但是錯誤的地址收件人的名字卻寫對了!這樣的事,就不是快遞的責任了。老母雞還得黃先生自己找錯認的表妹要回來,快遞已經準確執行過黃先生的命令。沒責任要回老母雞!可能黃先生就認識這個錯誤的收件人。

再打個比方,黃先生通過軟件打的,明明去廣州南站,可是他自己寫錯目的地,寫成了去天河城。到了天河城,黃先生髮現不對,這時候,就要黃先生親自再打的一次去廣州南站,不要寫錯地址。

回到微信轉賬的事,黃先生要親自去將錯誤轉的八萬找回來,再要求微信幫他轉給他表妹,確保不要搞錯表妹微信號,微信號就是地址,是唯一的。


西格瑪的化學

其實騰訊作為平臺方他只能這樣,他不是管理機構,也無法監控和凍結對方的賬戶,如果騰訊因為8萬塊錢可以凍結對方的賬戶我想會有很多人不敢使用微信支付的,當然如果取得了政府相關部門的授權後那又另當別論。微信還可以做的就是優化轉款的流程看看支付有技術手段可以解決杜絕這類事的再次發生。
即使是銀行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銀行的處理辦法也是一樣,協助受害方報警查找證據。所以這需要我們自己在匯款的時候一定要小心,如果微信的支付流程確實有問題,我相信微信支付走不到今天,當然微信還可以以此事件為例去更好的優化自己的支付流程,儘量避免這樣的事情的再次發生,比如在匯款時顯示對方的其他信息提醒匯款人核對。


新科技新技術帶給我們了越來越多的方便和便利,但是隨之而來的是一些我們沒有預料到的問題,相信隨著時間的慢慢推移,這樣的問題會解決得越來越完善和讓人們越來越放心。所以有時候我們的政府他會來監控社會發展的節奏,不能不創新不發展,也不能發展得太快帶來一些社會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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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一分為二來說。一方面,騰訊客服的說法容易讓人聯想到"甩鍋",這是不好的一面;但從實際處理過程來看,騰訊也在積極履行配合處理,這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個人認為,微信上轉錯賬的主要責任在於轉出方,不能一出事就歸咎於渠道;就好比是在銀行轉賬一樣,你搞錯戶名賬號轉錯了,主要責任當然在自己,銀行不會也不能背這個鍋,不然這個公秩就亂套了;出錯後配合處理,提供協助那也是必需的。從這一角度來理解,騰訊引導客戶走法律流程是正當的。

個人理解,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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