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中,印度为什么敢仿制格列宁呢?

何小光视频

这个不是敢不敢仿制的问题,这个涉及到了许多方面的问题。

比如整个临床过程,印度的仿制价格虽然便宜,但是也别忽视了他们基本没有临床实验,所以副作用这个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另外,人类医学的进步是一步一步缓慢发展的,而仿制药这种东西,说好听点是低价药,可是说难听点在一定程度阻止了人类医学事业的发展,举个例子,药厂研究新药需要钱吧?这笔费用从哪里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吧,假如价格不高,没有专利期,一研发成功就按照平常的价格售卖,那么药厂还会尽心尽力的研发吗?很显然不会,因为药厂又不是慈善机构,人家也是盈利组织。


所以不是其他国家不敢仿制,而是仿制后果难以想象,印度不过是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不那么注重专利,且缺少最重要的环节,临床实验。

很多药品都是一个这样的过程,比如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维生素,放在很早以前也并不便宜。

所以《我不是药神》的最后,徐峥还是会进监狱,即使他救了人的命。

以上。


芋泥追剧

印度格列宁是什么药

格列宁是针对白血病产生的,小科普一下:慢粒白血病是一类造血干细胞异常的克隆性恶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贫血、出血、感染、肝脾肿大及各器官浸润症状。

慢粒白血病的治疗:需要长期规律进行化疗,按时按量服用药物。骨髓移植是最好的治疗方式。

我不是药神格列宁为什么这么贵

原因在于厂商,这种药物算是垄断,很多商家为了拔高自己的利益,就有了天价药,穷人买不起是自己的事,没钱就没命活,这些都很现实,研发权在资本家手里,天价药就是这样的存在。

我们可以看到,开发一种新药的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非常巨大,事实上,除了国际上屈指可数的那几个历史悠久的巨头药企之外,几乎没有公司有能力独力开发一种新药。所以,人家大药企千辛万苦做出来的特效药,卖贵点,可以理解吧?毕竟需要足够的盈利来开发下一个新药啊!

但是电影中档程勇去印度采购的时候,却发现药的价格竟然要相差数倍,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印度格列宁就便宜呢?

印度的专利法中,对诺华的药物只承认其制作工艺,不承认其化合物。

以格列宁为例子。

为什么印度的药能这么便宜?

印度的仿制药,就是“盗版”。印度政府是这么说的,我承认你的合成线路与产物都要受到保护,对所有的药都适用。

虽然之后,这种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遭到了国际上的抨击,之后印度政府也是颁布了相关条例。

但是,当会引起人道主义灾难的,涉及到社会民生的重大疾病,不管你授权不授权,我都允许我们的药厂生产。癌症是重大疾病吧,我就让我家的药厂生产。这是符合人道主义。于是印度的药厂就生产了格列卫,省掉了专利许可费。

我不是药神格列宁一瓶多少钱

有句话不是说“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嘛,在这部电影里,感受特别强烈。

“有啥别有病”,治疗慢粒白血病的正版药品,一瓶售价三万七千块。很多人吃不起。只能痛不欲生的等死,而患者的家属,也只能以泪洗面。

电影《我不是药神》聚焦因“药”而展开的小人物成长为平民英雄的故事。一个药贩子加四个白血病患者,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真实和闪闪发光,仿佛就是你我周围那些普通的人们。

《我不是药神》里的程勇,他走上平民英雄的道路一开始并不是主动选择的。他贩卖印度仿制药是生活所迫,只是为了赚钱,并不是为了治病救人。

他是在吕受益和黄毛彭浩的死的刺激下,“良心、善心”得以爆发,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他以不赚钱且亏本的情况下,将仿制药进行了大规模的销售,让更多患者能够吃上药,续上命。

还有影片里的单亲母亲、重疾病人和在法与情之间挣扎的警官,他们都是小人物,却都不约而同选择人性最善良的一面。

如果说电影前半段笑点不断,后半段则是十分沉重,层层铺垫的泪点在最后所有经程勇帮助的白血病患者摘下口罩为他送行的那一刻爆发出来,平凡的人做了不平凡的事,不是英雄却胜过英雄。

《我不是药神》中徐峥演的程勇,是有原型的,原型是陆勇,和电影里不同的是,陆勇自己也是一位白血病患者。

2002年查出病情后,陆勇每天靠23500元一盒的天价抗癌药维稳病情,不到两年就花光了56万。而像他一样能砸钱续命的病友少之又少。

2004年后的一天,陆勇在翻阅文献时得知,印度一家厂商仿制的正是自己每天服用的抗癌药。陆勇看到了希望,终于在从日本买到了这药,每盒售价4000元。

陆勇在和病友分享了这个好消息后,上千人托他帮忙购买。因为数量大, 陆勇干脆直接找到了印度厂商议价购买。这样一来,病友们每月在药品上的花费还不到200元。

然而,陆勇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最终被逮捕,不过幸运的是,在其他病患的支持下,他无罪释放。

和幸运的陆勇不同的是,程勇被判刑5年。当他被押上刑车时,无数戴着口罩的白血病人夹道为他们的英雄送行的一幕令人动容,程勇从印度买来的低价药,拯救了无数白血病人的生命,这个角色让无数人落泪。


动漫听梦轩

印度的药物主要涉及两个问题,首先就是俗称“专利强制特许”涉及的“TRIPS协定”。


2001年11月14日,第四届WTO部长级会议中通过了《TRIPS协定与公众健康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TRIPS agreement and public health)。这个文件现在也能查到。宣言最终强调的要点是“该协定能够而且应该支持WTO成员国保护公共健康的权利”继而肯定“每个成员国有权发放强制许可,并有权决定发放此类许可所依据的理由……”然而强制许可的使用,是要付费的。


而另一方面,像片中的“格列宁”,只是在数年前引发热议的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这一药物也受到了印度专利授权的限制。比如说,2005年之前的印度专利法规定对制药方法保护,而对其化学成分无视。这就造成了当时可以用其他方法仿制该药物。简单说就是2+3=5和1+4=5的问题。诺华是前者,而仿制药是后者,所以两者成份并非完全一致(这是重点)。


根据上述的TRIPS协定,2005年以后的印度应该结束过渡期并修改专利法,但当时有所延滞,所以于2006年瑞士诺华制药提出诉讼,时至2007年2月时第三次开庭。而后,印度便换了个花样玩,即“不允许已有化合物以新的制剂处方获得专利保护”。这个更好解释了,因为1+4和2+3都等于5,所以印度因自身已经有了5,就不允许瑞士诺华再申请专利保护。(这种玩法真的是出人意料)。


因此总的来说,印度此类药物的廉价,主要就是因为这两点造成的。


至于说纯度、副作用、合格率等问题,此前讨论“重病小伙吃不起进口药 买原料请兽药厂加工造药”这一新闻时,有人提到过,花费近亿投资建厂制作单一环节的“头孢霉素中间体”,历时五年依旧不合格的事情,这个问题在印度也一样。


因此在印度仿制格列卫时,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只是无论中印两国,作为患者只有一个单选题,即“吃不吃,都是死”。或者可以认为,正因为印度未经临床试验,才使得直接上市的仿制药有了最好的“临床试验”。那么到今天,其格列卫仿制工艺或者可以称得上是日渐精湛,无敌于天下了。但对其他仿制药来说,其风险依旧很大(虽然对患者来说这并没什么意义)。


结束语:2013年印度全国死亡人数为1020万,占全世界的死亡人数的19%。但从1990至2013年之间,儿童死亡率的平均下降率一直为每年3.7%,成人死亡率则为每年下降1.3%。因此涉及到像格列卫这种药物时,往往会让人想到“生命权重要还是知识产权重要”,或者印度确实无赖,但就他们的人文表现上,选择前者实属必然。


毅而三思吴六奇

点映了《我不是药神》。印度仿制药这个事情,说明印度政府为了争取民意,真的是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客观的说,有点不择手段,而且,其实是不利于人类科技进步的,以邻为壑的自私行为,虽然我们也想自私的把别人的发展成果强抢,可是违反基本的尊重科学的剽窃行为,不值得效仿。

我关注陆勇很久了,因为,几个曾经的战友离开医院,与他轨迹相似……医疗就是个拷问人性的领域,曾经以为谨遵生命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就能济世救人,二十年来回首发现坚守真的很难。

影片确实是好影片,主旋律电影不是非要说现在有多好,只要是告诉我们人要善良,要真心的去帮助别人就很赞了。小人物们充斥着各种无奈,经历着各种心酸,面对生死,面对别人的生死,最终都选择真诚的尽其所能的奋斗。

细想影片中就没有一个彻底的坏人,想挣钱的救赎自己,冒险违法是为了救人;制假药的,坚持跟政府周旋是为了救人;抢药的是为了救人;连那个假药贩子都浪子回头义气了一把!警察们纠结徘徊,终于网开一面;最差表现是外企药厂,只展现了唯利是图的一面,没有公允的照顾他们研制药品的功劳,略有偏颇吧。为影片点赞!

很荣幸仍在坚持做好人,做好事!

至于陆勇,我不去猜测主观或者目的如何,只要客观的帮助到了病人,就是个当之无愧的好人。祝福所有奋战在医疗战线的朋友们!也祝福所有坚强奋斗的病人们!

看病如何省钱?

用医保药、进试验组、还有……

很多人在抱怨“看病难,看病贵”,其实国家已经为避免患者看不起病做出了很大努力,特别是医保覆盖不断增大,检查费和药价都比很多国家便宜,只是有些时候大家利用的还不够充分,现在我们分享一些看病中的窍门。特别感谢美中嘉和各个病种微信群中的病友们每天交流的看病心得,很多经验都是久病成医的精华啊。

首先声明,生命所系,性命相托,看病绝对不能以省钱为第一目标,首要的一定是选择严谨规范的医疗。旁门左道我们是不提倡的,比如找熟人不挂号没有尊重医生的专业价值,欠下的人情债总要还的,也不可能总有熟人;各种逃费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坚决抵制;从各种地下工厂找原料药甚至自己配制是非常危险的,质量无法保证,我们也不建议。

省钱大作战,现在开始。

第一步:挂号

看病时我们几乎没有选择,有切肤之痛催促着必须处理,压力山大中病急乱投医,难免会忙中出错。提醒一下没有就医经验的朋友,出发去医院前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尽量选择医保定点医院,以北京为例,每年会宣布医保A类医院,这些是不用选择就可以直接报销的,今年有19家;此外,自己还可以选择四家定点医保医院,建议挑选就诊方便的,比如离家近或离单位近,口碑好的。专科医院(包括肿瘤专科医院、中医院等)不用选择就可以直接报销。

二是要积极配合分级诊疗。以北京为例,改革后各医院挂号费差距更大了,三甲医院普通主治医师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甚至特需号有1000元的了。相对于医生的知识积累,价格并不高,只是对于我等吃酸奶习惯舔干净瓶口的节约型人才,平时看病还有更物美价廉的选择,比如社区医院可以开具大部分常用药品,普通号最低才1元,医保还能报销1元……

选好医院后,就要去挂号了。平时对医院熟悉的还好,对于大多数见到医院绕着走,小病全靠咬牙扛的普通人,很容易出现进了医院都不知道挂什么号的尴尬。据数据显示,我国患者平均看一个病会挂2.5个号,也就是说大部分是错了又改的,极大的浪费了患者时间和医疗资源。

挂号选科室有两个窍门,一是直奔咨询台,那里有护士答疑解惑,我发现即使是人潮涌动的全国知名大医院,咨询台这里也没见有排大队的,可见大家利用不多,这个窍门中的窍门是,优先找年纪最大的护士咨询,因为她们能更深刻的理解医院各科室能解决哪些问题,这个时候漂亮真的不重要,你懂的。第二个窍门是如果实在不知道,咨询台也没问到怎么挂号,就给一个靠谱的医生护士朋友打电话求助,学医不易,他们都经历过科室轮转,总会告诉你该挂哪个科,即使有出入也总比自己猜想的准。

选好科室后,就是选医生了。很多人都想我大老远跑一趟,就得找最好的最贵的,感觉上似乎最贵就是最好,其实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是在老家就诊断了,病比较重,治疗也复杂,这次带病人也带齐了资料来找权威意见,那么就要去权威医院找权威专家。这时能挂到专家号最理想,可以通过网上或者电话预约,预约困难的可以选择特需门诊,或者医院的国际中心或会诊中心,会比门诊专家号贵,但通常能更快捷的解决。

还有很多时候是自己有点不舒服,还没做什么检查,这时其实最好去挂普通号,因为第一次看病,需要身体检查、开各种检查单,等拿到结果往往已经是下一次看诊了。普通号能更快的解决问题,如果医生发现病情重,会带你去找更有经验的医生,相当于走了内部快捷通道,甚至直接安排住院,总之,靠谱的医院会有流程保证不耽误病情。

第二步:检查中的经验

检查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更清楚的了解病情,对于肿瘤来说,需要抽血的检查有血常规,血生化(包括血糖、血脂、肝、肾功能等),凝血机能等,其中血液生化最好空腹,所以不清楚的情况下早上最好空腹去,以避免为这个检查第二天再跑一趟。

如果同时开了几项检查,可以统筹安排,一个检查约好后,如果需要等,就先去约好下一个检查,一般来说抽血不用等待很久,可以稍晚一点预约,建议先去约CT、核磁共振、超声检查等,这些检查有时晚去五分钟,就会晚安排一天,因为上午门诊会有各科室的大量病人集中去预约,所以,尽量拿到申请单,交费后就先去约好。

从这个阶段开始,就已经有了最佳省钱利器的用武之地:临床试验。

对于已经明确诊断的患者来说,如果能参加合适的临床试验,是最幸运的。这里有最权威的医生把控病程,有严格流程管理试验期间的治疗,有完善的试验设计包办了各种检查,有机会用到最新的药物,而且,大部分的检查和治疗都是免费的!我们已经没有比免费更省钱的途径了。

临床试验的另一个无可比拟的优势,就是可以提前接受最新的诊疗项目,所有的新药,新疗法在正式批准应用前,都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检验,通常比普遍应用可以早2~5年,对于病人来说是宝贵的机会。

病情诊断后,您就可以问医生,有没有合适的临床试验推荐参加。

第三步:手术相关

肿瘤病人最主要的治愈手段就是手术。这个阶段可以省钱的最重要办法就是不给红包。如果遇到不给红包就不安排手术的医生,赶紧换一个吧,小命就一条,交在这样的人手里,麻醉都不敢闭眼啊。大部分医生都是有良好医德的,普遍给红包的陋习会腐蚀原本纯洁的医患关系,单纯的手术因为钱的介入,会患得患失,畏首畏尾,不利于医生专心把手术做好。确实有些地方有送红包的习俗,我们多方验证的结果是,绝大多数医生都不认可这个陋俗,对于没有给红包的病人,一样会尽职尽责,因为医生更看重声誉,周围有那么多医生护士看着手术的过程,决不会马虎敷衍的。

其次,就是听话(遵医嘱),术前、术后让不吃东西就不吃,让翻身拍背就忍着疼翻身拍背,让下地活动就坚持活动,这样可以避免大部分术后并发症,就不会多花冤枉钱了。

第四步:放疗、化疗相关

放射治疗现在有太多不同设备,不同治疗项目,多数都已经进入医保,这部分就非常的物美价廉,包括很好的技术比如三维适形,调强放疗等,报销比例常常在80%以上。而各种放疗设备多数情况下没有本质差别,有些各种“刀”,名字上有卖相,其实治疗效果基本类似,如果医保还不能报销,就不用特意去选择了(详情请参考《宝刀藏造化,几种放疗设备的因缘际会》)。其他一些特殊政策要因地制宜,比如北京的伽马刀只有在天坛医院做才给报销,我等小民也只好排队选这个能报销的。

化疗药品在不同医院报销比例略有差别,只好自己选择。其实最明显的差别是进口药和国产药。这个显示了我国的制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确有差异。我们看到的主要差距是副作用,主要的治疗作用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国产药同样能达到治疗效果,只是有些进口药确实能显示出比较轻的不良反应。从经济性考虑,可以先尝试国产药,如果有效,不良反应也不明显,那么就坚持使用;如果反应很重,那么下个疗程再换进口药试试,这个就要结合具体情况量力而行了。

此阶段性价比最高的方法,还是加入临床试验。

临床中各种药物试验是最多的,放疗也会有一些,病人可以放心,能进入到医院请病人参与的临床试验都是已经经历过基础试验、药理试验、毒理试验、有效性试验等,通过了伦理委员会充分论证可以为参加试验的病人带来益处的,对治疗有效,也就是说不论是分入试验组还是对照组,都会有利于控制病情的临床安排,不会耽误治疗的,而其中的必要检查和用药都是免费,一定别错过机会。

第五步:康复期

这个时期最长,面临的各种靠谱和不靠谱的消息最多,原则用一句话形容就是:遵医嘱坚持治疗和复查,增强体质。以下是几个要点:

1、避免保健品;

2、避免不必要的营养补充剂,包括补钙、维生素啊,如果很担心营养不良就先到医院检查,如果不缺就不补;

3、如果医生说病情稳定,不用持续治疗,就不要非去不断的治疗,不必要的治疗有害无益,坚持定期复查即可;

4、继续争取参加临床试验的机会。

在这个阶段,治疗迫切性降低,病情稳定了,提醒那些参加临床试验的朋友们,要坚持完成项目,对病人恢复有利,也给辛苦陪伴的医生、护士一个守约的交代,不要过河拆桥,病好了就不配合做检查,不提供信息了。因为病人中途退出或不配合而造成试验数据不完整会给医学发展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其他病人及时获得最新的治疗方法。

我们讲了这么多省钱的办法,不是抠门,而是现实压力。2017年,“价值医疗变局——中国肿瘤患者服务升级”课题成果显示,经过医保报销之后,肿瘤患者接受诊断、治疗的平均总自付金额仍高达14万元,若是接受靶向治疗,平均总花费约为22万元;分别为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75倍、2.7倍。这显示出,癌症患者的诊疗费用实际远超出家庭支付能力。我们不能以慷慨的借口去挥霍,我们需要把有限的积蓄高效的投入到最合理的治疗中,而且,我们也希望不要给家人造成负担。

总结一下

1、至少与一个靠谱的医生或护士做朋友

2、选择严谨规范的医疗

3、最佳省钱利器:临床试验

4、谨慎保健品和营养补充剂

5、提前计划好保险,坚持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6、最省钱的方法是做好预防、不得病

要减轻肿瘤患者的医疗负担,还是要依靠国家政策。国务院决定,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国务院还提出将大幅降低增值税,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

人社部与相关企业进行了国家医保价格谈判,并将谈判后的药品纳入医保,这其中就有不少进口抗癌药。有业内人士指出,将进口抗癌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可以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倒逼企业降低价格,这也是政府谈判过程的重要“筹码”。

愿国家富强,生活就会越来越好!


附: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很久没有读的中学课文,当时以为理所当然,现在看来几千年后也还是圣人的标准。

“舍生而取义者”凡人做不到,该指责吗?没有面对生死抉择的人,能指责别人吗?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何为苟得?药厂有药厂的逻辑,或者说,是他生存发展的刚需,如果任由仿制药流传,不是逼死了这些奋进的企业?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句更是对应到了剧情,面对现实,大家已经表明了立场,我们同情“受之以求不死”的人。所谓人心不古,大概如此……


美中嘉和谈肿瘤

不是敢不敢仿制,而是印度政府支持仿制!有政府做后台,还怕什么?

任何经济贸易问题,只要涉及到跨国,最后都会走向贸易战。


所以说,如果中国政府支持仿制,当然我们也可以仿制。

印度仿制药物还有3个特点:

1.不保护原有药物的混合使用或简单衍生药物。就是稍微改进一下就可以仿制了,也就说:保护了等于没保护!


2.药物强制许可制度,就是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

政府说这个药是紧缺的,是应对紧急情况的,就可以合法仿制!


3.仿制药物获得大量税收。换句话说,印度政府是鼓励仿制药的。印度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更是完全不承认药品专利。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什么药物,随意仿制,随意上市。政府靠仿制药厂交税挣钱。

国家为什么不禁烟,因为烟草能带来巨额的税收,而印度穷到要靠仿制药获得税收


最后说一句,印度为什么被中国越甩越远,就是因为他们主动放弃了成为超级大国的机会。

跟着欧美走,仿制他们的一切,仿制出了现在的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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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江湖

印度的仿制药在很大程度得力于政府专利法的松弛,另一方面与印度的国民经济发展程度有关,就是有点唯一低价是图的心里。可以考虑下以印度当下的平民收入,国外的正品药是多难负担。所以他们改变了一点仿制药成分,进行了仿制,因为便宜,所以那点未知副作用,他们并不在乎,反正不吃药就是死。所以仿制药市场迅速发展起来了。但是侵权发展仿制药真的好吗?当所有国家都开始侵权的时候,谁还会给你研发新药。还有骂中国不敢仿制的那些人,说实话中国现在因为遵守wto的规则,很重视专利保护。但是不要忘了在加入世贸组织前中国的侵权行为多么的辉煌,许多企业因为被侵权倒闭,国内一些产业至今发展不起来。当药物仿制侵权再度拉开,国内知识产权肆意侵权的时代可能又回来了,是时候考虑下了


游戏重度症

格列宁就是格列卫(中文译名),又名伊马替尼。

伊马替尼是一种由瑞士诺华公司研制销售,治疗慢性骨髓性白血病,胃肠道基质肿瘤等癌症的药物,“格列卫”(中文商品名),港澳称为“加以域”。是在多种癌症治疗中使用的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最显著的疗效是对费城染色体易位的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到2011年,该药已被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10个不同的癌症。

其实早在1998年,瑞士诺华就在印度为伊马替尼的专利权提出了诉讼。当时印度已同意加入WTO,并应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TRIPS)协议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标准做为约束。但是诺华打了七年有争议的法律战,并采取了所有的方式,各种的情况下向印度最高法院抗辩。

根据印度专利法,2005年之前,印度只对药物制造方法授予专利,而对药物本身的化学成分并不授予专利。因此,在其他国家取得专利的药物,印度公司可以通过其他生产方法生产较便宜的仿制版本。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的有关条款,从2005年1月1日起,作为WTO成员国的印度应该结束过渡期,修改专利法,并开始给药品的化学成分授予专利。   

印度专利法修改之后,诺华公司生产的抗癌药格列卫在印度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印度专利局于2006年1月拒绝了诺华的申请,理由是此药为“已知物质的新形式”。 2006年5月,诺华就印度专利局的决议,向印度高等法院提出诉状,并对印度专利法提出异议,认为印度专利法违反了WTO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印度制药公司Cipla 的报告,1998年该公司仿制生产的三种外国专利药的复合制剂,在3年内5次降价,成为南非、巴西、泰国等国进口药品的主要来源。目前,美国上市的17种抗艾滋病药品,均已被该公司仿制。

国际专利法,允许一国在特殊情况下实行专利强制许可 (Compulsory license),对这种药品进行仿制。 所以,印度2013年最高法院维持了印度专利局拒绝专利申请。直到现在伊马替尼仍在印度生产。


大东看戏

《我不是药神》自点映以来便迅速发展成为爆款,里面讲述了很多白血病患者因为难以承担国内进口药“格列宁”的高昂药价,而只能购买价格低廉的印度仿制药来续命。因此很多人都有疑问,为什么印度能生产仿制药而我国不能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印度早了十多年

世界贸易组织(WTO)有一项协议叫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其大致意思就是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药品作为专利的一种自然受到该协议的保护。一般来说,

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必须签署trips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对他国和本国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

我国在上世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遇上重重阻碍。为了成功申请入世,我国对国内法律几经修改,在1993年生效的专利法中删除了对药品不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可以这样说,早在入世以前,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已经达到了国际标准。得益于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签署了《trips 协议》。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trips协议》,格列宁作为药品专利是受到保护的,所以我国不能随便仿制。另外,该药品价格高昂是因为其中包含了研发费用等成本,而不是某些药厂坐地起价。

而印度则不一样,他们虽然于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署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但却利用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得到了10年的过渡期,在这10年里可以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由于没有专利保护,本国药企可以低成本仿制欧美高价原研药,药价便宜上百倍,很快成为“第三世界药房”。因此,印度能够仿制出更加便宜的“格列宁”。

其实说白了就是,苹果公司国行正品的iPhone 价格昂贵,而华强北山寨的iPhone 价格低廉,其中原因就在于仿制的成本远远低于自主研发。


冰焰

这个我感觉主要是国家政策的不同。 中国是世界大国,有着严格的专利保护,试想一下,一个专利药在研发过程中肯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时间,甚至十几年都没能研发出来,所需的资金也是成百万甚至千万。如果别人可以随便仿制,那让正品药怎么生存,谁还愿意花精力去研发药物。



而印度专利权有一个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就是说如果一个药贵到百姓都买不起,那么就可以对这个药进行仿制,哪怕没过专利保护期也可以,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仿制药产业。


乱笔影视

扯大道理可能大家都没什么感觉,比方说WTO什么的,还是举点简单的例子,其实类似的事我国以前也干过,比方说以前满大街的盗版碟,外国公司花几千万上亿美金开发出来的软件和游戏,我们花三五块钱买张碟就能享受到了,那时候中国的发展水平和印度半斤八两,比西方落后不是一点半点,说白了都是处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阶段。

当然,这事儿干归干,说出去是不好听的,毕竟理亏,别人要是上门怪罪,你还是得做做样子管一管,当然有时候如果不高兴了耍耍流氓什么的,别人也拿你没办法,反正我穷我怕谁?

现在不一样了,坐二望一,开始家大业大了,你要是耍流氓,别人就也跟你耍流氓,你不老老实实跟别人做生意,别人就也不让你舒舒服服挣钱,天底下就没有那么多可以光占便宜不吃亏的好事。

所以现在再搞印度那一套,绝症病人也许是能得救,但是更多的人可能因此而失业,如果你是绝症病人也许会觉得这很不公平,但你如果是因此而失业的人肯定就不会这么想了,所以有时候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能寄希望于老外不要把药卖那么贵(我国对很多天价的救命药关税很低,没在这上面赚钱,而且有些还纳入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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