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執行法官的意外收穫:「冤家」牽手成兄弟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谷法軒、顏德勇)“要不是谷城法院執行法官這次千里執行,我們不可能有現在的再次聯手合作。”近日,在谷城某車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車橋公司),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江蘇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A公司)總經理為搞好企業間聯手合作把酒言歡,暢所欲言。

公司間攜手合作是很正常的事,咋突然間會說出這樣的話?這中間有著什麼蹊蹺和隱藏?近日,筆者走訪了某車橋公司和江蘇A公司,瞭解了實情原委。

原來,自2010年始,某車橋公司和江蘇A公司就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彼此間真誠相見,相互信賴。可到2014年,雙方因利益關係發生了矛盾,割袍斷義,攤牌算賬。經對賬核實,江蘇A公司欠某車橋公司貨款2935000元。為此雙方簽下分期還款協議,江蘇A公司支付10萬元後離開。後某車橋公司按照協議多次催收,江蘇A公司都以各種理由拒還。不得已,某車橋公司向谷城縣法院提起訴訟。2017年4月,谷城法院判決被告江蘇A公司給付原告某車橋公司貨款1541350元及違約金和利息。

判決生效後,江蘇A公司未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某車橋公司依法向谷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儘快執結此案,法院執行人員楊明海與李偉兩次驅車一千多公里到江蘇A公司處進行調查,得知江蘇A公司已停產、歇業達兩年之久,企業原負責人也已退休。面對企業破產無人管理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執行法官沒有氣餒,一方面,對江蘇A公司名下的土地進行查封;另一方面,積極同江蘇A公司溝通,責令儘快推舉出新的負責人形成工作對接。在做工作時,他們發現江蘇A公司在某銀行有開戶,於是又連夜驅車趕往開戶地,將江蘇A公司在該銀行的42萬元存款予以劃扣,並與新的負責人溝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後果。在情與法的攻擊下,江蘇A公司一次性償還了某車橋公司貨款。

“他們堅持不懈的執行精神為我們企業重振添加了動力,在那以後,我們認真分析了企業失敗的原因並做了修正整改,沒想到很快就起死回生,生意興隆了。”江蘇A公司總經理喜笑顏開。


分享到:


相關文章: